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甲骨文金文词汇与《诗·商颂》的比较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炜湛,中山大学中文系,广东 广州 510275 陈炜湛(1938-),男,江苏常熟人,中山大学中文系教授。

原文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传世《诗·商颂》五篇,其成诗时代颇多争议。今以甲骨文及同时期之金文词语与商颂做比较研究,证明《商颂》的主要内容可用甲骨文及同期金文表述,其为商诗当无可疑。文章并推测《商颂》的原始记录形式为三言句或以三言为主。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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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分类号:H0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02)01-0083-06

      关于《诗·商颂》五篇即《那》、《烈祖》、《玄鸟》、《长发》、《殷武》的来历,《国语·鲁语》最早提及:“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以《那》为首。”诗序亦有简要叙述:“《那》,祀成汤也。微子至于戴公,其间礼乐废坏,有正考甫者得商颂十二篇于周之大师,以《那》为首。”毛传:“自正考甫至孔子之时,又无七篇矣。”郑笺谓正考甫为宋湣公之曾孙,孔子七世祖。(注:《史记·宋微子世家》:“襄公之时,修行仁义,欲为盟主。其大夫正考父美之,故追道契、汤、高宗,殷所以兴,作《商颂》。”认为《商颂》乃宋襄公之大夫正考父(即正考甫)所作,司马贞《索隐》已辨其非。)诗序又谓:“《烈祖》,祀中宗也。”“《玄鸟》,祀高宗也。”“《长发》,大禘也。”“《殷武》,祀高宗也。”(注:《毛诗正义》卷二十,中华书局影印《十三经注疏》本,1980年10月第1版,1983年北京第3次印刷,第352~359页(总620至627页)。)至于制作年代,郑康成谓《那》为大甲祭成汤,孔颖达谓《那》之作当大甲时,《烈祖》作于仲丁以后,《玄鸟》作于祖庚之世,《长发》、《殷武》作于祖庚以后。(注:参阅方玉润《诗经原始》卷首上所附《作诗时世图》(从《传说汇纂》录出),中华书局1986年2月第1版(李先耕点校本),第26~27页。)因无确证,后之说诗者都不甚相信。朱熹《诗集传》即略而不详其制作之世。论者多视《商颂》为宋人祀其先祖之诗。清儒今古文两派对立,争论《商颂》,甚为热烈,陈乔枞、陈奂、魏源、皮锡瑞、王先谦、方玉润诸家皆有述说。(注:参阅陈子展《诗经直解》卷三十,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1版,第1187~1189页。 )至王国维作《说商颂》,辨其年代尤详,其结论为:“《商颂》盖宗周中叶宋人所作以祀其先王。”(注: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二:《说商颂上》、《说商颂下》,中华书局1959年6月第1版,1961年6月北京第3次印刷本,第1册,第113~118页。)

      今人论《商颂》,亦多主宋诗说,可以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和高亨《诗经今注》为代表。陆、冯《中国诗史》折衷魏源、王国维之说,谓《商颂》大约作于公元前七、八世纪之间,认为“只要明白《商颂》非商诗,则作者问题不妨存疑。”(注:陆侃如、冯沅君:《中国诗史》(上),1956年6月北京第1版,1983年重庆第1次印刷,第28~33页。)高著《诗经今注》卷首《诗经简述》直言《商颂》五篇“不是商代的作品,而是周代宋国的作品”,“《商颂》五篇都是春秋以前(公元前721年以前)的作品。(注:高亨:《诗经今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10月第1版,第10~11页。)主商诗说者较少, 值得注意的是陈子展和杨公骥的见解。陈著《诗经直解》云:“《那篇》,当是殷商后裔宋国统治阶级所保存下来祭祀先祖之乐歌。”“《烈祖》,与《那篇》相次,疑是汤孙祀烈祖成汤同时所用之乐歌。”“《玄鸟》一诗当与《生民》一诗同读,不妨同视为商周时代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自道其先祖开国之史诗。”“《长发》当是大享成汤,以伊尹从祀之乐歌。……《殷虚书契前编》第二十二叶亦有两片卜辞说及伊尹从享成汤,皆可为此《长发》一诗作证。”“《殷武》,殷人立庙以祀高宗之乐歌,祖己既作《高宗肜日》及《训》,亦有作此诗之可能,迭说父德,不嫌重复。祖庚元年当公元前1256年(炜案:据近年夏商周断代工程研究成果,当为公元前1191年),诗当作在此年后二三年间庙成之日。”他详论各家得失,最后得出结论:“《商颂》实为商诗,非宋诗也。”(注:陈子展:《诗经直解》卷三十,复旦大学出版社1983年第1版,第1187,1191,1195,1202,1209,1210,1217页。)杨氏著《商颂考》(见《中国文学》第一分册附录一)详论《商颂》为宋诗说之非,并从诗的内容论证,“在《商颂》所反映的现实事件中,并没有周灭商以后的事,没有宋国的任何事件,在《商颂》的思想情感中,并没有《周颂》、《鲁颂》中强调的‘德’、‘孝’思想和道德观念,而是对暴力神的赞美,对暴力的歌颂,显然,这是符合商代社会的统治思想的。”“《商颂》是商代的诗歌,是距今三千年前的商代的诗歌。”(注:杨公骥:《中国文学》(第1分册)附录一《商颂考》,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版,第464~484页。)这可视为《诗》学专家、文学史家对《商颂》所作的另一种结论。

