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作为一个语言学家来到这里的,而且是兜了一大圈,经过了漫长的路程来的。我出生 和成长在一个古老的国家,从小就有各式各样的语言经历。在我小的时候,我们家搬过好 些地方,我也就跟着走过很多地方。大家知道,中国的方言千差万别,有时候竟然像是完全 不 同的语言。我在接触外语之前,像当时所有的人一样要学习古文,并且我还要学习很多方言 ,因而对语言很有直感。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小孩儿们还必须阅读各种古代典籍,即使他们 还读不懂。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切一切会在突然之间有了意义,这就给了我一种虽然不 知道字面的确切含义却能够“了然于胸”的体验。意义是独立自主地存在的,很像音乐。 这也是我下文要表述的观点之一。 然后我开始接触外语。当我一有机会出国,我就来到这个新世界(指美国。——译者注), 打算学习电气工程。可是在路上,我遇到一位曾经在这儿待过的朋友,他给我讲了纯科学和 应用科学之间的区别。他的话影响了我去学纯科学,所以我来到之后就改学了数学和物理。 我发现物理太专了,不是我的兴趣所在,于是毕业后我又转向了技术哲学。然而,由于词语 的运用对于我的工作十分重要,我决定还是回来接着搞我的语言研究。就这样,绕了一个 圈 儿,我又回到了开始的地方。 我回到旧世界(指中国。——译者注),花了二三十年的时间,研究和记录那里的语言和方 言,有时甚至试图改变那里的语言和文字。我就是这样走上语言研究的道路,从此一直待在 那里。我跟生理学和医学研究没什么关系,可是我跟你们中在这方面工作的同仁,却感到很 亲近,因为,正像Dr.Norbert Wiener在他的自传里说的,“赵娶了一位可爱的中国女医生 ”[1]。 我底下要说的,也许跟各位先前讨论过的东西有一些重复。关于语言的意义,有人已经从 严格的语义学角度进行了严谨而雄辩的论述。我开始时要说明,我要谈的是有关自然语言中 意义的一些普遍性问题,然后讨论意义的语用方面。或许,对于语言及其意义的各种研究路 子是互相补充的。如果我们希望做到严谨、明晰,并且所采取的每一步都很肯定,那么我们 能说的就很少。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希望谈出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东西,并且把所有因素都考 虑进去,那样的话,我们所说的不仅在真实性方面不那么肯定,而且在内容方面也许更不那 么清楚。 所以我打算采取一种中间的观点。也许语言学家的日常工作总是介于这两者之间:一边是 非常严谨的语义学方法,另一边则是对说话的人的活生生的、具体的研究。人作为说话的有 机体是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学家的研究对象,但是在语言学家中间近来有一种趋势,就是偏重 研究语言现象中的更省力、更整齐、更清晰、更正规的方面,而把更有意义的和更具体的东 西丢在一边。我大概就是这大多数语言学家中的一员,因为我的工作中有95%是形式语言学 ,也就是说,对语言材料进行枯燥的描述,而只有5%涉及那有血有肉、更富意义和更人性化 的方面。并且,至少就我来说,我专业工作中这5%也有些业余玩票的味道,所以我下面关于 自然语言的语义和语用方面的论述,有待诸位根据其本身的价值予以评论。 我的讨论共分三部分。首先,我要谈谈语言的获取,尤其是意义的获取。其次,谈谈形式 和意义之间的连续性,谈谈存在于语言材料本身和语言形式所蕴含的意义之间的渐变线,而 不管你对于意义一词如何理解。最后,我将提出一个我称之为“形式的非可塑性”的观念, 并说明它意味着什么。我是特意制造了这样矛盾的术语。 一 在第七届会议的文集里已经有两篇非常出色的论文讨论语言获取:Heinz Werner的《词义 的发展》[2];和John Stroud的《早期童年的语言发展》[3]。所以这两篇文章讨论过的问 题,我就不多说了。 谈到语言形式的意义的获取,成年人早就忘了他们是怎么获取自己母语的语义的,但当他 们学习外语的时候,却通常会记住其中的某些过程。比如我们想知道法语“chat”是什么意 思,就有人会告诉我们这是英语的“cat”。但是有一天我的外孙女问我:“说英语的小孩 儿又是怎么知道‘cat’的意思的呢?”我很难用她掌握的词汇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 这个例子也许并不是很难,像猫狗之类的东西用“指称定义法”(原文是“ostensive defi nition”。——译者注)足可以解释清楚。因为它们是能够指点出来给别人看的。然而,正像 Dr.Mead所说的,如果我们指着猫问,“那是什么?”也许有人会回答说:“那是手指”。事 实上,“自”这个汉字的古字形可能就是这么来的。它是一个鼻子的形状,就是用的“指称 定义法”(用所指的东西——鼻子——来表示“自己”的意思。——译者注)。 可是,随着字义越来越难以跟儿童周围世界中容易辨明的东西联系起来,也就越难以指点 出文字的含义所在,因而在这个过程中小孩儿学得很慢,而且不肯定,经常出错。他们的表 达习惯跟周围成年人的用法时常背离,所以需要不断地纠正。我们得告诉他们:“不是写画 ,是画画;不,不是唱故事,是讲故事。”或者说,“是的,这也是西红柿,一个黄色的西 红柿。” Jesperson[4]曾经讲过一个故事,说一个小孩在家里想要一点“peace”(有“安静”之意 。——译者注)。他身边的大人不懂他想要什么,直到他父亲想起了几天前的一幕才明白是 怎么一回事儿。那天,家中来了朋友,一块儿喝啤酒。小孩儿非要喝一点不可,可是大人没 让他喝。所以,过了一会儿,他父亲就说:“好啦,让咱们家里也来一点儿peace吧!”这在 当时也是一种指称定义,不过当时并没有足够的各种语言环境,来限制字义所指,使之符合 大人的用法。所以,正是由于儿童早期生活中这种“糟杂混乱、阴错阳差”,和闹不清“是 这个”和“不是这个”(后两词是Stroud论文中所用术语),指称定义还要经过大量的尝试、 错误和定位,然后儿童才能大致分辨出和认识到他们世界中反复出现的特征和事物,然后按 照他周围大人们的方式把形式和意义联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