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的新进展

作 者:
之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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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当代中国史研究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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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4952(2002)02-0096-07

      面对新世纪的开端,中国现代经济史的研究出现了跨越近现代分期、放宽放长研究视野的趋势,纵观20世纪中国经济的文章、专著不断问世。近年来,随着中共中央的西部开发决策,探讨与研究区域经济发展历史、特别是西部建设经验教训成为研究的一个热点。

      一、关于中国现代经济史的分期

      在纪念改革开放20周年和纪念新中国成立50周年期间,学术界曾普遍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50年分为前30年和后20年。研究证明这种分法不够确切。赵德馨提出,新中国的经济发展明显呈现出1949-1956年、1957-1978年、1979年以后三个发展阶段。经济增长速度的变化是高——低——高,经济增长质量的变化是好——差——好,经济波动状况的变化是高位平缓型——大起大落型——高位平缓型,人民生活提高速度的变化是快——慢——快,所有制结构的变化是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多种所有制并存——单一的公有制——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并存,经济体制结构的变化是市场经济加计划——计划经济加市场——市场经济加计划,产业比例状况的变化是比较协调——严重失调——比较协调。以上7个层面都呈现为1957-1978年对1949-1956年的否定,1979-1999年对1957-1978年的否定和对1949-1956年的肯定。[1]

      二、关于1949-1957年的中国经济

      新中国经济与旧中国经济遗产之间具有革命和继承的双重关系。20世纪50年代前叶,我国实施国营经济领导下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优先发展重工业、区域协调布局与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争取外援的方针,收到了较好效果。而“一五”以后,“大跃进”、“人民公社”等脱离中国实际的方针政策使发展付出了过大的代价,其中经验教训无不与对待历史和国情有关。[2]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使我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1952年底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时,将单一公有制视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此后即停止了对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探索。1978年以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思想的确立方打开了研究的禁区。王东提出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有五大创造:五种经济成分共存的多层次经济结构;微观机制中市场是主要中介和资源配置的基础环节,宏观调控总体有一定计划性;照顾四面八方的经济政策;对私人资本“发展——利用——限制——改造”协调一致的政策和灵活多样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自主自愿、循序渐进的农业合作制。建国初期的历史盛况,本质来自“新型市场经济+新型民主政治+新型科学文化”三者统一的总体格局。[3]武力指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对产品市场的控制,有助于治理长期战争和剧烈通货膨胀造成的短缺和市场畸形。胡绳认为,新民主主义论“包含着在中国的具体条件下,如何利用资本主义以发展社会主义的内容”。[4]徐建青考察了牙行业、行栈与交易所、合作货栈、国营信托公司等在建国初期的兴衰及其作用。陈廷煊指出多种经济成分对扩大商品流通、城乡物资交流的重要意义。[5]林蕴晖对刘少奇“剥削有功”的言论作了历史考察;[6]郑有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新论述了土地改革是一场伟大的历史性变革。[7]

      对于新民主主义为何过早结束?张勇探索了建国前夕毛泽东对新民主主义社会论的四处修改:从“各革命阶级的联合专政”到“人民民主专政”;从新民主主义制度的主要任务是解除民族压迫与封建压迫的束缚到“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从“新资本主义”到“新民主主义”;从“让私人资本经济获得广大的发展的便利”到“限制的斗争将是经常不断的”。这对建国后的实践产生了深刻影响。[8]王智等指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过早终结,使得中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所存在的“先天不足”未能抓住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上佳选择获得一个“后天弥补”。[9]赵凌云认为,1949-1952年经济体制与资源配置的基本格局为市场因素与计划因素并存,二者相互补充的同时相互冲突,计划体制作用广度深度日益加大,市场因素日益萎缩。1953-1956年市场化进程中断为“三大改造”急速推进创造了条件,也是新民主主义经济形态过早结束的深层原因。[10]武力提出转变的原因在于三个方面: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四面八方”政策为基础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与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不相适应;苏联不容忍我国长期保持这种不符合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当时很难突破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11]戴光前提出,建国前后的构想是先建设新民主主义,实现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再采取社会主义步骤完成社会主义转变,是一种“先后战略”。总路线的提出,实现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进行,是一种“并举战略”,从而把新民主主义时期看做过渡期。[12]李力安认为:1952年改变了原来在10-15年之后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意味着从原来的先建设,后改造,转变到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三大改造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片面追求公有制的单一形式和高级形式,不重视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的状况,混淆了不同的经济性质和阶级界限,对大量小工商户或个体劳动者也进行了公私合营。[13]赵凌云、苏少之等认为中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在形成过程中,学习和借鉴了前苏联模式的一些具体内容,但内在因素起决定作用,“照搬论”无法解释中国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形成、演变过程及其中国特色。[5]赵学军撰文探讨了“一五”时期国家银行的工商信贷政策,指出金融中介为中国人民银行垄断,经济成分单一化,导致资金不被看做商品;导致利率脱离资金供求,政府对投资风险缺乏责任感,使投资效率低下。[14]

      对于农业合作化问题,郭书田认为,解决以小生产为特征的农民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和发展合作社。50年代初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都是农民自己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遗憾的是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变了型、改了性,因而农业生产合作经历了曲折历程。[15]高德步认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没有消除土地私有制,因此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封建传统经济再生的基础,集体化运动完成了这一使命。[16]靳相木认为高级社产权是集体经济的经典形式,农村改革创设的新型社区产权是向高级社的产权制度回归。[17]刘增舍认为:农业合作化以及此后直至“文化大革命”一脉相承的社会构造模式,受到中国历史上农业空想社会主义及其他乌托邦思想的影响。[18]严闻广认为:集体经济概念违背社会发展规律,集体经济回到50年代的合作社经济,不是倒退,而是前进。[19]50年代初期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惟一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所有制即是全民与集体两种公有制形式,违背了生产力发展要求。[20]王小映提出,对工商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引致城市土地全面国有化。而中外合资企业的出现打破了无偿使用土地的传统用地观念。[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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