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伏击中国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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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厂长经理日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2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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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遇战”还是“伏击战”

      2002年春节过后不久,在知识产权领域,国内的民营企业接连遭遇了几件事:

      先是DVD厂家在欧盟被扣货,跨国公司飞利浦拦路收取专利费。其理由是中国企业使用了飞利浦的专利而未付专利费。虽然人家早在1999年6月就已经发出过通知,要求生产厂家购买专利使用权,但国内企业未在意。中国入世后,对方就采取了扣货行动,使国内企业措手不及。

      然后,日本摩托车企业联合代表团来华“打假”。“打假团”包括本田、雅马哈、铃木、川崎重工等。他们在北京拜会国家经贸委、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等与打假有关的中国政府部门,受到高层官员的接见,并向中方递交了大量指控中国同行侵权的材料。

      紧接着,令温州打火机厂家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欧盟的一项“产品安全条例”在今年2月通过。该“条例”规定进口价格在2欧元以下的打火机,必须要有“安全装置”。这意味着占世界产量八成的中国打火机,将被排挤出欧洲市场。因为,有关这一装置的技术专利多为欧洲国家控制,中国企业如果要用就要向其购买,其生产成本因此上升,价格优势丧失殆尽。

      这局面堪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华北堂上告“李鬼” 西南紧盯“摩托帮”

      在天津,日方干脆将他们心中的“李鬼”送上了法庭。

      原告日本雅马哈发动机株式会社以商标侵权纠纷为案由,将天津港田集团公司、天津港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一并推上了被告席。1月17日,此案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诉讼标的3000万元。这是我国入世以来最大的一起知识产权案及天津一审诉讼标的最大的知识产权案。

      日方提交中国的告状材料称: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的统计数字,中国每年生产的大约1100万辆摩托车中的近900万辆是盗版日方产品,其中200万辆出口到亚洲各国,有的仅仅把日本产品换个商标而已。

      日方特别提到了“重庆摩托帮”。这个“帮”的出口量占全国同行的一半,去年重庆出口摩托166.4万辆;产销量占全国市场份额的近2/3,上千家摩托整车厂及配件厂遍布全市各个角落。嘉陵、力帆、隆鑫、宗申、建设五大摩企几乎垄断了中国摩企各项指标的前5名。而在这个“帮”内,民营企业势力雄厚,像力帆、隆鑫、宗申这样的排得上号的都是民营企业。

      深谋远虑订“规则” 处心积虑建“壁垒”

      其实,“重庆摩托帮”也好,天津的“李鬼”也罢,他们遇到的麻烦并不是个别现象,而是入世后中国企业所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可以说,由于民营企业大量集中于低门槛的消费品生产领域,在国内外都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因此对于他们来说,这场“专利遭遇战”打得最早,也最引人注目。

      由于民营企业只有20多年的历史,和国有企业相比技术积累和开发能力薄弱,普遍通过仿制国外的产品打市场。而仿制别人的产品涉及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因此早就引起外国企业的注意。中国入世使对方等到了机会,立即抓住“小辫子”发难。

      从目前情况看,外国企业“发难”的策略有五种:

      一、利用中国政策,依靠中国政府部门“打假”;

      二、利用法律武器,以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以及开展不正当竞争等为由提起知识产权诉讼;

      三、制定知识产权的游戏规则,竖起技术专利“壁垒”,阻挡中国企业进入他们的势力范围,对使用他们专利的新手收取高额的费用,对不付费的使用者则毫不客气;

      四、沿着产品发展方向,在华大规模进行专利申请,提前设置“路障”;

      五、利用中国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的机会,抢注中国企业的专利和商标,甚至打击、收购、淡化。

      除了专利,外国企业还处心积虑地抢注中国企业的商标。

      “跑马圈地”抢先机 备好“软绳”待“猛虎”

      知识产权可以归结为两大类,即工业产权和版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囊括了目前所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该协议要求签约国对专利、版权、工业设计、商标、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地理标志(如用于酒类的标志),以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物品进行最低限度水平的保护,一些保护措施持续时间长达50年。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关税壁垒与行政壁垒正逐步消除,知识产权、行业标准等技术壁垒对占领与保护市场的作用正不断凸显出来,成为非关税壁垒的主要形式。这一招是很要命的。重庆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形象地把这种情况喻为“软绳套猛虎”:一项小小的专利,会让一个“凶猛”的企业一败涂地。

      他指出:在专利申请方面,国外大公司早就开始了有目的的战略性知识产权“跑马圈地”。与他们相比,国内许多企业的弱势已十分明显。

      据他调查,1985年至1999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受理中,国外占52.16%,到2000年国外占52.94%。从1998年至2000年,仅韩国三星在信息领域的在华专利申请就达1558件,而同期排在国内第一位的中科院研究所只有184件。近3年的情况更为严重,在华申请电子信息技术的发明专利,有88.5%是来自国外;我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中,拥有专利的只有40多家,而有50多家企业的专利拥有量为零,令人感到非常不安。

      未交兵先失一着 更尴尬将寡兵稀

      面对强大的对手,我们在较量中已先失一着。我国产品出口被控专利侵权的事件屡见不鲜。例如,汽车尾气消污装置是一种市场较大的产品,尽管我国是主要原材料稀土的生产大国,但国外的专利已使我们很难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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