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地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杏 丁振国 中国地质大学人文与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

原文出处:
科技进步与对策

内容提要:

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逐渐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政府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华中地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相对滞后,但呈现较好的发展势头,并以地域优势、资源丰富、人才集中为特点。政府应针对华中地区民营中小企业的特点,努力建立真正适合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并配套经济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系统等方面的建设,以促进民营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2 年 10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 F27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1-7348(2002)07-029-02

      1 引言

      民营经济的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成就。民营企业发展集中表现了经济活动的活跃程度,发展民营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关键。根据中国工商管理统计年鉴提供的资料,民营企业的就业率与当地的人均GDP成正相关关系。民营企业发展越好的地区,经济就越活跃。华中地区民营中小企业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发展势头好,这主要是华中地区的地理位置、人才和资源上的优势逐渐得到发挥的结果。

      政府作为政策制订的主体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政府在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实践中的行为进行分析,为今后的改革提供方向。

      2 政府影响民营中小企业发展进程的一般途径

      一般说来,政府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影响(促进或阻碍)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

      2.1 影响宏观经济环境

      尽管中小企业通常对宏观经济政策不至于过分敏感,但由于宏观经济环境是民营中小企业赖以生存、发展和运营的大环境,对企业的影响最为重大。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尚处在初级阶段,真正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因此大的经济环境很不稳定。这种不稳定性对民营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负面影响,并表现为企业行为的不稳定。

      目前,我国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还非常不够:民营中小企业在进入市场时受到严格的限制;工商注册费也要比国企高。它们不可能在注册、融资、法律保障、社会服务、外贸等方面享有与国企同等的地位。英国米德萨斯大学企业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结果表明,在许多经济转型的国家中,高通货膨胀率、高利息率以及对私有产权保护的不力会导致企业家对长线投资失去信心,并令他们选择低起点经营,而不去从事周转快、回报高的行业。因此,宏观经济环境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影响相当大。

      2.2 影响相关立法

      在我国,以往按照所有制立法使民营企业无法享受与国企同等的待遇;再加上民营中小企业由于在规模、资源、资本等方面的劣势,使它们很难得到与国企同样的法律保障。这可以用博尔顿委员会1971年通过对英国中小企业研究得出的“一些在制订时完全没有偏向的政策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对不同企业往往会有很大的不同”来解释。

      我国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时间很短,许多政策法规并不完善,这样在执法过程中就有许多空子可钻。许多政策法规并没能严格地执行下去,反而导致了相当程度的腐败。还有一个较为严重的事实是,一些民营中小企业由于赋税过重,不自觉地转向经营非正规行业甚至非法行当。

      2.3 直接的政策支持及相关方案

      政府通过直接的政策及相关方案来影响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这恐怕是所有途径中最明显的一种。毫无疑问,这些支持有利于民营中小企业克服类型及规模上的劣势。由于政府逐渐认识到民营中小企业在经济改革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作用,直接的政策支持越来越多,包括政策法规上的、资金上的等等。在市场经济及相关经济机构发展不完善的地区,政府直接支持的力度应更大。

      2.4 影响相关金融机构和经济基础设施发展

      这些机构和基础设施就是我们常说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信贷公司及其它金融中介、信用制度、保障制度等等。它们都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民营中小企业最大的困难是获得投资和银行贷款,其原因就是我国的信用制度没有建立起来。四大商业银行又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社会保险考虑的也主要是国企。因此这一点在我国显得尤为重要。

      2.5 在全社会范围内重视和倡导企业家创业及企业家理念

      这一点在我国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最初民营企业的地位是不被承认的,那时它们的发展极其艰难,也没有任何保障。然而随着民营经济的逐步发展壮大,政府不仅承认了其发展地位,还在全社会鼓励其发展,并不断地提高其社会认可程度。诚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同时受到其他多方因素的影响。如社会及人们观念的转变,又如政府对于私人创办和经营企业的态度和政府工作人员对待民营企业主的方式等等。

      3 华中地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及政府在其中发挥的作用

      3.1 华中地区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状况

      为了解华中地区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及问题,2001年7-8月,我们在华中地区展开了一次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调查。本次调查收回有效问卷140份,涉及3省、7个行业。

      通过这次调查及同以往数据的比较分析,我们发现,私营独资企业所占比重较大,另外公司制企业的比重逐年上升。随着政府政策的演变,民营中小企业的投资领域也由传统的餐饮、商贸逐渐延伸到制造业、交通运输、社会服务、高科技开发及其它行业。其中制造业所占比重最大。超过60%的企业雇用少于50名员工,少数企业人数超过500人。其资产较注册时都有了一定的增长。销售收入在500万以上的占29.32%。

      从企业内部的经营和管理来看,华中地区民营中小企业多为大股东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而且仍然有一部分企业不排除是“家族式企业”的管理模式,其中20.86%的企业“家庭成员居多”;另外,技术与产品开发人员缺乏,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水平也有待提高。企业融资渠道增多,但一半以上的民营中小企业还是不能得到银行贷款。其它融资渠道主要有民间风险投资、朋友拆借、出售股份、分期付款和租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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