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工商业利润的流动转化及其社会后果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玉峰(1965-),男,山东新泰人,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博士后,主要从事隋唐史和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山东 济南,2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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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战线

内容提要:

唐代官营工商业利润主要流入政府财政,也有一部分转化为高利贷资本和用于土地经营。民间工商业利润除了一部分用于生活消费、交通权贵和囤积射利外,大多用于土地的购买兼并和转化为高利贷资本。官、私工商业利润向产业资本流动转化甚少,既无益于新的生产方式的产生和发展,也拉大了财富占有上的贫富分化,并最终激化了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导至农民大起义爆发,唐王朝的腐朽统治遭到推翻。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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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9.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78X(2002)03-0071-04

      中国封建帝制时代工商业利润向着土地买卖以及高利贷资本的流动转化,已是史学界研究所取得的共识,唐代的情形也不例外。不过,共识的形成并不完全表明相关论证的完善,专门探讨唐代工商业利润流动转化问题的成果既不多见,已经出版的几部唐代经济史著作也大都没有专论,因而对唐代工商业利润流动转化的具体情形进行较为详细的考察梳理,并分析它所产生的社会后果仍然有其必要。

      众所周知,商业资本的构成大概说来有三个组成部分,即商人资本、官府资本和官僚商业资本。唐代工商业利润作为商业资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无论就官营国有工商业利润而言,还是就民间工商业利润来说,向产业资本转化甚少是它们流动的共同的显著特点。

      一

      就官营工商业而言,其利润主要流入政府财政。如唐前期,各地诸冶监铸造兵农之器,“以给军旅、屯田、居人焉”。[1](卷22,P412)其中所给民屯、居人肯定不会是白给,显然有着充盈财政的目的。“安史之乱”以后的榷盐、榷酒、榷茶制度,以解决政府财政困难而实行,所获榷利也主要用于宫室、官俸、军费等财政支出。如代宗大历末年时,榷盐之利岁入达到六百余万缗,占到政府财政总收入的一半左右,“宫闱服御、军镶、百官禄俸,皆仰给焉”。[2](卷54,P1378)德宗朝,陆贽在《论缘边守备事宜状》中也说:“以编户倾家破产之资,兼有司榷盐税酒之利,总其所入,半以事边,制用若斯,可谓财溃于兵众矣。”[3](卷474,P4839)宣宗大中七年前后时的财政岁入情况是:“自河、湟平,每岁天下所纳钱九百二十五万余缗,内五百五十余万缗租税,八十二万余缗榷酤,二百七十八万余缗盐利。”[4](卷249,P8053)禁榷之利仍占财政总收入的五分之二。以关税、收市、进奉为主的市舶之利,在唐后期成为政府财政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僖宗乾符五年,黄巢起义军围攻广州,左仆射于琮惊呼:“南海有市舶之利,岁供珠玑,如令妖贼所有,国藏渐当废竭。”[5](卷178,P4633)

      官营高利贷商业的利润也主要被用于财政开支。基本上推行于有唐一代的公廨本钱经营,是唐代官营高利贷的主要形式。在高宗永徽、麟德之前,公廨本钱制实行于京师诸司,以解决京官月俸为目的。尔后推行到全国各地方政府,其利润也被广泛地用于官俸、食料、纸笔办公、修葺廨宇等多项财政支出。仓粮的出举放贷、常平仓的籴粜、诸司的交籴等利用粮食季节差价而经营的官营高利贷,以及官奴婢、部曲、客女、车船、碾硙、邸店、铺肆、庄宅等的出租庸赁,也都是各个政府机构用以维持本单位财源的具体方法。[6](P741-762)官营工商业的利润还被用于经营官营高利贷,许多政府机构的公廨本钱来源于财政拨款,有的则直接来源于官营商业利润。如代宗大历六年三月,店铺出赁的利润即被敕令充作公廨本钱。《册府元龟》卷506《邦计部·俸禄二》载:“敕军器公廨本钱三千贯文,放在人上,取利充使以下食料纸笔,宜于数内收一千贯文,别纳店铺课钱添公廨,收利杂用。”由庄宅使、宫使、宫苑使具体管理的政府田庄,和由内庄宅使、内园使、内宫苑使具体管理的皇室田庄,尤其是他们在“安史之乱”后从京畿到地方诸州的大发展,说明了政府与皇室带头进行着土地经营。政治强权当然是这种经营的主要手段,但有部分财政资金流入其中应肯定无疑。总之,财政的原则既是官营国有工商业经营的出发点,也是它的归宿和目的。这一原则自中国古代社会“工商食官”制度确立以来,尤其是管仲“官山海”政策及汉武帝盐铁官营、均输平准政策实施以来,成为历代封建帝制王朝遵行的一项通则。

