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晋西北抗日根据地乡村权力结构的变化(1937-1945)

作 者:

作者简介:
渠桂萍,山西大学历史系硕士研究生,山西 太原 030006;王先明,山西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内容提要:

晋西北抗日民主政权是“晋西事变”后,在打退国民党顽固势力进攻的基础上正式建立的。晋西北抗日民主政权于1941年通过民主“村选”方式对基层政权进行重构,力求通过基层权力结构的转变,使得新的乡村政权成为抗日民主政府与基层社会上下沟通的“桥梁”,进而获取民众的支持,达到对社会资源控制的目的。从对乡村权力主角的重塑和基层组织的再造这两个视角来审视,可以清楚地了解这一时期晋西北乡村社会基层权力结构的变动及其影响。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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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6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02)01-0122-07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中国共产党深入敌后,开辟了抗日民主根据地,建立了抗日民主政权。对于敌后抗日根据地的研究,学界已有很多论著。但从区域史的角度而言,研究地域多集中于陕甘宁边区和晋察冀边区,对于晋西北抗日根据地的研究尚不多见;从研究的视角来看,多集中于政治、经济、军事的领域,对于根据地基层权力结构变迁的研究尚停留在叙述的层面,未作出进一步的理论探讨。笔者收集了大量有关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基层政权建设的档案材料,欲以此为分析的主要依据,就晋西北抗日民主根据地基层政权的建置从基层权力主角的转换和基层组织的再造两方面作进一步的探究。

      一、乡村权力主角的重塑

      (一)抗战前晋西北乡村社会的权威构成

      在抗日战争爆发前,晋西北乡村社会是由阎锡山政权控制的。阎锡山在民国八年实行“村制”,设立编村。“村足若干户而地方适中者为主村,其余小村距离远近适宜者为附村。每编村村长一人或村副一人或二人,二十五家为一闾,有闾长一人,五家为邻,设邻长一人……以编村为施政单位”[1]。新“村制”把“村”增设为官制系统的行政单位,不仅是国家政权向乡村渗透的重要步骤,而且意味着地方权威的官僚化。在阎锡山的“村制”中,对村长、村副都有资格限制,“除年龄满三十岁以外,村长起须有不动产三千元以上,后来虽有降低,也要在一千元以上,村副要在五百元以上”[2]。从以上资格条件我们可以看出在“村制”的施行中,乡村领袖的人选被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从对财产的限定来看,一般平民百姓是没有资格担任的,阎锡山所依靠的对象大部分仍是传统意义上的乡村权威——地主士绅。“一年一度的‘村选’,经过个把星期就能全部做完。其实不用开票都知道当选的是哪些人。譬如魏家滩一定是裴某某,高家崖一定是高某某……老百姓认为这些‘乡绅’是当然的村长或村副,除了这些人别人干不了,自己连想都不敢想自己可以当村长村副。”[3]“年高望重,有钱有势的”仍是必不可少的条件,意即传统的乡村权威集财富、权势、声望于一体,而作为一家之长年高的家长最有可能成为其权力的中心。除此之外,当地民众所认为的乡村领袖的“办事能力”也显得格外重要。一些学者从国民党统治时期自发的农民骚动的取向研究中得出结论:“农民认为政府的压迫甚于阶级剥削,对农民来说政府是外人,政府所体现的,是剥削和压迫乡村这个封闭世界的外部世界。对这个外部世界村民有个印象,要抚养而无回报。”[4]因此国家的利益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与地方社会的利益是背离的。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晋西北乡村社会,乡村民众将国家视为与己无关的外部世界的意识更为强烈。这里的民众一般把国家的“公事”当成与己无关的甚至危害其利益的但又必须完成的任务,认为在办“公差”中能与上级周旋的人,同时具有诸如“玉石嘴”、“能抗公事”、“会应付”等能力的人是最称职的乡村领袖。如当时的一位乡村干部谈到:“部分群众认为最好的村长是应付上级,长于抗差的,至于派粮、派款多少,是否贪污还在其次。因此有些村长就专靠抗差来维持在落后群众中的‘威信’,如能抗差,首先就能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否则廉洁也坐不住。”[5]

