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与话语”解构之“解构”

作 者:
申丹 

作者简介:
申丹,1958年生,英国爱丁堡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博士,现为北京大学欧美文学研究中心主任、英语系教授。近期著作有《叙述学与小说文体学研究》(第二版),论文有"Difference Behind Similarity:Focalization in Third-Person Center of Consciousness and First-Person Retrospective Narration,"in Acts of Narrative (forthcoming in Stanford Univ.Press);"Defense and Challenge:Reflections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Story and Discourse"(forthcoming in Narrative)等。

原文出处:
外国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故事与话语”的区分是结构主义叙事学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叙事学家们对这一前提广为运用、阐发和修正,但同时出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对这一区分的质疑和挑战。本文将剖析四位西方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这一区分的解构,旨在清理有关混乱,揭示叙事作品的一些本质性特征,更好地把握作者、叙述者、故事与读者之间的关系。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0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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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与“话语”的区分是著名法国叙事学家托多罗夫于1966年率先提出的。叙事作品的意义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这两个层次之间的相互作用。叙事学界普遍采纳了这一区分,使之成为叙事学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注:Jonathan Culler,The Pursuit of Signs:Semiotics,Literature,Deconstruction,Ithaca:Cornell Univ.Press,1981,p.171.)。30多年来,叙事学家们对这一前提广为运用、阐发和修正,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解构思潮和文化研究的影响,出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解构这一区分的努力。本文将剖析四位西方学者从不同角度对这一区分的解构,旨在清理有关混乱,揭示叙事作品的一些本质性特征,更好地把握作者、叙述者、故事与读者之间的关系。

      乔纳森·卡勒的解构之“解构”

      乔纳森·卡勒在1981年出版的《符号的追寻》一书中,以“叙事分析中的故事与话语”为题,辟专章对故事与话语的区分进行了解构。卡勒不是通过抽象论证而是通过具体实例来说明自己的观点。他说:“叙事学假定事件先于报道或表达它们的话语而存在,由此建立起一种等级体系,但叙事作品在运作时经常颠覆这一体系。这些作品不是将事件表达为已知的事实,而是表达为话语力量或要求的产物。”(注:Jonathan Culler,The Pursuit of Signs:Semiotics,Literature,Deconstruction,Ithaca:Cornell Univ.Press,1981,p.172.)卡勒举的第一个实例是《俄狄浦斯王》。通常认为这一古希腊悲剧叙述了俄狄浦斯弑父娶母的故事。但卡勒提出可以从一个相反的角度来看该剧,即并不存在俄狄浦斯弑父的事实,而是话语层次上意义的交汇使我们假定俄狄浦斯杀害了自己的父亲拉伊俄斯。卡勒提出的论据是:俄狄浦斯独自杀害了一位老人,位拉伊俄斯一位幸存的随从却说杀害拉伊俄斯的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伙人。当俄狄浦斯见到这惟一的证人时,并没有追问凶手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伙人,只是盘问有关自己和拉伊俄斯父子关系的事情。卡勒由此得出结论说:俄狄浦斯自己和所有读者都确信俄氏是凶手,但这种确信却并非来自对事实的揭示,而是由于话语层次上意义的交汇,让人做出了一种凭空武断的推导。有趣的是,卡勒自己声明:“当然,我并不是说俄狄浦斯真的是无辜的,真的是受了2,400年的冤枉。”(注:Jonathan Culler,The Pursuit of Signs:Semiotics,Literature,Deconstruction,Ithaca:Cornell Univ.Press,1981,p.174.)从“当然”、“真的”等词语可以看出,在卡勒心目中,那位证人说凶手究竟是“一伙人”还是“一个人”对事实并非真的有影响。卡勒这么写道:

      有神喻说拉伊俄斯会被儿子杀害;俄狄浦斯承认在一个可能相关的时间和地点杀害了一位老人;因此当牧羊人揭示出俄狄浦斯实际上是拉伊俄斯之子时,俄狄浦斯就武断地下了一个结论(读者也全跟着他的思路走),即自己就是杀害拉伊俄斯的凶手。他的结论并非来自涉及以往行为的新的证据,而是来自意义的力量,来自神喻与叙事连贯性要求的交互作用。话语力量的交汇要求他必须成为杀害拉伊俄斯的凶手,他也就服从了这种意义的力量。……假如俄狄浦斯抗拒意义的逻辑,争辩说“尽管他是我父亲,但这并不意味着我杀了他”,要求得到有关那一事件的更多的证据,那么俄狄浦斯就不会获得那必不可少的悲剧身份。(注:Jonathan Culler,The Pursuit of Signs:Semiotics,Literature,Deconstruction,Ithaca:Cornell Univ.Press,1981,pp.174-175.)

      在进行这番论述时,卡勒似乎忘却了这一悲剧是索福科勒斯的创作物。的确,索福科勒斯没有让证人说明杀死拉伊俄斯的实际上是一个人,但这只是因为在古希腊的那一语境中,神喻和其他证据已足以说明俄狄浦斯就是凶手。假若俄狄浦斯“要求得到有关那一事件的更多的证据”,索福科勒斯完全可以、也无疑会让证人更正自己的言词,说明凶手实际上为一人——如果他意在创作一部悲剧。这样,俄狄浦斯的悲剧身份就不会受到任何影响。在探讨故事与话语的区分时,我们必须牢记作品中的故事并非真实事件,而是作者虚构出来的,它同时具有人造性、摹仿性和主题性(详见下文)。作者在创作故事时,既可遵循叙事连贯性的要求,也完全可以为了某种目的而背离这种要求。话语只能表达作者创作的事件,而并不能自身产生事件。

      西方批评家在反驳卡勒的观点时,倾向于从因果逻辑关系出发来考虑问题,但笔者认为这很难切中要害。莫尼卡·弗吕德尼克在1996年出版的《走向自然叙事学》一书中说:“俄狄浦斯一心追踪自己的往事,发现了一些巧合;但他所发现的东西一直存在于故事层次——如果他没有杀害拉伊俄斯,他就不会现在发现这一事件……”。(注:Monika Fludernik,Towards a 'Natural' Narratology,London:Routledge,1996,pp.320-321.)与此相类似,埃玛·卡法莱诺斯在1997年发表在《当代诗学》上的一篇文章中说:“[话语层次上]‘意义的交汇’暗指俄狄浦斯杀害了拉伊俄斯,但这种意义的交汇不能使这一行为发生,而只能使这一行为显得重要。一个效果并不能引起一个先前的事件。”(注:Emma Kafalenos,"Functions after Propp:Words to Talk aboutHow We Read Narrative,"Poetics Today 18 (1997),p.471.)两位学者都将俄狄浦斯弑父视为毋庸置疑的原因,抓住因果关系来看问题,但这样做并不能驳倒卡勒,因为卡勒认为俄狄浦斯不是发现了一个事实,而是在话语力量的作用下,凭空做出了一种推断。两位学者在反驳卡勒时,都绕开了这一关键问题,以确实发生了这一事件为前提来展开论证,可以说是跑了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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