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入世,被视为新一轮、大规模的对外开放。但是,是否从现在开始,对国内也要做更多的工作,是否更要促进“对内开放”,让更多人推动制度创新,来带动中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使内资成为新一轮增长的巨大推力? 目前,我与经济学家樊纲先生针对这一话题进行了一番讨论和思考。话题是从近几年来中国社会经济中的一大新现象,即所谓民间“状告政府”说起的。 社会与政府进步的表现 樊纲:后WTO的时代,是中国社会法律进一步健全、法治逐渐确立的时代。对于民营企业的发展,除了一般性的舆论呼吁外,下一步可能会出现一个民营企业状告政府,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法权益,谋求一视同仁地位的过程。 民营企业发展到今天仍然面临着一些障碍,下一步民营企业的发展要靠政府和民营企业之间的互动来实现。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讲,权力不是谁给的,而是利益主体争取来的。现在对于发展民营企业,上上下下已取得共识,并开始有了一个大的政策原则。但怎样落实到具体问题上呢?恐怕还需要靠民营企业自己来争取、来奋斗。 这几年,有过许多民间告政府的例子。比如,去年有律师就春运期间火车票涨价的事状告铁道部,虽然案子没有受理,但今年春运的票价调整铁道部搞了价格听证会,不能说没有效果。还有上海人告证监会,说证监会的某个法令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类似的例子,各地都有不少。 怎么来看这些事例?这些事例反映了中国法治体系的逐步形成,是中国社会进步的表现,是中国政府进步的表现,是整个中国法治体系进步的表现。民间可以告政府,民营企业可以依靠法律的框架来争取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权益,说明整个中国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实在是一件大好事。 从市场演化的角度看,状告政府实际上是在法律框架内通过政府和民间的互动来逐步完善市场的经济体制结构。状告政府,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矛盾比非法手段(激烈的社会冲突、坑蒙拐骗等等)要好得多。状告政府,把问题摆在桌面上,便于各方面把利益说清楚,有利于公正对待。因此,这些事例确实表明:一方面中国体制改革已经进步到了一定的阶段,另一方面中国体制改革的方式也将进入到下一个阶段:政府政策和民间的要求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互相推动。这可以说是状告政府的意义和性质所在。这是我想强调的第一点。 利益冲突导致的进步 第二点,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中国市场经济的下一步发展,包括政治体制和法制建设都到了一个阶段。我们要意识到,体制的建设,实际是人们在追求各自利益过程中磨合出来的,本身就是一个社会过程。实际上中国过去的改革也是在各种利益的推动下往前走的。如政府废除各种不必要的审批制度,就是因为审批制度已经危害了很多人的利益,大家越来越怨声载道。打破垄断就是因为基础部门的垄断价格的提高使得各行各业成本大大提高,垄断已损害到越来越多人的利益。打破垄断就是利益冲突导致的改革和进步。 过去,解决利益冲突采取的是比较隐晦的办法。比如,通过政府内部的渠道,通过一层层的上报、一层层的讨论来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的特色,也是中国在前一个阶段体制条件下解决各种问题的一个过程和方法。这种方法在过去有它的好处,比如说有利于避免社会公开讨论可能引起的一些不必要的误解等等。但毕竟社会在进步,人们对问题的理解越来越进步,中国法制结构也越来越完善。逐步把许多事情公开化,进行讨论,把问题摆到法庭上来解决,反而有利于缓和各种社会矛盾。政府告企业、企业告政府、民间告政府、民间告企业等都是为了使讨论、冲突获得合法的解决,使这些推动社会进步的案例能够纳入法制框架。比如春运票价问题,本来老百姓怨声载道,把事情摆到桌面上反而容易缓解民众的怨气,使问题的难处让公众有更多的了解。 因此,到了一定阶段,就应该从主观上推动这个事情的发展,好让事情解决得更快一点。当然,有时有些问题即使摊开了一时也不容易采取措施去解决,但至少可以让各种怨气、让矛盾、冲突有一个出口。 我想强调的第三点就是,民营企业今后的发展要更多地利用法律框架争取自己的权益。中国经济增长在很大程度是依靠民营企业实现的,中国下一步的发展要更多地依靠民营企业。现在,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各种阻力,一个基本的问题就是还不能被一视同仁,民营企业得到的事实上是“反向国民待遇(reversed national treatment)”。WTO后,外国人到中国来可以享有“国民待遇”,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享受的“待遇”都要比民营企业高。很多国企和外企能做的事,民营企业反而不能做,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限制民营企业进入某些部门的问题本身会影响到民营企业的发展。比如金融部门,民营企业不准进入,它就缺乏便捷的金融渠道,它的资金来源就会受到严重限制,民营企业在其它行业的经营和发展也都会遇到障碍。 大家应该在这个意义上认识这个问题。现在大的原则已经定下来了:凡是外资能够享有的权利,内资、民营企业都能够享有。问题是如何尽快落实这一原则。民营企业状告政府体现出他们想落实这些原则,是在针对政府的一些具体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对此,政府应该充分理解和重视民营企业的做法,在这个互动过程当中让体制更加完善,让政策更加符合下一阶段的发展要求。 在法治框架内化解矛盾 第四点,政府各部门应该如何对待民间呼声。这次人大会上有代表指出“民间告政府,政府老不出庭”。我想,这件事应该有明确和具体的法律规定。比如,在合法框架内法院受理了民间告政府的案子,政府必须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