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词语札记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敕瑞,北京大学 中文系,北京 100871 胡敕瑞(1964-),男,江西泰和人,北京大学中文系讲师,文学博士。

原文出处: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选取《论衡》中一些颇为费解和容易误解的词语进行考释。其中有些词语不但一般读者不甚了了,就是专家学者也时有曲解,因而错校误注的地方不少。究其原因,或是把一些特殊含义的词语误解成了常用意义的词语;或是把一些古代汉语的词义等同于现代汉语的词义。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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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1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79(2002)02-0050-04

      《论衡》一书为东汉会稽王充所著,今存85篇,其中第44篇《招致》有目无书,实存84篇,共20余万字。全书内容丰富,包罗万象,其论“折衷以圣道,析理于通材,如衡之平”[1](P1209),故书名《论衡》。由于时代久隔,书中文字错讹甚夥,加之作者用事沈晦,行文好用时俗口语,因此《论衡》一书向来认为难读,其中有些词语颇为费解,有些词语则容易误解,本文列举一些比较典型的例子加以训释,并求正于方家。

      蕞(叢)残《论衡》:“或曰:古今作书者非一,各穿凿失经之实,违传圣人质,故谓之蕞残,比之玉屑。故曰‘蕞残满车,不成为道,玉屑满箧,不成为宝。’前人近圣,犹为蕞残,况远圣人从后复重为者乎!”[1](《书解》)又“由此言之,经缺而不定,书无佚本,经有遗篇,折累二者,熟与蕞残。”[1 ](《书解》)刘盼遂引吴承仕说:“‘蕞残’,‘蕞’当为‘菆’。”[2](P565 )(注:吴承仕《论衡校释》中未见此说,不知刘盼遂何据。)今案:“蕞”或为“叢”之形讹,《楚辞·七谏·谬谏》:“叢荪杂于菆蒸兮。”[3 ]文中“菆”一本作“叢”;《书解》“蕞”误作“叢”,类于《谬谏》“菆”作“叢”。“叢残”谓“细碎(杂物)”,此词也见于汉代其他典籍,如《新论·闵友》:“通才著书以百数,惟太史公为广大,余皆叢残小论,不能比之子云所造《法言》、《大玄》也。”[4 ]又《补遗》:“若其小说家,合叢残小语,近取譬喻。”[4 ]“叢残”音转则为“叢脞”,两词音近义同,《吕览·士容论》:“傲小物而志属于大。”高诱注:“傲,轻也,轻略叢脞翳蔑之事。”[5]《书·益稷》:“又歌曰:‘元首叢脞哉,股肱惰哉, 万事堕哉。’”孔传:“叢脞,细碎无大略也。”[6 ]“叢残”(叢脞)盖是一个口语词。对

      《论衡》:“雍门子哭对孟尝君,孟尝君为之於邑。”[1 ](《感虚》)“盗泉、圣母有空名,而孔、曾耻之;佛肸有恶实,而子欲往。不饮盗泉是,则欲对佛肸非矣。”[6 ](《问孔》)“公山不扰与阳虎俱畔,执季桓子,二人同恶,呼召礼等;独对公山,不见阳虎,岂公山尚可,阳虎不可乎?”[1](《问孔》)“相问, 不自对见其人,亲问其意,意不可知。”[1 ](《卜筮》)以上例中诸“对”义谓“拜见”、“会见”,所以“对”可与“见”对文或连文。此义也见于同时期的其他典籍,如东汉支谶译《佛说遗日摩尼宝经》:“譬如奴随大夫,使心乐对,譬如飞蛾自投灯火中。”[7 ]《说文·人部》:“付,予也。从寸持物以对人。”[8 ]“持物以对人”即“拿物以见人”。《诗经·陈风·东门之池》:“彼美叔姬,可与晤歌。”毛传:“晤,遇也。”郑笺:“晤,犹对也。”[6 ]《尔雅·释诂下》:“遇,见也。”[6]“对”与“遇”、“晤”义同, 因此毛亨以“遇”训“晤”,而郑玄以“对”训“晤”。首举《感虚》一例,《论衡注释》把“雍门子哭对孟尝君”解释为“雍门子向孟尝君哭诉”[9 ](P314),这是犯了以今律古的毛病,例中“对”并不是今天习用的介词“对”,不应当译作“向”。有关雍门子的类似记载,也见于《汉书·景十三王传》,其文云:“雍门子壹微吟,孟尝君为之于邑。”苏林曰:“(雍门子)六国时人,名周,善鼓琴,母死无以葬,见孟尝君而微吟也。”[10]根据苏林的注语,《感虚》例中的“对”应该是“(拜)见”的意思。

