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字典义项误设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国英,北京师范大学 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北京 100875 李国英(1954-),男,河北省丰南县人,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

原文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建立可靠的义项是编写辞书的基本要求。由于种种原因,古今汉语辞书中存在相当数量错误设立的虚假义项。以《汉语大字典》及相关辞书建立义项的客观材料为对象,在具体考证的基础上,归纳出因校勘不审而误立义项;误解训释方法而误设义项;据讹形臆推字义而误立义项;误解古训而误立义项等几种误立义项的类型,初步总结字典误设义项的主要原因,为消除虚假义项奠定理论基础。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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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1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0209(2002)04-0104-06

      所谓义项,就是词义的分项。字、词典的核心任务就是把字、词的概括意义分项表述出来,并提供例证证明所释义项的客观性。因此,字典释义的基础工作就是建立义项。建立义项必须有客观的依据,科学地反映字、词意义的客观实际。所谓误立义项就是字书中建立的义项是客观语言中实际并不存在的虚假义项。字典设立了虚假义项,就会给读者提供虚假信息,不仅不能为读者提供帮助,相反,还会误导读者。因此,能否消除虚假义项,是关系到字典质量的一个重要问题。

      《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大字典》)是一部以解释古今汉字的形、音、义为主要任务的大型语文工具书,收字总量达54678个, 所建立的义项数目粗略估计在10万以上,所使用的文献资料包括主要引用书目2659种,参考书692种, 文献资料的时间跨度从先秦文献到当代文献,文献资料的类别包括了原创文献,历代注疏和各类工具书等不同形式,其处理资料数量之庞大,内容之复杂可见一斑。处理这样浩繁复杂的文献资料,《大字典》编写组付出了异常艰辛的劳动,也取得了不少超越前代字书的成绩。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误立义项的情况比较严重,其中既有《大字典》自身新出现的错误,也有前代字书已误,《大字典》未加订正,以讹传讹的情况。本文选择《大字典》为对象总结字典误立义项的主要原因,目的不在批评,主要希望总结出一些规律,为今后编写字典提供借鉴,其中有关具体字误立义项的考辨也可供修订《大字典》参考。

      字典误立义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校勘不审而误立义项

      字典设立义项的主要根据是古代的文献资料。古代文献一般时代久远,经过反复传写,讹衍倒脱,各种错误,在所难免。因此,编写字典时,首先要对使用的古代文献详加校勘,特别要详细考察字书传承的源流,以便恢复古书的真貌,为建立义项提供可靠的资料。如果校勘粗疏,不能探本溯源,根据误本建立义项,就有可能建立虚假义项。如:

      狨,③同“绒”。细布。《广韵·东韵》:“狨,细布。绒,同狨。”[1](P1343)

      按:《大字典》据《广韵》给“狨”字设立了义项“细布”,“狨”字从犬而训“细布”,形义不相切合。今考周祖谟《广韵校刊记》卷一:“元泰定本、明本作‘狨,猛也。绒,细布。’”[2](下册P17)《集韵·东韵》而融切:“绒,兽名,禺属,其毛柔长可藉。通作戎。绒,布细者曰绒。”[4](P4)《类篇》同《集韵》。 可证《大字典》所据《广韵》“绒”字后脱义训,与“绒”误合为一条,当校正。《大字典》据《广韵》误本径立“细布”为“绒”字义项,造成了误设义项的错误。

      二、误解训释方法而误设义项

      1.不明形训而误设义项

      陆宗达、王宁先生在《训诂方法论》中曾经给形训下了明确的定义:“与字形相贴切的意义训释叫形训。形训表明依义造字的意图,一般是说明本义的。”[4 ]两位先生在《〈说文解字〉与本字本义的探求》一文中还明确区分了解释本义的形训中包含了造意和实义两种性质不同的内容,指出:“造意指字的造形意图,实义则是由造意中反映出的词的实际本义。造意仅仅是对字形加以描绘,以便从中显示实义,它有时只是实义的具体化、形象化,并非真正在语言中使用过的词义。 ”[5](P416)字典所列义项要反映客观词义,而形训中的造意不是在语言中真正使用过的词义,因此不能把解释造意的形训直接列为义项。《大字典》未能严格区分形训中造意与实义的区别,常把反映造意的形训直接列为义项,造成设立义项的错误。如:

      齐,(一)①禾麦吐穗上平整。《说文·齐部》:“齐,禾麦吐穗上平也。”段玉裁注:“禾麦随地之高下为高下,似不齐而实齐,参差其上者,盖明其不齐而齐也也。引申为凡齐等之义。[1](P4783)

      按:“齐”的客观词义是平齐,文献中从来没有“齐”专指“禾麦吐穗上平”的用法。《说文》的训释说解的是造意,旨在说明“齐”字的构形理据是依“禾麦吐穗上平”的具体物像来体现“平齐”的抽象意义,因此字形本身描绘的就是“禾麦吐穗上平”的形象。段玉裁误以《说文》所训为本义,以文献中使用的意义“齐等”为引申义。《大字典》受了段玉裁的误导,列“禾麦吐穗上平整”为第一义项,导致误设义项的错误。

      不,(二)①鸟向上飞翔貌。《说文·不部》:“不,鸟飞上翔不下来也。”[1](P12)

      按:“不”的客观词义是否定词,文献中没有“不”字作“鸟飞上翔不下来”的例证。《说文》的训释为形训,谓小篆“不”的构形,上面的一划代表天,下面的部分像飞向天空的鸟,表达的是鸟飞向天空不下来的情景,这正是构形理据的解说,许慎通过形训解释的概括词义当为否定词。段玉裁注:“凡云不然者,皆于此义引申假借。”[6](P584)误同齐字说解。根据甲、金文的资料和古文字学的研究,许慎说解“不”字构形并不可靠。《大字典》据《说文》不甚可靠的形训,设义项“鸟向上飞翔貌”,于文献无徵,与《说文》亦不合。

      至,(一)①鸟从高处飞到地上。《说文·至部》:“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1](P2814)

      按:此亦为构形理据训释。许慎释“不”、“至”两字相反为意,谓小篆“至”的构形,下面的一划代表地,上面的部分像飞落地上的鸟,取鸟从高处飞至地之意,其概括词义当是“到达”。段注:“凡云来至者,皆于此义引申假借。”[6](P584 )亦以许慎说解的造意为实义。《大字典》据《说文》形训立义项“鸟从高处飞到地上”,亦承段氏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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