      撤除国家与地方社会之间的藩篱,唤起民众对国家政事参与的意识,从而取得民众对其政权的支持,是阎锡山“村制”的目标之一。正如阎锡山谈到实行“村政”的原因:“以晋省而言,村民涣散,不闻政治,几至认政治为国家所有,与人民决无关系者,痛痒既不相关,休戚更难与共”[6]。在其“村制”中,把在农村中有钱有势、在村民中有一定威信的地主士绅吸收进其行政统治网中,主要是由于传统的乡村领袖在乡村社会中起着实际的领导作用,阎氏期冀通过这一举措,消除上层政府与地方社会相分离的状态,达到其控制乡村社会,并从中汲取社会资源的目的。结果是,从表面看来,传统的土生土长的乡村权威有了官授的合法身份,并为阎氏的军阀统治提供了较为稳定的税收来源,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对地方社会控制的目的。但是,作为国家与地方社会沟通的惟一渠道,这些新进入官制系统的乡村权威,在行使国家赋予的权力时,并未成为“通上下壅蔽”的链接,反而因为有了这种官方的授权,利用官方赋予诸如税收之类的权力,在为“公家”办事的过程中贪污中饱,使他们对地方社会的责任感和保护性减弱,在老百姓的心目中,他们与政府一道站在了民众的对立面。“村政权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要’,即要粮、要款、要兵、要差。许多在公费项目下开支的却另行摊派。上级人来吃饭,花五角钱,账上写买酒钱若干,肉钱若干,以超过原价数十倍的数目向群众摊派。什么修理费、购置费等又可以随意出账……摊派不公,有时群众难免要问两句。这时村长或闾长的答复是:‘嫌不公你来办呀!’”[7]在当地的民众中流传着这样的民谣:“村公所好比阎王殿,阎王爷就是村长特派员,还有地下三朝官,就是主任协助员,村警好比催命鬼,白天黑夜来催租,闾长好比地方官,不是催粮就催款,家家户户都发慌。”[8]可见尽管“村制”的实行使得阎氏政权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支持其军阀统治的经济来源,而当地主士绅借助政府授予的权力为自己谋私时,政府的政策向乡村的贯彻则大大打了折扣,因而,阎锡山军阀政权对乡村的渗透是有限的,“村制”的结果只是将传统的乡村权威从地方社会“剥离”出去,不仅未将上级政府与地方社会的距离缝合,反而由于基层权力执行者的劣行大大毁损了其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把政府的利益与地方社会的利益进一步对立起来,拉大了国家与民众的距离。

      (二)抗日民主政权对晋西北乡村权力主角的重构

      晋西北抗日民主根据地正式建立于1940年春,并于1941年初开始了基层政权的正规化建置。抗战以来,晋西北的政权结构发生了较大的变动。首先,由于抗战的爆发以及受“晋西事变”战事的影响,使地主士绅经济利益受到很大冲击。其次,由于抗战后一般负担的加重及根据地“合理负担”的执行,地主每年负担超过了收入。加之“晋西事变”后,晋西北抗日民主政权刚刚正式建立,实行了过左的“四大动员”政策(军鞋、献金、囤粮、扩军),负担主要落在了地主富农身上。再就是减租减息政策的实行,亦大大减少了地主士绅的高利贷利息及地租收入。经济上的巨大损失,无疑动摇了其权力的基础。因此,“政权结构中从县以上看可以说基本上已经扫除了地主富农的把持操纵,惟地主富农把持村政还有些”[9]。抗日民主政府欲通过民主“村选”的方式合法地改造村级权力机构,扫除阎锡山政权在晋西北乡村社会的权力基础,使得基层政权和平过渡,从而稳定抗日根据地的基层权力结构,达到对乡村社会资源控制的目的。而这一过程是经过多次基层的民主“村选”运动而逐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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