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城市经济发展特点新探

作 者:

作者简介:
马继云(1964-),女,山东潍坊人,历史学硕士,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外城市史、城市民俗史研究。潍坊学院 历史系,山东 潍坊 261043

原文出处:
社会科学辑刊

内容提要:

小农经济结构的存在导致了商品经济的超前发展,并由此成为中国封建城市发展的雄厚基础;中国封建农民所具有的人身自由、择业自由,使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相对频繁,也使中国封建城市有可能积聚起更多的人口;中国封建时代以地主私人占有土地为主的经济模式,使经济发展具有更大的自由度,并使封建城市经济因社会竞争的广泛存在而比西欧封建城市更显繁荣;社会竞争的广泛存在,一方面使中国封建城市充满了生机与活力,另一方面也刺激封建政权建立起日趋完善的调控机制,以抑制工商业的过度发展,而这正构成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迟滞的根本原因。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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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198(2002)02-0103-07

      一、小农经济结构与中国封建城市的发展

      就中国封建经济的整体结构分析,它与西欧封建社会的差异是极其明显的,而这些差异本身,必然会影响于彼此的城市经济发展,并使之形成各自相异的城市经济特点。这首先表现在,中国封建经济结构是以私有产权及小生产单元为基础的小农经济,其规模相对狭小,生产关系上的各个环节,从生产到流通、分配和消费不可能在一个家庭中完全实现,因而必须在更广的范围和更深的程度上与市场发生依赖关系,自给程度有限;相比之下,西欧封建社会的庄园制经济的自给程度显然更高。由中国封建小农经济的这一特点所决定,中国封建城市中的商品经济自古以来即非常发达,而西欧封建城市中商品经济发展则相对滞后。

      在中国封建城市发展的历史进程中,郡县制城市体系至少在隋唐以前一直居于主导地位,但并不能由此否认仍有大量以经济职能为主的城市存在,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曾以“亦一都会”来称呼这些城市。邓福秋认为,司马迁在此用“亦一都会”,是指上述的几个经济都会城市同时也是郡国的政治中心,“其所以交代它同时也是郡国的政治中心,是因为它的主要社会作用,对于商业经济来说,不在于它是政治中心,而在于它是一个商业区的经济中心。这就是说,‘亦一都会’的社会价值,经济是第一位的,首要的;政治是第二位的,次要的”[1]。由此反观西欧封建城市,其政治职能及自然经济特征表现得更加充分,以至于比利时著名史学家亨利·皮朗认为,如果以城市为工商业中心,则加洛林王朝时代可谓无城市;如果以城市为行政中心、军事堡垒,则加洛林王朝时代的城市可谓和以前一样多。[2]皮朗的这种提法尽管被一些学者认为过于绝对化,但以此来说明封建社会早期欧洲城市商品经济不够发达当是没有问题的。

      大约从10世纪前后开始,中国与西欧封建城市几乎同时出现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巨大变化,其结果一方面使封建城市由单一的政治、军事功能向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功能转化;另一方面则在一部分新兴城市中,由于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的巨大发展,其经济机能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对于西欧封建城市在9-11世纪所出现的历史性转变众所周知,这里勿需多言。容易为人忽视的是,几乎与此同时中国封建城市同样发生了与其相类的历史性变化。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即为封建政治中心城市的经济机能不断强化,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在城市发展中开始居于重要地位,而这正是以“破墙开店”为表征的、西方学者所认为的中国“宋代城市革命”。在中唐以前的城市中,作为居住区的“坊”与作为贸易区的“市”是明确分开的,店肆集中于市内,且交易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中唐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坊市制度渐告废弛,入宋以后即彻底崩溃。城内店铺林立,“自大街至诸小巷,大小铺席连门俱是”[3]。与城市商业发展相联系,其宵禁制度也逐渐废除,“夜市直至三更尽,才五更,又复开张,如要闹之处,通晓不绝”[4]。坊市制度的破坏,实际上意味着政府对城市居住和商业限制的解除,城市所能容纳的市场空间可以扩大至市区的各个角落乃至溢出城外,商品经济空前繁荣。中国封建城市经济发展的这一明显特点从欧洲人的描述中可以得到最好的说明。布罗代尔在考察了欧洲及世界其它地区的城市后转述曾到过中国的马加良恩斯神甫的话说:“18世纪中国城市中沿街都是店铺,招牌高竖,布幌招展,‘这一习俗给公众带来方便,因为在我们欧洲的城市中,大部分沿街房屋都是大人物的府第,人们为了置备生活必需品不得不走远路到广场上或码头上去购买。北京和中国其他城市则不然,人们在家门口就能买到一切日常用品,甚至能找到取乐的场所,因为这些房子不是商店就是酒馆、小铺子’。”[5]马加良恩斯神甫的描述表明,直到18世纪,中国城市中的市场分布比欧洲城市要广泛得多,其繁荣程度比西欧城市也要高得多。

