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西票号看我国历史上的股权激励制度

作 者:
李勇 

作者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李勇(导师王化成)

原文出处:
会计之友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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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过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人无不为其民宅建筑的规模大而惊叹,难怪余秋雨先生在其《抱愧山西》一文中盛赞山西“海内最富”,并发问:“创建了‘海内最富’奇迹的人们,你们究竟是何等样人?”

      打开中国近代史可看到,产生于19世纪20年代初的山西票号曾在中国金融界活跃了近一个世纪,其分号遍布各地——北至恰克图,南至香港、琼州,西起迪化、拉萨,东到横滨、东京,执中国金融之牛耳,创造了“海内最富”的山西奇迹,极大地繁荣了我国经济,促进了我国近代金融事业的发展,造就出了令西方叹为观止的“山西银行(Shan Si Bank)”

      今天,人类共同迎来知识经济,一方面,随着我国与世界经济的接轨,大批实力雄厚的外国公司纷纷涌入,企业间竞争前所未有的激烈,另一方面,我们又遗憾地看到由红塔集团前董事长褚时健所引发的“59岁现象”正不断地演变为“49岁现象”“39岁现象”。如何深化企业改革、完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尤其是怎样改进我们的企业激励制度以充分调动管理者和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显得格外重要。考证山西票号的经营管理制度(尤其是下面将要谈到的“身股制”)表明,早在清朝股权激励制度就已经在我国萌芽并初具其形,为我们提供了鲜活的改革案例和丰富的成功经验,对于指导我们进行当前的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尤其是如何完善激励制度不无裨益。

      引子:

      票号又叫票庄或汇兑庄,是一种专门经营汇兑业务的金融机构。在票号产生以前,商人外出采购和贸易全要靠现银支付,在外地赚了钱捎寄老家也得靠专门的镖局把现银运送回去,不仅开支很大,费时误事,而且经常发生差错。这就迫使外出经商的山西商人不得不寻求新的办法。于是,中国第一家票号“日升昌”就于公元1823年(清,道光三年)诞生于山西平遥,随后又出现了蔚字五联号、大德恒、大德通、协成乾等票号,其分号遍布国内外:在国内124地(北京、张家口、天津、奉天、厦门、汕头、归化、承德、多伦、赤峰、香港等),共设总、分号达647家:此外,还在国外如莫斯科、新加坡、朝鲜新义州、韩国仁川、和日本东京、大阪、神户、横滨及印度加尔各答等地设立分号。他们除专门经营汇兑业务外,还兼营存款、放款业务,并把汇兑、存款和放款结合起来,利用承汇期,占用客户的现金放高利贷,得到了很高的利润。据史料记载,1847年末,山西票号蔚泰厚苏州分号已有存(白银)36,000两,放款80,000两;1850年日新中北京分号有存款近37,000两,放款近70,000两。1906年日升昌票号对14个分号汇总统计,其收汇款高达1,633.3万两,交汇款达1,589.1万两。山西票号达到了“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的昌盛局面。

      但是,如此繁荣的景象却并非这些票号的所有者(财东)自己去创造的,他们一般并不直接参与经营活动,而是完全放手由他雇佣的掌柜和员工们去干,自己仅等着“坐享其成”。然而,是怎样一套机制的运行使得并非票号所有者的管理者和员工们心甘情愿地全力以赴、尽其所能为财东卖命、造就出一个又一个发达的"Shan Si Bank"呢?以下,我们想着重就山西票号在企业激励制度方面的做法做一个简单介绍。我们认为,山西票号的历史成功经验对我国当前企业分配制度改革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充分的两权分离:良好的制度基础

      经营货币资本的山西票号商人,一般都不是由资本的拥有者(即商业资本家)直接从事经营活动,而多是实行掌柜(相当于经理)负责制,即由财东(商业资本家)出白银若干,委托一个自己依赖的、精明能干的人当掌柜,从事某项经营活动。财东把资金运用权、人员调配权、业务经营权等全部交给掌柜,让其独立自主地从事经营活动,平时不干预票号的事,财东也不到号里问长问短;只是定期结账一次(三到五年),由掌柜向财东汇报经营成果,并共同定夺一些大的决策,同时取走其应得的红利。如果财东满意,掌柜就可继续任用,否则就会辞退。这种资本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充分实行经理负责制的方式,使掌柜在一个账期内大权独揽,自行决断,可以自由地调度物资、资金和人员,充分发挥其管理才能,从而达到其最佳经营水平,使票号经济效益和财东的收益同时达到最大化。这为后面将要提到的实行身股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二、先进的“身股制”:身股与银股并重

      称雄明清两代的山西商人十分重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而且找到了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身股制:受东家雇佣的员工除了领取伙食费、衣物和工资外,有一定资历和功劳的高级员工还要按股参与字号的分红。凡山西商号中的掌柜、伙计,虽无资本顶银股,却可以自己的劳动力顶股份,而与财东的银股(即资本股)一起参与分红。字号的经营成果(红利)一部分按银股分给东家,一部分按身股分给员工;而字号的经营亏损完全由东家承担,顶身股者不承担亏赔责任。这种类似于“有限合伙制”的分红制度把职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结合在一起,极大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从掌柜到伙计,无不殚精竭虑,尽心尽力,工作上不敢有丝毫懈怠,促进了管理人才的出现,提高了票号的经济效益,增强了山西票号的经营水平和竞争力,终于在全国商界称雄,这在中国企业史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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