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耕与游牧:古代中国的两大经济文化类型

作 者:

作者简介:
贺卫光(1963-),男(裕固族),甘肃肃南人,副教授,博士,从事民族学研究。西北民族学院 社会学系,甘肃 兰州 730030

原文出处:
西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中国古代存在农耕和游牧两大经济文化类型。游牧文化是与农耕文化相对存在的文化系统。形成两大文化类型的主要原因不仅是生态环境,还有中国古代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和中国古代农耕文化中特有的中原为“中心”思想。从历史上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关系的角度而言,中国古代并没有形成典型的农牧结合的经济结构。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02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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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140(2002)01-0100-06

      一、中国文化的两大经济文化类型

      在总体上,中国文化,特别是古代中国文化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农耕文化或农业文化。但就自然环境而言,不论在历史上还是在今天,中国西部和北部地区主要是草原分布地带,因此,这些地区也就成为了以草原畜牧业经济为主的区域。一般认为,自我国东北大兴安岭东麓—辽河上游—阴山山脉—鄂尔多斯高原东缘及青藏高原以西的广大地区,都属于历史上传统的游牧经济分布地区。而在此界线以南和以东则属于传统的农耕经济分布地区。从一定程度上讲,我国的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青藏高原以及历史上的整个西域地区,都属于历史上游牧民族的主要活动区域,因此,宏观地说,也属于传统的以游牧经济为主要特色的区域。但是,历史上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之间的界线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从远古至今,这种文化界线在不同历史时期都产生了许多变化。总的趋势是农耕文化的分布面积越来越大,而游牧文化的分布区则日益缩小。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可能有如下几个方面:1.历史上气候的变迁。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论证,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几次周期性的气候变迁,大体上而言,历史上几次大规模民族融合时期,都是相对的寒冷期。寒冷期的出现,所带来的后果往往是传统游牧区域的南移,迫使游牧民族南下;而出现相对的温暖期时,如历史上的汉唐时期,造成的结果便是农耕区域的北移,促成了农耕民族纷纷北上开垦农田。2.历史上人类的活动。历代统治者对北部、西部边疆的开发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要“移民实边”,主要是把农业人口移往西北边疆地区,进行大规模的垦荒种田,如军屯、民屯等,其中就会将牧场开垦为农田。例如,西汉以前的河西走廊基本上是游牧民族的天然牧场,但是,随着河西四郡的设置,这里就逐渐被开发为农耕经济区了。这种人类活动的结果必然是农耕经济区向游牧经济区的推进和游牧经济区的逐渐缩小。另外,历代统治者,包括游牧民族的一些统治者在内,滥伐森林,大兴土木,在草原地带发展农耕经济等,都对历史上草原地带的生态环境带来破坏,无疑也是造成游牧经济地区不断缩小的一个重要原因。3.历史上的游牧民族在发展游牧畜牧业生产的过程中,为了维持基本的生计,片面地追求牲畜的数量或生产规模,使得在一定历史时期内,过载放牧,造成了一些地区草原生态系统的失衡,从而导致草场的退化,草原面积因而减少。4.历史上自然的农牧界线反过来又不断强化了两种不同类型文化间的区别界线,使得游牧经济与农耕经济,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间没有形成有机的结合。似乎在几千年的历史上,游牧民族永远是游牧民族,而农耕民族也永远是农耕民族。这样就产生了中原与周边,内地与边疆,蛮荒之地与礼仪之邦等文化观念上的对立。当然,历史上农耕经济区和游牧经济区的范围的变化,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而且也不是单纯某一个因素的结果。实际上正是上述诸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关于历史上游牧文化区和农耕文化区界线的主要观点

      从很早起,人们就对不同的经济文化区域有了初步的认识。当然,古人主要还是通过对不同时代游牧民族的认识,获得了一些文化区域方面的知识。在秦王朝以前,中国古代的农耕经济区主要在今天的黄河中下游地带,其核心地区当在今陕西关中地区。而处于黄河上游地区的今天的甘肃、青海和宁夏地区。从考古发掘来看,至少从新石器时代起,这里就属于游牧经济与农耕经济并存的区域。但是,从古代历史文献所记载的早期游牧民族的活动和分布来看,基本上属于自远古以来就形成的游牧经济区。目前的学术界对于历史上游牧文化区的划分,虽然并没有形成定论,但是,从有关的研究论著中,仍然能够发现各家观点的明显不同。

      (一)苏北海先生认为:“自古以来,由于地理环境的关系,从蒙古高原直到中亚西亚,是游牧民族的生活区域。”[1]游牧民族主要的活动区域当然也就是游牧文化的主要分布区。单纯地从地理环境角度来研究游牧民族的活动区域时,所说的“游牧民族”,实际上是狭义的游牧民族,即典型的草原游牧民族。而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是在中国历史的早期,游牧民族并不是都分布在蒙古高原一带。历史上的黄土高原或黄河上游的许多地区,都分布着众多的游牧民族,如秦汉时期及其以前的戎、氐、羌等游牧民族。

      (二)林耀华在其主编的《民族学通论》一书中,从经济文化类型学说的角度,对整个中国文化做了详细的划分,其中“畜牧经济文化类型组”的分布范围是:“在东起大兴安岭西麓,西到准噶尔盆地的西缘,南到横断山脉中段(云南中甸县)的广大地区内,基本上构成一个从东北到西南的半月型畜牧带。”[2]这一范围划分显然主要是从今天我国草原及草原畜牧业分布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做出的结论。这种划分对今天各个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确实有许多好处,较多地考虑到了游牧民族在今天共时性的空间分布。但却忽略了中国历史上游牧文化的历时性演变,即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游牧文化分布的历史演变。例如,按照这一划分标准,历史上的黄土高原的许多地区、河西走廊、古代西域的天山以南地区、东北三省的许多地区等,都被排除在游牧民族传统的活动区域之外。这显然并不符合历史上游牧民族分布或活动的实际情况。而且,按照上述划分方法,今天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从事农业生产的维吾尔族及其文化,也将被视为是一种农耕文化(绿洲农耕),而实际上,从农耕经济文化类型的角度来研究维吾尔族文化显然并不全面,也不会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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