      二、人口流动与城市规模的扩大化

      中国封建经济结构相异于西欧的另一特点表现在农民具有相对的人身自由,可以自主择业,流动性较强;而西欧封建庄园制度下的农奴没有人身自由,是“土地上的奴隶”。中国封建社会的这一基本特点与小农经济自给程度有限的特点相联系,使中国封建城市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基础上,有可能聚集起比西欧封建城市更多的人口,进而造就封建时代城市人口的最大规模。

      众所周知,在直到18世纪以前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城市无论就其人口规模还是城市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而言都是雄居世界首位的。据漆侠先生估计,北宋1350个有行政官署的城市中约有150座的人口超过万人,全国城市人口比重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2%。[6]美国华裔学者赵冈则认为这一比率可高达约20%,而北宋首都开封的总人口应在140万以上。[7]与中国封建城市相比,西欧封建城市的人口规模要小得多。一直到14-15世纪,阿尔卑斯山脉以北的整个西欧地区只有巴黎、科隆、伦敦三座人口超过5万人的大城市。那些后来著名的工商业中心城市,如布鲁塞尔、纽伦堡、卢贝克、斯特拉斯堡等,当时都只不过二三万人。西欧封建社会中更多的是人口数量在2000至5000之间、甚至于只有几百人的小城市。[8]中国与西欧封建城市的人口规模之所以会形成如此巨大的反差,首位的原因当然在于中国封建时代小农经济必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依赖于市场交换这一经济基础,同时也在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并未从制度上对城乡间的人口流动加以严格限制。人们通常所说的“安土重迁”仅仅是一种心理状态,而非体制。自春秋战国以降,国鄙的划分消失,中国城乡之间的人口流动一直是相对自由的,农民每逢荒歉之年往往离乡到城市谋生,其规模动辄百万。而且即使是在正常的年份,小农户若男丁较多,也往往让其中的一个或更多个出外经商,而由其他居家者照料农田。这在中国古代是极其常见的,史书中的此类记载比比皆是。即使是从城市本身的记载分析,中国古代城市人口的流动性也是相当大的,尤其是寓居城市经营工商业者众多。与此同时,中国封建城市对外乡之人的到来并不持排斥态度,如苏州梳妆业公所章程规定:“一议,外方之人来苏开店,遵照旧规入行,出七折大钱二十两;一议,外方之人来苏开作,遵照旧规入行,出七折大钱十两;一议,本地之人开店,遵照旧规入行,出七折大钱二十两;一议,本地之人开作,遵照旧规入行,出七折大钱十两。”[9]由此可见,外地人与本地人开张营业所纳费用完全相同,表明外地人在城市中经营工商业并未受到歧视。毋宁说,正是中国封建城市所具有的较强的容纳能力才使得农民“取四方之资以为生”成为可能,同时,城市也正是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踵接而辐辏”的商贾才维持了其长久的繁荣,并使中国古代城市人口数量长期雄居世界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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