蒋介石与战时外交制度

作 者:
陈雁 

作者简介:
陈雁:复旦大学历史系讲师,历史学博士 邮编:200433

原文出处:
民国档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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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外交,近年来已经成为海内外学者关注的热点。诸如战时中国与国际组织的关系、旧有不平等条约的废除、对美英等大国外交新局面的开拓,均已有不少论著问世,探究其中的缘由及曲折历程。(注:相关著作数量颇丰,大陆方面的代表作包括:陶文钊、杨奎松和王建朗合著的《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对外关系》(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版);石源华:《中华民国外交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吴东之:《中国外交史(中华民国时期,1911-1949)》(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李世安:《太平洋战争时期的中英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版);萨本仁、潘兴明:《20世纪的中英关系》(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陶文钊:《中美关系史》(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徐蓝:《英国与中日战争1931-1941》,北京师范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王建朗:《抗战初期的远东国际关系》(台北东大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版);唐培吉主编:《抗战时期的对外关系》(北京燕山出版社1997年版)等。台湾方面的相关研究成果亦相当丰硕,包括:王正华:《抗战时期外国对华军事援助》,(台北环球书局1987年印行);王纲领:《欧战时期的美国对华政策》(台北学生书局1988年印行);陈立文:《宋子文与战时外交》,(台北)“国史馆”1991年印行。)这些努力大大拓展了战时外交的研究范畴,也认识到“战时中国外交的成功是多种因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它既决定于中国本身的努力,也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各国的本身需要和国际形势的发展。”(注:陶文钊、杨奎松、王建朗:《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对外关系》,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2页。)但令人遗憾的是,时至今日对于战时外交的研究仍然过多地“着眼于西方冲击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而忽略了中国外交制度本身剧烈的变化及其对中外关系的影响。”(注:梁伯华:《近代中国外交的巨变——外交制度与中外关系的研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序言。)对战时外交制度研究的欠缺当可视为“忽略”之一。人物研究在外交史研究中占据着较重要的地位,如顾维钧、宋子文等都有大量研究论著问世;但是作为中国战时外交最重要的决策者与参与者,蒋介石与战时外交关系的研究却长期被冷落。这又是一种“忽略”。(注:有关蒋介石的著作海峡两岸均有大量问世。大陆方面较权威的有:宋平:《蒋介石生平》(吉林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严如平:《蒋介石传稿》(中华书局1992年版);杨树标:《蒋介石传》(团结出版社1989年版);张宪文、方庆秋主编:《蒋介石全传》(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台湾已经出版的有关蒋介石的著作几乎可用浩如烟海来形容,但较有代表性的主要是:古屋奎二:《蒋总统秘录》(台北中央日报社1997年版);蒋永敬:《蒋中正先生与抗日战争》(台北黎明文化事业公司1991年版)。李敖:《蒋介石研究》(台北李敖出版社1987-1989年版);黎东方:《蒋介石评传》(台北中央日报出版社1980年版)。这些作品中有关蒋介石与战时外交关系的内容十分罕见,多数以蒋与政治、军事、人事等关系为主线。直接有关蒋介石与外交的专著目前笔者仅见两本,(台)史振鼎:《总统外交思想与实践》(阳明山三民主义研究所1966年印行)和陆卫明等著:《蒋介石的外交秘闻》(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前者成书时间较早,受意识形态的影响过大,后者与大多数关于蒋介石的著作类似,内容引人入胜,但在扎实的史料运用与严肃的考据方面略嫌欠缺。而黄仁宇的《从大历史的角度读蒋介石日记一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在有关蒋介石的著作中独树一帜,提出“人身外交”这一概念,给本文的写作以极大的启发。)本文意在结合这两方面的“忽略”,作一新的尝试。

      一、制度与蒋介石的外交权

      抗日战争爆发之前,蒋介石已兼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长,是国民政府行政机关的最高首脑。抗战初起,“党政军三方面的领导,几全系于蒋中正一人身上,在党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及中央政治委员会副主席,……在政为行政院院长;在军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注:刘维开:《战时党政军统一指挥机构的设置与发展》,《中华民国史专题论文集(第三届讨论会)》,抽印本,台北1996年版,第341页。)但根据1935年11月通过之《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政治委员会为政治之最高指导机关,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而从12月开始中政会主席由汪精卫担任。(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上册,安徽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5-47页。)在政方面,林森为国民政府主席,虽然依据《国民政府组织法》并不承担实际的政治责任,但即是中华民国的元首,能对内对外代表国民政府,法理上的地位崇隆。(注:《国民党政府政治制度档案史料选编》,上册,第118页。)

      蒋介石注意到未来战局会更显紧迫,政府现有集权程度仍然无法适应战时需要,决心创立新的集权机构。于是,1937年8月11日,国民党积极部署淞沪抗战前夕,中政会第51次会议议决设立国防最高会议,同时撤销前设之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根据《国防最高会议组织条例》,蒋介石以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身份当选为国防最高会议主席,同时被赋予了极大的权力,包括国防方针的决定、国防经费的决定、国家总动员事项的决定和其他与国防有关重要事项的决定。国防最高会议下设一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由9名常委组成,得“每星期开会两次,全体委员会由主席随时召集之。”“作战期间关于党、政、军一切事项国防最高会议主席得不依平时程序,以命令为便宜之措施。”(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国民党国防会议第四机构组织史料选》,《民国档案》1985年第1期;马起华:《抗战时期的政治建设》。(台北)近代中国出版社1986年版,第131页。)同时,鉴于中央政治委员会“组织庞大、召集不易”,于11月停开,其职权由国防最高会议代行。中政会原有之法制、外交、财政、经济、教育五专门委员会及秘书处改受国防最高会议节制,办理后者交付的案件和日常事务。(注:章伯锋、庄建平主编:《抗日战争》,第3卷,政治卷,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38-39页。)身为国防最高会议主席的蒋介石顺理成章地拥有了该会的外交决策权,同时也被授权直接节制对于外交事务负有咨询、研讨权的中政会外交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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