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经营西南边疆的统治思想及治策

作 者:
方铁 

作者简介:
方铁 1949年生,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地址:昆明市,邮编 650091

原文出处:
中国边疆史地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蒙元统治者“华夷有别”与“内华夏、外夷狄”的偏见比较淡薄,对边疆少数民族较少歧视。为获取边疆的赋税与矿产品,蒙元在西南边疆积极开拓与系统经营,并取得明显成效,为明清在西南边疆施行全面统治奠定了基础。但蒙元对全面开发西南边疆以充分利用其资源还缺乏认识,这是蒙元的经营与明清的开发所不同的。


期刊代号:K23
分类名称:宋辽金元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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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明清三朝一个共有的特点是重视对边疆地区的统治与经营。明清两朝积极经营西南边疆,固然有时代进步的原因,但与蒙元在西南边疆进行过着力开拓也有密切关系。前贤对蒙元经营西南边疆的研究多注重土官制度、设治、发展交通、蒙元与土官的关系等方面,对蒙元的统治思想及其治策注意不多,因此撮文探讨。

      一

      早在成吉思汗时期,蒙古统治者即注意到可利用西南地区图谋中原。太祖问谋士郭宝玉攻取中原之策,郭宝玉答:“中原势大,不可忽也。西南诸蕃勇悍可用,宜先取之,藉以图金,必得志焉。”(注:(明)宋濂等撰:《元史》149《郭宝玉传》。)太宗七年(1235),窝阔台汗遣兵进攻荆襄与四川地区,遭到南宋军民的顽强抵抗。蒙古统治者曾派人侦察大理国,为长途奔袭做准备。宋淳祐四年(1244),蒙古军达云南以北过灵关至九禾(今丽江九河),大理国遣将高禾迎击,高禾战死蒙古军亦退去。宋宝祐元年(1253),蒙哥汗命弟忽必烈与大将兀良合台率10万骑兵远征大理。平定大理后忽必烈北归,留兀良合台“攻诸夷之未附者”。据拉施待《史集》,因军中疫病流行及遭到云南诸族抵抗,10万蒙古军生还者仅2万人。宪宗九年(1259),兀良合台应宪宗之约,率四王骑兵3000人与云南土军1万人攻破广西横山寨,连下贵州、象州、静江府、辰州与沅州,直抵潭州(今湖南长沙)城下。闻忽必烈率军至鄂州(今湖北武昌),兀良合台与忽必烈军会合,此次出兵实现了“斡腹之举”的战略设想。

      云南给忽必烈留下深刻印象。忽必烈看重云南已为时人所知。元人虞集说:“世祖皇帝之集大统也,实先自远外始,故亲服云南而郡县之,镇之以亲王,使重臣治其事。”(注:(元)虞集:《道园学古录》卷5《送文子方之云南序》。)忽必烈重视云南还表现在必遣亲王或重臣往镇之。既登汗位,因云南“变乱不常”,“非重臣镇眼不可”,忽必烈遂封五子忽哥赤为云南王。赴滇后四年,忽哥赤被属下合谋毒死,忽必烈决定在云南建立行省,并把重任交给重臣赛典赤。(注:(元)赵子元:《赛平章德政碑》,载(明)刘文征撰:(天启)《滇志》卷24《艺文志》。《元史》卷125《赛典赤赡思丁传》。)据近人统计,镇守云南的将官在《元史》中100人有传,其中蒙古31人、色目32人、汉人及其他民族37人,“当日元人重视西南,力征经营,可想见矣。”(注:夏光南:《元代云南史地丛考》,中华书局1935年版。)

      蒙元重视云南,还有深层次方面的原因。

      自统一蒙古草原向外扩展,蒙古元统治者的政治思想经历了3个阶段。(注:刘泽华主编:《中国政治思想史》“隋唐宋元明”卷,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450页。)大蒙古国时期大体是沿用原有经验,对征服地区进行军事统治;自入主汉地到元朝建立,忽必烈接受儒士郝经提出“用夏变夷”的建议,对政治制度与政策进行调整;仁宗时统治者则力主以儒术治国。其中以第二阶段政治思想的影响最大。后世对忽必烈亦作如是评价:“世祖度量弘广,知人善任使,信用儒术,用能以夏变夷,立经陈纪,所以为一代之制者,规模宏远矣。”(注:《元史》卷17《世祖十四》。)郝经所提出“用夏变夷”理论,大致是认为若实现“用夏变夷”,虽“夷狄之君”也会得到上天认可及民众拥戴,实质是指出一条推行汉法以巩固统治的道路。但也应看到,忽必烈推行汉法并不彻底,汉蒙传统文化的冲突贯穿整个元代。由于以忽必烈为首的蒙古贵族吸收传统封建思想有限,因此前代多见的“华夷有别”与“内华夏、外夷狄”等偏见,在元人头脑里较为淡薄,这也是元朝较少把西南看作边疆,通常不把西南少数民族视为“夷狄”的一个原因。

      元朝统一全国,使各族人民有可能在较安定的社会环境中生息。统一后的中国从各民族倾轧厮杀的战场变成民族的大熔炉,蒙古族在与汉族等农业民族的密切接触中也提高了文明程度。生活在西南边疆的各民族,与蒙古、色目等外来民族相互的融合也是如此。蒙古统治者进入汉地后,由于受落后的征服民族必然接受先进的被征服民族的较高文明这一法则的支配,因而逐渐顺应历史潮流,在统治制度方面采用汉地的统治方式,并形成了蒙汉地主阶级联合统治的政权。但另一方面,忽必烈及其继承者实行汉法又有其限度:元朝不仅实行“四等人制”,在诸多方面还保留了蒙古落后的旧俗。元朝所具有的这种“二元性”,在处理民族关系时同样表现出来。一方面,元朝在全国实行“四等人制”;另一方面,蒙元统治者属于少数民族,较少“华夷有别”和“内华夏、外夷狄”的封建正统观念,对边疆少数民族较少歧视与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土官制度。

      蒙古贵族还自认为对外扩展受到神的核准与保护,其边界以外的国家被认为是正在形成的蒙古帝国的组成部分。(注:[德]傅海波等:《剑桥中国辽西夏金元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汉文版,第404页。)他们对进行征讨、沟通与他国的联系,以及通过交换和贡纳获得远方的食品及珍物深感兴趣。可见元朝多次发动对外战争,重视发展国内和通达国外的交通,都有其思想方面的根源。蒙元数次攻打安南、占城并出兵倾覆蒲甘王朝,控制了沿伊洛瓦底江南下安达曼海的通道;至元二十九年(1292)又进攻爪哇,同时与印度、真腊和暹国等国也有频繁往来。元朝在上述地区活动半径之大与对外活动之积极,使前代王朝难望其项背。元朝与西南邻国之间密切的交往,在客观上加强了双方的联系和交流,云南行省与湖广行省南部作为元朝对外的门户,同时也得到加强并获得发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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