      二

      民间工商业处在唐政府的严格管理和多重操控之下,特别是盐铁等山林川泽之利原则上归政府所有,使得其工商业利润向产业资本的转化更少。大体而言,民间工商业的利润有如下几条流动转化途径。

      其一,用于衣食住行等生活消费。许多富商大贾衣必文采,食必梁肉,挥霍无度,表现出穷奢极侈的突出特点。唐初王梵志有诗说富商“雕墙峻宇无歇时”[7](卷11)。高宗时,长安富商邹凤炽“其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其家男女婢仆,锦衣玉食,服有器物,皆一时惊异。尝因嫁女,邀请朝士往临礼席,宾客数千。夜拟供帐,备极华丽。及女郎将出,侍婢围绕,绮罗珠翠,垂钗曳履,尤艳丽者,至数百人。众皆愕然,不知谁是新妇矣”。[8](卷495)玄宗开元时,“长安富家子刘逸、李闲、卫旷……每至暑伏中,各于林亭内植画柱,以锦绮结为凉棚,设坐具,召长安名妓间坐,递相延请”。[9](卷下)至于被玄宗称为“天下之富”的富商王元宝,则“起高阁,以银镂三棱屏凤代篱落,密置香槽,香自花镂中出,号含薰阁”。[10]王元宝还“常以金银叠为屋,壁上以红泥泥之,于宅中置一礼贤堂,以沉檀为轩槛,以碔砆甃地面,以锦文石为柱础,又以铜线穿钱,甃于后园花径中,贵其泥雨不滑也”,而且,“好宾客,务于华侈,器玩服用,僭于王公……常于寝帐床前,雕矮童二人,捧七宝博山炉,自暝焚香彻晓”。[9](卷下)与王元宝同时的富商杨崇义,“家富数世,服玩之属,僭于王公”。[9](卷下)到唐后期,富商大贾的经济实力更有所增长,如文宗太和年间,许多商人“恣其乘骑,雕鞍银镫,装饰焕烂,从以童骑,聘以康庄”。[3](卷448,P4579-4581)又据《太平广记》卷290《诸葛殷》条载,扬州“有大贾周师儒者,其居处花木楼榭之奇,为广陵甲第”。诗人白居易也曾写诗描述唐后期作为官府批发商的盐商的奢侈生活,说盐商之妇“终朝美饭食,终岁好衣裳,好衣美食有来处,亦须惭愧桑弘羊”。[11](卷609)大量商业利润用于生活消费,造成了封建城市经济的虚假繁荣,奢侈至极的糜烂生活使得富商巨贾沦为一股腐朽反动的社会势力。

