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义务教育不可冒进

作 者:

作者简介:
徐广宇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天津 300191)

原文出处:
教育发展研究

内容提要:

义务教育的实施不可冒进。无论从教育投入,还是与世界各国义务教育年限的比较及从实施义务教育相关因素的分析和地方教育立法权限看,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做法是不适宜的。教育发达地区可以率先普及12年教育,但不宜采用义务教育的方式。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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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完成9年义务教育达标以后,一些教育发达地区将普及高中段教育作为发展本地教育的重要内容。其中个别地区在制定本地区教育发展规划时,明确提出了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使本地区义务教育年限达到12年的目标。本人认为,作为区域发展的一个重要目标,教育发达地区理应在率先普及12年教育,提高本地区国民素质方面作出努力,但是,义务教育不同于普及教育,提出12年义务教育的目标,不切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实际,值得研究和探讨。

      从教育投入的现状以及未来若干年对教育投入的发展态势看,有些地区尚不能足以支撑12年义务教育

      普及义务教育主要是政府的职责,政府财政对教育的按时、足额拨款是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的最基本的保障。近年来,各级政府对教育投入的总量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从总体看,我们对教育的投入依然太少,教育经费紧张一直是困扰和严重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为改变教育投入不足的状况,近年来,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增加教育投入问题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但这些规定未完全落实。如《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教育法》规定的逐年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20世纪末达到4%的目标并没有实现。1990年这一比例为3.04%,1992年为2.73%,1993年为2.54%,1996年为2.46%,1997年以后才逐步回升,1997年为2.5%左右,1998年为2.55%,1999年为2.79%,2000年为2.87%。这一比例不但明显低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比例,而且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也存在很大的距离。又如,《教育法》提出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在某些年份并未达到,少数省、自治区甚至连续几年都未达到。1995年全国有16个省,1996年全国有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没有兑现。1997年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达到《教育法》规定增长比例的,全国也仅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仍低于同期财政收入的增长。1999年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14.49%,比上年减少0.82个百分点。从全国情况看,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因此,从教育投入角度讲,我国的9年义务教育实际上一直处于低水平发展状态。

      从教育发达省市的教育统计来看,这些地区的教育投入虽然总量上普遍好于其它省市,但教育投入的增长仍然滞后于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以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例,教育发达地区比一般其它地区的比例还要低,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广东等教育发达地区近年来一直低于2.8%,有的甚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明显低于中等收入国家4.483%的平均水平,更低于高收入国家5.664%的平均水平。这说明这些地区政府对共公教育经费的投资明显不足。

      从教育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构成看,1997年全国义务教育拨款占教育拨款的比例为62.39%,多数教育发达地区的这一比例在48%至60%之间。尽管义务教育成为各地教育的重中之重,但相对来说,我国义务教育投入比例与教育发达国家还有一定的差距。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急剧扩张,义务教育投入占整个教育经费投入的比例有进一步降低的趋势,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用于维持教学日常必需的支出增长缓慢,数额偏低。拖欠教师工资现象也时有发生。在教育发达省市,由学校自筹一定比例支付教师工资的情况(一般为25%-40%)也屡见不鲜。即使像这样的义务教育投入水平,也是在许多家庭选择了花钱择校的情况下取得的。据对天津市城区学生入学情况的调查,小学花钱择校(多数择民办公助学校)的比例达到35%以上,初中择校的比例高达70%。由此可见,我们目前的义务教育并非真的“义务”。维持9年义务教育尚且如此,普及12年义务教育的难度可想而知。

      有人认为,义务教育并不等于免费教育,让受教育者承担一定费用与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并不矛盾。本人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政府没有理由去强迫公民在未享有免费权利的情况下,接受受教育的义务。现代社会也没有哪个国家是在政府税收之外通过公民自己掏钱发展义务教育的。

      从世界各国义务教育情况的比较看,实行12年义务教育制度只是少数国家特有的情况,并非主流

      据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在世界115个国家和地区中,只有比利时、德国和新西兰等3个国家实行了12年义务教育;8个国家实行了11年义务教育(其中有一个国家部分实行11年);有16个国家和地区实行10年义务教育;29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9年义务教育,其余60个左右的国家和地区则实行5-9年不等的义务教育。我国义务教育的年限已经处于世界义务教育发展年限的中上水平。

      根据世界银行《2001年世界发展指标》中经济发展程度划分标准考察,世界53个中等收入国家义务教育年限的平均水平为8.04,25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义务教育年限平均水平为9.75(均指1996年的水平)。我国当时刚刚达到中等收入(人均收入在755-9266美元)发展水平,人均GNP为758美元。

      从教育经济学的观点看,各国人均GNP的水平与其教育发展水平直接相关,而与基础教育的发展相关更大。因此,对我国教育发达地区与实行12年义务教育国家在相关指标上作一比较更有助于说明问题。从数据统计看,在人均GNP、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人口受教育年限、义务教育经费支出比例和生均经费等指标上,我国教育发达省市与实行12年义务教育三个国家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差距。特别是在人均GNP、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百分比和生均经费支出三项指标上差距较大。比较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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