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实行联产承包制开始的,其最初效应是农业劳动生产率得到极大的提高,农业内部大量隐性失业逐渐显性化。但是,中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和劳动力市场的缺乏,使农业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受到很大的限制,这要求必须在农村内部就地解决农业隐性失业问题。在这种宏观背景和国家政策鼓励的前提下,乡镇企业获得了迅速发展。从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的规模来看,改革以来农村非农产业从业人员占农村总从业人员的比重呈现出曲折上升的过程(见表1)。1978~1983年,农村非农产业就业份额一直没有突破10%(注:本文数字凡未注明出处的均来自历年《中国乡镇企业年鉴》(农业出版社)和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出版社)。另外,乡镇企业的范围是参照《中国乡镇企业年鉴》的定义,包括乡办集体企业、村办集体企业、农村联办和农村个体私营企业等。),而且非农就业主要集中在乡办、村办等集体乡镇企业。1984年中央转批农业部《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后,联办、个体类乡镇企业迅速发展起来,当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占农村劳动力的比重由上年的9.32%急速上升到14.48%。1998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已占到农村劳动力的25.44%(见表1)。因此,乡镇企业已成为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一条重要渠道。 表1 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规模及比重 单位:万人,% 1978年 1980年 1985年 1987年 1988年 1989年 1990年 1991年 A(万人) 2827 3000 697988059545936792659609 p(%) 9.23 9.42 18.83 22.58 23.82 22.88 19.59 20.09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A(万人) 10625 12345 12017 12862 13508 13050 12537 12704 p(%) 21.99 25.3124.63 26.33 27.55 26.42 25.44 25.63 注:A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数,p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占乡村从业人员的比重。 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乡镇企业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速度明显下降。1992~1998年,年均就业增长率仅为2.79%,显著低于80年代11.94%的年均就业增长率。对于乡镇企业就业增长趋缓的原因,学术界通常认为是,随着市场体系完善,乡镇企业最初发展所仰仗的体制优势正在逐渐丧失,买方市场迅速形成,乡镇企业不得不在产品市场上与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发生“阵地战”,迫使其用资本密集型方式来提高产品竞争力,由此导致乡镇企业就业增长趋缓(张平,1998;蔡昉,2000)。然而,从各行业乡镇企业的就业比重来看(见表2),改革以来工业的就业比重一直徘徊在58%~70%之间,同时再比较工业、商饮服务业的历年就业弹性和平均就业弹性,则发现在大部分年份商饮服务业的就业弹性高于工业的就业弹性。由此,很难得出“以工业为主的乡镇企业正在向资本密集型方向发展,它势必降低其吸收就业的能力”这样一个学术界流行但又似是而非的结论。 表2 各行业、各经济类型的乡镇企业吸纳就业情况 单位:万人,%
注:1998年的38.52%是集体乡镇企业吸收的就业份额。 事实上,在乡镇企业产出迅速增长的同时,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数也保持了极快的增长速度(见表2)。1978~1998年,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数年平均增长7.73%,而同期城市经济的从业人员数年均只增长了3.96%。从各经济类型乡镇企业从业人员来看,1978~1996年乡办、村办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增长率分别是4.57%和3.66%,其中,1992~1998年集体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增长率只有0.19%。而1984~1996年,联办、个体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的平均增长率分别是5.54%和6.83%(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1984年以前中国农村不存在联办、个体乡镇企业(至少在《中国乡镇企业年鉴》没有体现出来)。从1996年开始,联办、个体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的绝对量已超过集体乡镇企业。由此可见,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增长缓慢可能与集体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增长缓慢有密切的关系。本文拟从乡镇企业内部的就业结构入手,通过分析乡镇企业不同经济类型和不同行业的就业弹性、相对劳动生产率等指标来证明这一结论,并阐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乡镇企业就业增长趋缓的真正原因。 二、乡镇企业内部的就业结构分析 (一)各行业乡镇企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 相对劳动生产率是比较产业间劳动生产率高低的可示性较好的度量指标(注:相对劳动生产率是指某一产业的GDP份额与该产业的就业份额之比,实际上反映的是某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与总平均劳动生产率之比。如果比值大于1,则说明该产业的劳动生产率高于总平均劳动生产率。)。通过对全国产业结构的研究发现,改革以来全国第二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一直在2.35以上,并有逐步上扬的趋势。1999年,全国第二产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达到3.03,就业比重和产值比重分别为23.5%、69.7%(以1978年为不变价衡量)。由此可以判断,第二产业有向资本密集型方向发展的可能。同期,全国第一产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只有0.22,表明第一产业内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比较乡镇企业各行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见表3)发现,除了农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起点较低以外,农业、建筑业、商饮服务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之间的相互差距在1998年已缩小到相当低的水平,而工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也仅仅徘徊在1.2左右的较低水平。同时,其它行业的乡镇企业发展历史短、起点低、企业规模小,且大多数为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见表4)。因此,工业乡镇企业并没有出现像全国第二产业那样较高的相对劳动生产率,乡镇企业吸收就业的能力减弱是由于乡镇企业向资本密集型方向发展这一推论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