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乡企增速连续7年明显快于江苏,坐拥全国“老大”已经5年。对此,省内外理论界从不同角度作过了一些分析。曾有有关部门1999年撰文认为,“如果个体私营继续保持(1998年)这个势头,迎头赶上浙江是大有希望的。”后来的事实证明此说并不成立。2000年另有有关人士认为:“目前是苏浙两省争雄”、“江苏乡企在大中型企业的数量、外向度和技术水平方面依然具有无可比拟的领先优势”,并预言“大中型乡镇企业的机制创新成功之日就是江苏乡企再度称雄全国之时。”由此可见这些看法代表了一种思潮,说明至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浙江的蓬勃发展势头和江苏追赶的艰巨性认识不足。因此,对浙江乡企短短数年超越江苏并且差距还在拉大这一现象作深入的对比分析,将有助于我们摆正位置,找到症结所在,从而制定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扬长补短,再造江苏乡企发展优势。 两省发展的主体模式不同 苏浙两省这种所有制结构的不同以及由此形成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迥异的特征,曾分别被冠以苏南模式和温州模式。 苏南模式是费孝通先生在1983年提出的,其核心是“政府推动(乡村企业)”,特定的含义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社区政府依靠农村能人,组织动员辖区内可利用的经济资源,创办市场导向的农村集体工业,在政企合一的制度框架下,走低资本高负债的扩张道路,从而成功地推动农村工业化的进程。”而温州模式是对温(洲)台(州)地区独特经济(以个私经济为主)发展格局的一种理论概括。1997年“十五大”以后,温州模式正式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在后来的发展中,这两种模式分别外溢,苏南模式除涵盖苏、锡、常外还扩展到了苏中沿江部分和浙北的杭嘉湖地区;温州模式则向浙中浙西蔓延,以至一些学者主张用“浙江模式”取而代之。 两种模式形成的历史渊源及现实因素 浙江耕地人均六分,农业劳力过剩严重。其中温州人均不足半亩更兼集体经济薄弱,发展集体所有制的乡村企业又没有资金,农户被逼独自在农业以外寻找就业机会。改革开放后,利用人力资源和民间资本大力发展个私经济的方式首先从永嘉县开始,很快在温州全境蔓延,从温州、台州一直扩展到整个浙南,继而影响全省,使浙江的个私经济发达程度成为全国之最。 苏南是我国民族工业的发源地,改革前,这里是传统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强势地区,被视作异端的个私在那样的环境中是无法形成气候的,只有发展集体制的乡村企业才能获得地方领导的通过和支持。到改革初期,苏南乡村企业已有一定规模,集体积累也较多,沿用过去的方式继续发展乡村企业便成为自然的选择,并因此形成了1990年代中期以前乡企中乡村企业居绝对主导地位的格局。 由于江苏乡村企业的创办多由社区政府直接研究立项,利用乡村集体的积累和组织包括信贷在内的其它资金上马,所以,社区领导可以任免企业领导,甚至直接干涉企业的经营,以至前来投资的外商大都知道,谈项目得找镇长,许多地方的党政一把手还兼任社区性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这种政企合一的管理模式能统一调度配置社区内的资金和资源,而且发展早期社区政府与企业目标的一致,也使企业获得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这就使得乡村企业挟先行优势在市场上纵横睥睨,造就了80年代的“异军突起”和1992、1993年的高速增长。 发展环境变化,苏南模式优势不再 “十四大”后,市场经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取向,国外竞争者开始大量涌入国内市场,国家的政策鼓励使个体私营的发展环境空前宽松,国有、城镇集体企业也开始苏醒焕发活力,这便是当时形容的“老虎(国企)出笼、猴子(个私)下山”。随着多形式竞争主体的大量出现,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1994年国家又取消了乡镇企业减免税,开征了新税种,使乡企的实际税负增加。除这之外,乡企还要负担建农基金和农村各项社会性支出。苏南90年代初依靠借贷集资建设的一些项目不仅债务规模大而且利率高,项目投产后遇上变化了的市场,所获利润往往连利息支付也不够,使得乡村企业的先手之利和政策优势、机制估势已不复存在。以外延扩展为主的、“三高一低”(高投入、高产出、高速度、低效益)特征明显的江苏乡村企业在新形势下显出了种种不适,其行政干预的反市场性彰显。 国际市场风云突变也是乡企增势受挫的原因。1992年欧盟成立,美国为了对付欧盟,跟着成立了北美自由贸易区,自那以后,墨西哥的劳动密集型的轻纺产品很快扩大占领了北美的市场,中国轻纺产品的市场份额则不断萎缩。以纺织品为例,1994年中国在北美的市场份额是49%,但到1998年便降为28%。美国这一作法使轻纺产品出口比重大的江苏乡企发展的外部需求拉力顿减。亚洲金融危机爆发造成的东南亚和日韩等国进口萎缩则是江苏乡企出口订单减少的另一原因。而1990-1994年江苏乡企营业收入的四分之一来自外贸出口,1996年后出口的连续下降对全省乡企发展的阻碍是不言而喻的。 政企不分劣化了企业的市场行为 在江苏,农村能人和社区干部的融合,催生发展了乡村企业,由此又生出了企业与社区政府之间千丝万缕的依存、利害关系。厂长负盈、企业负亏、银行负债、政府负责的实际淡化了经营者的进取意识和危机感。许多地方曾规定经营者的收入最多为普通职工的3倍,收入的限定弱化了经营者的创新冲动。而且政府的外延考核又加剧了企业的内功退化。社区领导为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或明或暗下达的考核(多年来考核的恰恰又是数量扩张而非效益提高),便把任务压向乡村企业,全省相当部分的乡村企业不由自主地陷入了重外延轻内涵的发展误区,结果摊子越铺越大,效益却每况愈下。而且“乡镇事业企业办”过度抽取生产资金也加剧了效益的下降。当然不可否认,同期个私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益也在下降,但由于其长期不被视作“嫡出”,先天无政企不分的弊端,经营者具有最大的利润追逐热情和经营的慎重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因此明显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