      呼

      《论衡》:“主人请宾饮食,若呼宾顿若舍。”[1 ](《知实》)又:“知请呼无喜,空行劳辱也。”[1 ](《知实》)前一例“呼”与“请”互文,后一例“呼”与“请”连文,“呼”义同“请”,《论衡注释》把后一例中的“呼”解为“召唤”[9](P1514),不当。《吕氏春秋·分职》:“今召客者,酒酣,歌舞,鼓瑟吹竽。”高诱注:“召,请也。”[5]“召”有“请”义, 所以“呼”也可与“召”连文,如《问孔》:“公山不扰与阳虎俱畔,执季桓子,二人同恶,呼召礼等。”[1]后汉其它文献中也多见“呼”之“请”义, 如安世高译《道地经》:“呼医已,急驾车使上,从后缚束。”[7 ]支谶译《佛说内藏百宝经》:“佛身未尝有病,而现病呼医服药,与药者得福无量。”[7]《汉魏乐府风笺卷四·西门行》:“请呼无所欢, 可用解忧愁。”[11]《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皆未收此义。

      或时

      《论衡》:“或时仓颉适作书,天适雨粟,鬼偶夜哭。”[1 ](《感虚》)“或时禹、契、后稷之母适欲怀妊,遭吞薏苡、燕卵,履大人迹也。”[1](《奇怪》)“尧不用牲,或时上世质也。”[1](《顺鼓》)“案今礼经不见六典,或时殷礼未绝,而六典之礼不传,世因谓此为周礼也。”[1](《正说》)“或时”上古多见, 然多为“有时”义;《论衡》书中的“或时”多不能解为“有时”,而应该作“或许”解,上面列举的这些例子即是。“或时”之“或许”义,在东汉同时期的中土文献中很少看到例证,但是同期的佛经中却可以见到不少,其中安世高译经中最多,支谶的译经也可见到一些,如安世高译《长阿含十报法经》:“或时行者应好行,便计我应好行。”[7 ]《道地经》:“或时乌捝吞足亦蹈,或时尘坌头,或时虎遮断。”[7 ]又“何以故?或時是恶日时漏刻。”[7 ]支谶译《道行般若经》:“或时有受请者,或时不受请,或时少多取足,或时麻油不涂身。”[7 ]又“若乃前世时,亦复作是软语,或时高才,便复随形言。”[7 ]在东汉佛典中,安世高和支谶的译经用语最为质朴,常用当时的一些口语词,结合《论衡》的情况,似可推断“或时”或是东汉的一个口语词。《汉语大词典》收“或时”,但释为“有时”,当是另外一词。

      立折

      《论衡》:“由此言之,衣服以品贤,贤以文为差。愚杰不别,须文以立折。”[1](《书解》)“立折”义谓“审断”。 “立”有“审知”、“晓知”义,如《后汉书·何敞传》:“侍中窦宪遂令人刺畅于屯卫之中,而主名不立。”[12]又《郎顗传》:“恭陵火灾,主名未立。”李贤注:“立,犹定也。”[12](李注中的“定”也是“晓知”的意思,详参“审固”条)《晋书·陆云传》:“出补浚仪令,人有见杀者,主名不立。”[13]“主名不立”也作“主名不审”,如《论衡》“便是熊渠、养由基主名不审,无害也”[1](《儒增》)。“主名不立”、“主名不审”都是指“不知道当事者是谁”,其中的的“立”与“审”意思上丝毫没有差别。又《论衡》:“孔子生,不知其父,其母匿之,吹律自知殷宋大夫子氏之世也……孔子神而空见始皇、仲舒,则其自为殷后子氏之世,亦当默而知之,无为吹律以自定也。孔子不吹律,不能立其姓,及其见始皇,睹仲舒,亦复以吹律之类矣。”[1 ](《实知》)这段话的大意谓:孔子出生后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当然也就不知道自己的姓氏),通过吹律才知道;如果他神通广大能预知后人秦始皇、董仲舒,他就无须通过吹律来审知自己的姓氏;既然孔子不吹律,不可能晓知自己的姓氏,以次类推,他也不可能预知后人秦始皇、董仲舒。例中的“立”与句中的“知”及“定”显然同义。《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仲尼)气郁而疾,志意不通,则仲由、卜商侍。”[14]类似文字也见于《广博物志》所引《尸子》:“仲尼志意不立,子路侍。”《尸子》中的“志意不立”即《晏子》中的“志意不通”,“立”犹“通”,谓“通晓”、“知晓”。因为“立”可训为“定(审知、晓知)”,所以《论衡》书中常见“立”与“定”对文、连文例,如:“厉伯之对,不可以立实;犹妇人之哭,不可以定诚矣。”[1](《非韩》)又:“子产不任典城之吏,而以耳闻定实;缪公亦不任吏,而以口问立诚。”[1](《非韩》)“夫论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定是非。”[1](《薄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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