      其二,用于交通权贵,以钱铺路,钻营为官。许多富商巨贾“高赀比封君,奇货通倖卿”,[12](卷354)积极谋取政治出路和政治利益。如高宗时的富商邹凤炽“常与朝贵游”。[8](卷495)显庆中,富商彭志筠“上表请以家绢布二万段助军,诏受其绢万匹,特授奉议郎,仍布告天下”。[5](卷84,P2800)中宗景龙中,韦皇后、安乐公主当道,“请谒受赇,虽屠沽藏获,用钱三十万,则别降墨敕除官,斜封付中书,时人谓之‘斜封官’”。[4](卷209,P6623)以至“富商豪贾,尽居缨冕之流,鬻使行巫,或涉膏腴之地”。[5](卷101,P3155-3156)到玄宗开元天宝时期,富商更是广泛交结权贵。如“长安富民王元宝、杨崇义、郭万金等,国中巨豪也,各以延纳四方多士,竞于供送,朝之名寮,往往出入门下”。[9](卷下)又如天宝中,“胡人康谦善贾,资产亿万计,杨国忠为相,授安南都护。(肃宗)至德中,为试鸿胪卿,专知山南东路驿”。[5](卷186下,P4861)诗人高适曾对开天之际富商交结权贵的情形描述到:“君不见富家翁,旧时贫贱谁比数。一朝金多结豪贵,万事胜入健如虎。子孙成行满眼前,妻能管弦妾能舞。”[13](卷359)肃宗于灵武抢班夺权后,“用云间郑叔清为御史,于江淮间豪族富商率贷及卖官爵,以裨国用”,[5](卷48,P2087)规定“其商贾,准令所在收税,如能据所有资财,十分纳四助军者,便与终身优复。如于敕条外,有悉以家产助国,嘉其竭诚,待以非次。如先出身及官资,并量资历好恶,各据本条格例,节级优加拟授”。[14](卷11,P244)此虽为一时之权宜之计,但必有许多富商大贾出资捐官,借机钻进了官僚行列。到代宗永泰年间,商贾官僚化已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元结《问进士》言及当时情形云:“今商贾贱类,台隶下品,数月之间,大者上污卿监,小者下辱州县。”[3](卷380,P3860)唐后期,富商大贾们愈加竭力经营官场,他们“经游天下遍,却到长安城。城中东西市,闻客次第迎。迎客兼说客,多财为势倾。客心本明黠,闻语心已驚。先问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归来始安乐,富与王者勍”。[15](卷418)将大量资金用于钱权交易。富商大贾还广泛地与朝中宦官和地方藩镇相勾结。如穆宗长庆二年,为按抚军队,诏令神策禁军及各道推荐有功将领,结果大量“商贾、胥吏争赂藩镇,牒补列将而荐之,即升朝籍”。[4](卷242,P7812)文宗开成四年,谏议大夫韦力仁奏曰:“臣伏见军家捉钱,事侵府县,军司与府县,各有区别,今富商大贾,隶军司著一紫衫,府县莫制。”[16](卷41,P468)武宗朝,刘从谏控制昭义镇,“大商皆假以牙职,使通好诸道,因为贩易。商人倚从谏势,所至多陵轹将吏”。[4](卷247,P7979)《新唐书》卷180《李德裕》载:“始,二省符江淮大贾,使主堂厨食利,因是挟资行天下,所至州镇为右客,富人倚以自高。”到唐末懿宗时,用钱买官已是司空见惯。刘允章在《直谏书》中说当时“食禄之家,凡有八入”,其中一入即是“用钱买官”。[3](卷804,P8449)典型的事例如见于《太平广记》卷499《郭使君》所记某生之得官,曰:“是时唐季,朝政多邪。生乃输数百万于鬻爵者门,以白丁易得横州刺史。”更典型的是王宗、王处存父子的发迹。《旧唐书》卷182《王处存传》载:“王处存……世隶神策军,为京师富族,财产数百万。父宗,自军校累至检校司空、金吾大将军,左街使,遥领兴元节度。宗善兴利,乘时贸易,由是富拟王者,仕宦因资而贵,侯服玉食,僮奴万指。”大量商人挤身官僚,亦官亦商,降低了封建官僚阶层的素质,模糊了社会阶层的界限,增加了商人成分的复杂性。钱权交易则刺激了官僚特权阶层贪欲的恶性发作,加剧了政治腐败和社会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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