      但是,若说《商颂》非宋诗而确为商诗,还须经得起事实的检验。商代人写得出如是之诗否?甲骨文及同期金文——商代的文字足以写出如是之诗否?如可写出,是否即今日所见之《商颂》?自清末以来,殷虚所出甲骨文逾十万片,单字可识者(含《说文》所无而结构明晰者)约二千文,同时期之金文(尚未有统计)则约有千文。《商颂》若是商人所作,为商诗,理应经得起甲骨文及同期金文之验证。

      事实上,认为《商颂》乃宋诗的王国维早已注意及此。他说:“又自其文辞观之,则殷虚卜辞所纪祭祀与制度文物,于商颂中无一可寻,其所见之人地名与殷时之称不类而反与周时之称相类,所用之成语,并不与周初类,而与宗周中叶以后相类,此尤不可不察也。卜辞称国都曰商不曰殷,而颂则殷商错出,卜辞称汤曰大乙不曰汤,而颂则曰汤曰烈祖曰武王,此称名之异也。其语句中亦多与周诗相袭,如《那》之猗那,即《桧风·长楚》之阿傩,《小雅·湿桑》之阿难,石鼓文之亚若也。《长发》之昭假迟迟,即《云汉》昭假无赢,《丞民》之昭假于下也,……凡所同者,皆宗周中叶以后之诗。”(注: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二,第1册,《说商颂上》、《说商颂下》,中华书局1959年6月第1版,1961年6月北京第3次印刷本,第113~118页。)这是他认为“《商颂》盖宗周宋人所作以祀其先王”的重要证据。关于《商颂》“殷商错出”事,前人业已辨明,实乃名不淆乱,义不动摇,《颂》确出殷人之证,具见前引陈子展书。且“殷”既已见于甲骨文(注:殷字《甲骨文编》、《甲骨文字典》失收。参见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殷》,中华书局1979年6月第1版;胡厚宣《论殷人治疗疾病之方法》,《中国语文研究》第7期,香港中文大学1985年3月第1版。),不得谓其时无殷。卜辞固称大乙不称汤,然亦屡称唐,唐即汤也,亦不得谓“称名之异”。至于若干词语与“周诗相袭”,则有多种可能,或系流传过程中所添加,或周诗袭颂,更何况语言本有继承性,前代词语出现于后代未足为奇,是以未可一概而论,不足其为宋诗之确证也。(注:黄挺:《〈诗·商颂〉作者作年的再探讨》,《学术研究》1988年第2期。 黄文认为,周人“一定根据他们自己的需要与习惯”将《商颂》重新加工过。)

      尽管王国维的比较是在甲骨文研究之初期进行的,而且仅限于个别的举例性质,从研究方法而论,仍然对后学大有启迪。

      笔者近日即以甲骨文及同期金文与《商颂》试作全面之比较,发现《商颂》文字大部分为甲骨文及同期金文所有,甲骨文及同期金文所无者居少数。易言之,《商颂》词语大部分于甲骨文及同期金文有证。兹将二者词语比较情况先揭示如次(甲骨文字取宽式,一般取《甲骨文编》、《甲骨文字典》录定之字,个别字虽二书未释而经学者考释鄙意可取者以“△”号别之;同期金文则以《殷周金文集成》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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