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8;F7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83-0214(2002)01-67-05 1986年7月11日,中国正式照会GATT秘书长,要求恢复中国关贸总协定创始缔约国地位,中国希望重新成为关贸总协定的成员。对此,在关贸总协定内部引起一些争议,似乎对中国关贸总协定创始缔约国的身份和地位有所怀疑。事实上中国作为关贸总协定的创始缔约国的地位是不容置疑的。 国内学术界介绍关贸总协定乃至WTO的书籍很多,但关于这一段历史大多语焉不详甚至舛误颇多。史海钩沉,重新恢复中国参与创设关贸总协定的原貌并非一件很容易的事。笔者经过多方查找,才在《美国外交文件》(多卷本),中国国民政府《国民政府公报》、《外交部周报》、《中央日报》等,以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所藏档案中找到蛛丝马迹,诉诸秃笔,形成拙文,请方家指点斧正。 一 伦敦会议 1946年2月18日,联合国经济暨社会理事会决定召开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旨在实施联合国宪章第五十五条甲项之规定”[1](P1)。联合国希望借此建立一个国际贸易组织(International TradeOrganization简称ITO)。随后,联合国秘书长赖伊邀请中国、美国、英国、苏联、澳洲、法国、比利时(包括卢森堡在内)、巴西、加拿大、古巴、捷克、印度、荷兰、南非、新西兰、挪威、智利、黎巴嫩等18个国家组成筹备委员会。以上被邀请国家中,除了苏联表明不参加外,其他17个国家都参加了筹备委员会[1](P2)。 中国的态度是十分积极的,因为参加筹备委员会17国的国际贸易总额“已占世界贸易总额百分之七十”,是当时国际贸易主要力量的代表。除此之外,当时中国政府的外交部、财政部和经济部认为还有两个重要原因:“1、我国对外政策,一般言之,以为依据联合国宪章所定各原则,促进国际合作;而在经济方面,则为在不危害我国幼稚工商业应得合理保护范围之内,招致外国投资技术协助。2、苏联与各民主国家间,已成政治对峙;而在经济方面,亦复壁垒森严。我国既不能与苏联集团采同一立场;倘于各民主国家之经济合作活动,亦复拒绝参加,势必完全孤立,自非时势所许。”[1](P2) 1946年10月15日,联合国贸易与就业筹备会议在英国伦敦举行第一次全体大会(以下简称“伦敦会议”),“一致通过制定通商法与成立国际贸易组织之重要指导原则。是项原则包括在各技术委员会所草拟之六件报告书中,每一报告都针对国际合作之一项特殊部门,其目的在扩展世界贸易并维持充分就业”[2]。 中国政府于1946年10月2日组成出席世界贸易及就业会议准备委员会代表团,派时任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金问泗为中国出席世界贸易及就业会议准备委员会首席代表,张天泽、夏鹏、童季龄、马绍良为代表,杨树人、周德伟、徐士浩为顾问。杨树人为秘书。[3]而据《国际贸易与就业筹备委员会》文件记载,中国代表团提交给大会的名单共有11人,有时任中国驻比利时大使馆大使的Dr.Wunsz King(金问泗)、经济部对外贸易司司长Mr.T.T.Chang(张天泽)、经济部经济计划委员会委员Mr.Hao Ben(夏鹏?)、财政部顾问Mr.C.L.Tung(童季龄)、财政部国定税则委员会委员Mr.K.S.Ma(马绍良)、候补代表中国驻英国大使馆一等秘书Mr.D.Y.Dao(陶寅)、顾问兼秘书经济部商业司副司长Mr.S.J.Yang(杨树人)、顾问为法币法律顾问Mr.S.H.Hsu(徐士浩)、中国驻布鲁塞尔大使馆二等秘书Mr.S.M.Kao,专员Mr.Jerome Liu、秘书Mr.H.P.King[4]。两份名单比较,相互间有些出入,但是主要成员是相吻合的。 从中国代表团的人员组成情况看,这是一个对国内外形势具有相当了解、经济贸易专业水准相当高的队伍。当然,也可以看出,这是一个临时组成的班子。 伦敦会议除了全体会议外,还设立了执行委员会和五个工作委员会,各工作委员会召开专业领域不同的分组会议。中国代表团全面参与了所有委员会的工作。中国代表团首席代表金问泗参加了执行委员会,并当选为第一工作委员会主席。[5]由于会议没有提供中文文本资料。中国代表团感到遗憾而由首席代表金问泗向大会委员会表明了中国的严正立场:“提醒大会委员会中文也是联合国官方正式语言”[6]。除此之外,中国代表团在会议中是以积极的、建设性的态度贯彻始终的。 1946年10月20日,金问泗在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筹备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阐述了中国对共同建设和发展世界经济的态度。金问泗说:“中国对此次会议极为重视,尤以大会将对工业情形尚滞留于初期发展阶段之国家,以及在战时遭受破坏或脱节以致国家经济呈现不正常状态之国家,均将予以特别之注意,故更令我中国对其重视。中国对美国政府建议成立国际贸易合作之世界宪章极表赞同,中国代表团拟以建议中之宪章作为讨论基础”。“此一会议虽仅属筹备和技术性质,然世界贸易之发展,能否奠定坚强之基础,以及充分就业之能否维持,大部分均视本会议对贸易政策之成就如何而定,是项贸易政策,即可形成一般有关复兴建设及外国投资之合作计划所依据之经济政策。”[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