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语境的构成与分类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建华,浙江教育学院 浙江杭州 310012 王建华,男,浙江教育学院教授,复旦大学在职博士生,主要从事现代汉语和应用语言学的研究。

原文出处:
语言文字应用

内容提要:

本文主要从语用学的角度,讨论语境的构成和分类的有关理论问题。从动态的角度提出了语境构成因素的判别条件,为语境的分析和研究大致廓清了范围;根据周遍性、层次性和简明性的原则,将诸多语境因素分成言内、言伴和言外三个大类,并简要讨论了各种语境类型的主要性质。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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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0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397(2002)03-0002-08

      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语言学的研究出现了一个重要的理论转向:由重视语言结构的分析转而重视语言功能的研究,语用学、社会语言学、功能语言学、心理语言学、文化语言学、应用语言学、交际语言学等应运而生。在这股大潮中,语境(context )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着眼于语言的功能,各语言学流派都不约而同地把语境作为研究视野中的一个重要参数加以重视和研究。近二十年来语境研究已成为语言学中的热点之一,语境研究的前景充满勃勃生机。

      然而,到目前为止的语境研究还不能完全令人满意。究其原因,一是因其自身的复杂,研究起来有相当的难度;二是因为人们的研究角度和观点各异,在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上尚未形成共识。我们认为,目前国内的语境研究要有所突破,在理论上深化一些重要问题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立足于语用学(pragmatics)的基点,主要讨论语境的构成和分类问题。

      一 关于语境的构成

      这个问题历来众说纷纭。从20世纪20年代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最先提出文化语境和情景语境两大类以来,有关语境构成因素的讨论就一直没有间断过。国外有代表性的如伦敦学派语言学家弗斯认为,语境不仅指“语言的上下文”,还指“情境的上下文”。英国语言学家韩礼德用“语域”的概念等同于“语境”这个术语,他的语域由“话语的范围”“话语的方式”和“话语的风格”三者构成。美国语言学家海姆斯提到的语境因素有:“话语的形式和内容、背景、参与者、目的、音调、交际工具、风格和相互作用的规范等。”(注:转引自王建平《语言交际中的艺术——语境的逻辑功能》第2—4页,求实出版社,1989。)国内关于语境的构成因素的研究最早始于陈望道。在1932年出版的《修辞学发凡》中,他提出“情境”的概念,大体相当于我们所说的语境。他认为情境包括了“六何”:何故、何事、何人、何地、何时、何如,它们都对修辞活动有影响。(注:陈望道《修辞学发凡》第7—8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20世纪60年代以后,国内语言学界对语境的研究逐渐重视,对语境的构成因素也有了不少新的讨论。王德春认为,语境由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两大部分组成。客观因素分为时间、地点、场合、对象等,主观因素分为使用语言的人的身份、思想、性格、职业、修养、处境、心情等。(注:王德春、陈晨《现代修辞学》第39页,江西教育出版社,1989。)廖秋忠认为,语境包括上下文,交际双方的目的,交际双方对彼此的认识与假设,说话的现场知识,世界的知识,彼此的信仰,文化背景与社会行为模式的知识等。(注:廖秋忠《篇章与语用和句法研究》,《语用研究论集》第2页,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4。)王希杰认为,语言环境是交际活动中的四个世界的统一,即由语言的世界、物理的世界、文化的世界和心理的世界所构成。(注:王希杰《论语言的环境》,《广西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

      还可以举出一些不同的说法。总括以上不同的观点,可以发现人们所说的语境的构成因素是相当庞杂的。大到社会、时代、文化,小到具体的话语形式和内容、上下文,几乎无所不包。难怪有人说,语言学家们提出语境因素问题也就是给自己提出了一个永无止境的不可能详尽完成的任务,更有人断言:“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社会上的一切都可能成为语境。语言是一种物质现象,自然界的万事万物都可能成为语境。语言是人类本身所特有的交际和思维的工具,那么人类本身的一切也就都可能成为语言的环境。”(注:西慎光正《语境与语言研究》,《中国语文》1991年第3期。)面对这几乎一切社会的、自然的种种“语境因素”,我们需要讨论以下几点:

      1.语境构成因素的判别标准是什么 的确,从理论上说,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有可能成为语境的构成因素,从而成为语境研究的对象。那么,是否意味着我们将面对永远无法穷尽的因素而束手无策呢?事实上并不如此。要判别什么是语境的构成因素,首先需要同语境的性质结合起来。我们认为,语境是与具体的语用行为密切联系的、同语用过程相始终的、对语用活动有重要影响的条件和背景;它是相对独立的客观存在,是语用学研究的三大要素之一,并同另外的两大要素——语用主体和话语实体处于同一个结构平面上。(注:有关语境的性质问题,可参见王建华《关于语境的定义与性质》,《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在这里,语境与“语用主体和话语实体处于同一个结构平面上”这一性质是重要的,这样就将语境在语用学研究中的独立地位及其他要素的关系基本确定了。由此我们来检视一下上面各家提到的诸多因素,可以发现有些其实不应该简单地作为语境的构成因素来看待。如“话语的形式、内容”“音调”“交际工具”等,是属于话语实体范畴的;“使用语言的人”以及“身份、思想、性格、职业、修养”等因素,是属于语用主体范畴的。它们都可以在语用学的另外两大要素中进行专门研究,不宜简单地当作语境来看待,至少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详后)。

      其次,判断语境的构成因素要同其功能和具体的语用行为结合起来。一切有可能成为语境的种种因素,如果失去了和具体语用的联系,没有对语用产生影响,也就没有充当语境的资格。所谓一切社会现象、一切自然现象和人类本身的一切都可能成为语境的说法,是不太准确的。因为这些“一切”在没有同具体的语用交际结合并产生影响之前,都只是“可能的”语境,并非现实的语境。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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