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法化研究中应重视的若干问题

作 者:

作者简介:
储泽祥,男,安徽岳西人,1966年11月出生。1994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暨南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出版《现代汉语方所系统研究》、《名词及其相关结构研究》、《邵阳方言研究》等著作,在《中国语文》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 谢晓明,男,1975年生,湖南洞口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现代汉语专业语法学方向博士生,已发表《从“吃”、“喝”带宾语看湖湘文化》等论文若干篇。

原文出处:
世界汉语教学

内容提要:

本文主要以“得”的语法化过程为例,说明汉语语法化研究中应重视的若干问题,主要包括:(1)与语法化定义有关的问题, 语法化应是与某个语法范畴和语法意义相联系的、相对稳定的表述形式的历时形成过程;(2)语法化研究应继承形式与意义相结合的传统做法, 应重视句法环境和语用条件对语法化的作用;(3 )语义俯瞰与虚词的涵盖义,实词虚化的过程,就是细节义损失的过程;(4)语法化与配价, 与语法化过程相伴随的是配价能力的减弱;(5)语法化与方言,方言及方言本身的语法化现象,对共同语的语法化研究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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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引言

      语法化属历史语法学的范围,主要探讨与某一语法范畴或语法意义相联系的相对稳定的表述形式的形成过程。汉语学者历来重视这方面的研究,王力的《汉语史稿》(1958)、太田辰夫的《中国语历史文法》(1958)是这方面的代表性著作。在王力(1958)中可以看到与语法化相关的论述:“当数词和单位词放在普通名词后面的时候,它们的关系是不够密切的;后来单位词移到了前面,它和名词的关系就密切起来,渐渐成为一种语法范畴。”(1996年修订本,240—241页)

      近年来,国外功能主义的语法研究逐渐和历史语法的研究结合起来,在语法化这个问题上找到了契合点,形成共时研究与历时研究相结合的新趋向,国内也呈现出这种局面。也就是说,无论国内、国外,语法化问题都是研究的热点之一。在语法化方面,以下几点已逐渐达成共识:(1)语法化的主体内容是句法化、形态化,由于汉语形态不发达, 句法化(尤其是实词虚化)就成了汉语语法化研究的中心内容。(2 )语法化大多是有理据的,有动因、有机制,语言的经济性、象似性、明晰性以及说话者的目的、语用推理等,都是影响语法化的重要因素。(3)语法化是逐渐变化的过程。(4)语法化是单向性为主的(从实到虚,从比较虚到更虚),但也有少数情况是从更虚到比较虚的,如从“N所+名”到“N+所+名”的过程中, “所”通过重新分析从词缀变成了结构助词。(参看江蓝生,1999;Hopper & Traugott,1993)

      汉语语法化研究虽已取得许多重要成果,但理论、方法上仍然有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某些方面也还有进一步申说的必要。本文试图针对汉语语法化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以就教于大方之家。

      一 关于语法化的定义问题

      1.1 我们先来看几位学者对语法化所下的定义或所做的说明。

      Hopper & Traugott(1993)的看法是:We define grammaticalization as the process whereby lexical items and constructions come in certain linguistic contexts to serve grammatical functions,and,once grammaticalized,continue to develop new grammatical functions.

      沈家煊(1994)的看法是:语法化通常是指语言中意义实在的词转化为无实在意义、表语法功能的成分这样一种过程或现象。

      刘坚等(1995)具有重要影响,文中对语法化做出如下定义:通常是某个实词或因句法位置、组合功能的变化而造成词义演变,或因词义的变化而引起句法位置、组合功能的改变,最终使之失去原来的词汇意义,在语句中只具有某种语法意义,变成了虚词。这个过程可以称之为“语法化”。

      马壮寰(2000)对语法化做了如下说明:语法演化是单向的,即从实词向虚词、向语法形式和结构发展,而不是相反。语法形式的演进是从语法化程度较低的变为程度较高的,从开放类变为封闭类,从具体变为抽象。

      Hopper & Traugott(1993)的研究虽然也涉及到汉语, 但总体上看来,他的看法基本上是由汉语以外的语法演变现象来支撑的。他们在对Grammaticalization的限定里,提到了lexical items, 汉语通常译作“词汇单位”(参看刘叔新,1990:19),他们的大致看法是:语法化是词汇单位和结构形式在一定语境中来表示语法功能的过程,语法化之后,往往会继续发展出新的语法功能。Hopper & Traugott 看法的前提是:词汇单位不担负语法功能(1993:90)。沈家煊(1994)的看法似乎也以此为前提。刘坚等(1995)的定义表面上看不出这一点来,但他们文章的标题里有“词汇语法化”的提法,文中还有“由词汇单位变成语法单位”的说法。马壮寰(2000)的说明不明确,由什么向语法形式和结构发展没做交待。

      1.2 上述四种看法,就目前现代汉语语法和词汇研究的成果看,理解起来多少有些困难。

      第一,现代汉语的词既是现代汉语词汇的主体单位,也是现代汉语语法的基本单位(参刘叔新,1990)。那么,说语法化是词汇单位变成语法单位(如动词“著”变成了助词“著”),不好理解。

      第二,现代汉语的实词也好,虚词也好,都有语法功能,语法功能是汉语词类划分的主要依据。说实词虚化了,能表示语法功能了,也不好理解。实词与虚词的差别,从语法角度看,是语法功能不同,而不是一个有语法功能,一个没有语法功能。

      第三,实词虚化并不限于实词变成了虚词,也包括意义具体的词变成了意义抽象的词,如一般动词变化为能愿动词。如果定义过于严格,会把许多研究内容拒之门外,与把语法化等同于语法史一样,不利于语法化研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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