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立一种体现教师职业劳动特点并促进教师职业水平提高的工资激励机制,对于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拟通过分析美国等中小学教师工资制度改革的经验以及我国中小学工资制度改革中的问题,依据收入分配的基本理论,构建我国中小学工资制度改革的理论模式。 一 西方国家中小学工资分配制度状况分析 教师的工资水平和分配方式是影响教师资质和教师积极性的重要因素,这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分析西方国家中小学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向,可以发现以下两个突出特点: 1 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水平是基本趋势 近年来,西方各主要国家,大都在努力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工资水平,确保教师工资水平有较大幅度增长。例如,1999年美国中小学教师平均年薪为40574美元,高于政府工作人员平均年薪38499美元的水平,接近高等学校助理教授平均年薪41940美元的水平,在全国13个大行业中排名第6位。高中校长平均年薪为76768美元,接近公立大学正教授的平均年薪78830美元(注: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编:《教育参考资料》2001年第11期)。英国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高于全国职工的平均水平。法国教师是国家公务员,一直享有高于其他行业的工资。德国教师的平均工资高于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工资收入不需要纳税。日本教师的社会地位较高,平均工资要比一般公务员高百分之十五左右。西方主要国家除了给教师较高工资外,还给予其他种种优惠待遇。例如,美国大多数州实行优秀教师奖励制度,教师享有退休金、半薪休假年(每工作七年休假一年)、人寿保险、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当然,也有部分国家目前的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还不高,但已经引起社会各方关注。例如,瑞典确定的未来5年的教师工资增长目标是20%。 2 以多因素确定教师工资的水平 20世纪80年代以前,西方各国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与晋级提薪办法大多仅取决于少数几个参数。例如美国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由学历和教龄两个参数确定,按教师学历和在职进修情况晋升学历工资,按教学年数晋升教龄工资。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在确定中小学教师收入水平时大都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强调教师的工作能力、态度、责任和工作量。例如,英国根据教师的性别、学历、工作水平、工作态度、责任大小及所在地区;德国根据教师的学历、教龄、职务(职称高低或年级的高低);美国根据教师的学历、教龄、职务和工作效果等。以美国为例,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些州和学区开始进行中小学教师工资制度改革尝试。具有广泛影响和相对成功的有教学能力工资制(Skilled-BasedPay)和教师职务工资制(Career-Ladder Pay)。教学能力工资制是在教龄工资和学历工资之外,增加教学能力工资;教师职务工资制,即建立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按教师职务确定职责和工资,如在纽约州的罗切斯特学区,在中小学建立了实习教师、普通教师、专业教师和高级教师四级职务制度。 二 我国中小学工资分配制度状况分析 1 我国中小学教师的收入水平分析 近年来,我国党和政府的政策是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收入水平,以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教师职业的吸引力,但实际状况仍然堪忧。例如,我国2000年分细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统计显示,普通中学教师平均工资为9239元,小学教师平均工资为8085元,而国家机关平均工资为10024元,全国平均工资为9371元。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中小学教师工资不仅低于国家公务员,也低于全国平均工资水平。在各行业中,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仍然是较低的(注:《中国统计年鉴·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1年版)。中小学教师经济待遇低影响了教师职业的吸引力。1999年,对北京地区白领阶层3357人做了一项“白领人究竟喜欢做什么”的调查,结果显示,教师职业被排在第15位(依次是管理类;财经类;文秘类;计算机类;翻译、导游、外贸类;市场营销类;房地产、建筑类;电子类;法律类;广告美术类;卫生医疗类;生化食品类;编辑记者类;机械类;教师类)(注:《中国经营报》1999-04-20)。可见,在我国人民心目中,教师的职业地位也不高。 2 我国确定中小学教师收入水平的因素分析 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之后,包括学校在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运动员外)均实行了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这一制度在当时起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是比照国家机关制定的,没有体现事业单位自身的特点。1993年11月,在调查研究和总结以往工资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发布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对事业单位工资进行了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工作特点的不同,其专业技术人员分别实行5种不同类型的工资制度。其中,教育行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在工资构成上,主要分为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津贴两部分。专业技术职务工资是工资构成中的固定部分,是按照专业技术职务序列设置的,每一职务分别设立若干工资档次。津贴是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数量和质量挂钩,国家对津贴部分按规定比例进行总额控制,并制定指导性意见。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国家规定的津贴总额内,享有分配自主权。在中小学内主要体现为课时津贴。国家规定公立中小学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为30%。所以,在我国中小学中教师的收入水平主要是根据教师的职务和课时确定的。由于实际上我国中小学大多还有自己的创收,尤其是办学质量较高的中小学,这部分收入已比较可观,而这部分收入中的一部分是以课时补贴的方式分配给教师的。所以,在教师总的收入中,课时费收入已经占到较大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