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教育政策研究分类的理论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谢少华 华南师范大学教科院教管系,广州 510631

原文出处: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内容提要:

本文针对目前我国教育政策研究理论基础薄弱和实践范围或类别狭窄的现状,提出拓展范围与丰富基础理论是我国教育政策研究面临的挑战。在评价众多教育政策学者的分类法的基础上,尝试将教育政策研究在技术操作性层面上分为四大类。进而,笔者以更高层次的社会观和科学观为依据,重点评述了占据当今国内外教育政策研究主流的六大理论流派。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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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政策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十多年来,经不少有识之士的共同努力,虽然发展迅速、成绩有目共睹,但在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上都还存在某种程度的不足。理论上的欠缺主要表现在研究的理论基础不宽厚,如:(1)指导教育政策研究的理论和指导教育决策的理论同源同平台同视角且具排他性,缩窄了研究分析政策的理论视野;(2)教育政策研究理论基础的唯一性与政策本身所包含的有关科学和社会本质之假设的多样性不相适应,使得研究只能是“以不变应万变”、理论高度和多样性显得不够、研究结论类似或纵向递加而较少横向拓展。实践中的弱点则首推研究类别或范围的少而窄,突出表现在:“命题式”政策问题研究较多,研究者自主发现、深入研究的政策问题较少;政策出台前的“可行性论证”较多,“不可行性论证”较少;政府执行过程中和执行后的正效应评估研究较多,负效应评估研究较少;“热点追踪”研究甚多而众多的“冷点”、“盲点”问题发现研究甚少,等等。故此,本文从教育政策研究分类的理论基础着手,试就拓宽教育政策研究范围或类别和丰富拓展教育政策研究的理论基础问题提出些许不成熟之见,以就教于同仁。

      一

      教育政策研究种类繁多,有关它的分类问题,众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自的主张。澳大利亚教育政策学学者海英斯(Haynes)①根据教育政策研究对象的动态和静态性质,从广义上将教育政策的研究分为两大类,即对教育政策内容的研究和对教育政策决策过程的研究。戈尔登等人(Gordon et al.)②将教育政策研究与教育政策分析等同,且依据研究的不同目的,将教育政策研究分为两大类、五小类,即:“为政策的研究”(analysis for policy)和“政策的研究”(analysis of policy)。两大类分别处于一个连续统一体的两端。第一大类“为政策的研究”包括“为拥护某一项或几项政策而作的研究”和“为决策者提供决策信息或咨询而作的研究”两小类;第二大类“政策的研究”包括“决策过程的研究”和“政策内容的研究”两小类。最后一小类是“政策的调控与评价的研究”,它处于“为政策的研究”和“政策的研究”二者之间。齐布卡(Cibulka)③认为“政策的研究”具有更多的学术性而“为政策的研究”则更具应用性。因此,他将教育政策研究分为学术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两大类,并将两类研究分别置于连续统一体的两端,以学术性和应用性各自所占的比重为标准划分教育政策研究的种类。戈尔登等人和齐布卡的分类,其不足主要表现在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教育政策领域里,特别是在比较民主开放的国度里,总是存在着为反对或废止某一项政策而作的研究。其分布五小类政策研究的连续体只有“拥护—中立”或“学术—应用”而无“反对”,显露出分类的架构性缺陷和与教育政策研究实践现实的脱离。诚如朴南逖(Prunty)④在评价戈尔登等人的分类时所指出的那样,教育政策研究远比戈尔登等人的五小类要复杂得多。例如,对决策过程的研究必须以政策系统的一些显性模式为基础,而不同的模式又是建构在不同的科学和社会理论之上的。换言之,政策系统的显性模式之中极可能隐含着有关科学和社会本质的许多假设。因此,任何教育政策的研究都必须研究和分析隐含于显性模式中有关科学和社会本质的许多隐性假设,即真正上升到认识论高度的教育政策的理论性研究。

      可见,无论是海英斯的二分法,还是戈尔登等人的五分法,亦或齐布卡的二分法,用泰勒等人(Sandra Taylor,et al)的话说,仍然停留在表面或技术操作性层面而仅具“概念意义”⑤。她们认为,更具意义的教育政策研究分类应以研究问题所运用的不同方法(approach)为划分标准。在这一点上,她们与朴南逖不谋而合。英文"approach"用作动词的含义之一为“着手处理”(bring to tackle),即运用某种方法或从某种理论视角切入问题。如前所述,教育政策研究必须以政策系统的一些显性模式为基础,而不同的模式又是建构在不同的科学和社会理论之上的。这就意味着政策系统的显性模式之中极可能隐含着有关科学和社会本质的许多假设。因此,任何教育政策研究都必须研究和分析隐含于显性模式中有关科学和社会本质的许多隐性假设,即:对贯穿于整个教育决策或某一项具体教育政策的决策过程之中、支撑教育决策者理念并体现在教育政策内容中的科学观和社会观及其前提假设等进行理论定位与分析。这种理论定位和分析又需上升到更高的层次,在哲学或社会学理论层面上进行。

      库恩(Kuhn)⑥曾经明确指出,科学领域的突破总是发生在研究范式变换(paradigm shifts)的时候,即人们从一种完全不同的角度去审视世界的时候。采用不同的研究范式研究教育政策问题,不仅意味着研究者变换理论视角,还意味着研究者从不同层次提出不同性质的问题。例如,实证主义和功能主义者常常把目光锁定在“是什么”和“是怎样”等问题。与此相反,以批判理论或激进人文主义为指导的教育政策研究,要探讨的典型问题则是:“为什么采取这项政策?”,“谁拥护?谁反对?为什么?”,“该政策使谁受益、谁受损失?”,“社会上各种冲突利益是如何调和的”,“为什么此时此地选择此政策?”,“该政策将对社会公平带来什么后果”,等等。故此,本文试就当今教育政策研究领域中的一些主要理论流派的基本观点及其在教育政策研究活动中的运用做一简要介绍。它们既是当今教育政策研究的基础理论,又是泰勒等人(Sandra Taylor,et al)和朴南逖划分教育政策研究的理论依据。笔者此处借用贝若尔和摩根(Burrell & Morgan)⑦以及摩根(Morgan)⑧对范式、理论和模式本质的研究结论,以不同理论阵营或范式为线索,分析理解教育政策隐含的诸如科学观、社会本质观、价值倾向等深层次问题,勾勒教育政策研究的流派主线,以利研究者较为完整地把握教育政策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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