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开始施行。《条例》共六章五十九条,详细界定了倾销的概念、倾销损害的内容、反倾销调查的实施方法,以及反倾销的具体措施、反倾销税的征收和价格承诺的期限与复审等内容。反倾销对所有企业而言都是题中之义,而对乡镇企业来说,尤其有几个方面需要加倍注意。 对倾销产品的拒绝 根据《条例》第二章第三条,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我国市场。 这里的正常价值是以出口国国内市场的正常贸易过程中的可比价格为依据来推定的,而不是以进口方的我国国内的可比价格为依据。这样就容易产生这种情况,即出口国的产品如果不是最终消费品,而是我们企业的生产原材料的话,以倾销方式进入我国后,其售出价格低于我国同类产品的售出价格,出于利润最大化的考虑,我们的企业就有可能选择倾销进来的产品。然而这样一来,如果生产这类产品的国内企业提出反倾销诉求,我们的企业就会牵连进去,造成本不该有的麻烦。 因此,当我们购买低于本国产品价格的进口产品时,应事先了解一下这类产品是否为以倾销方式进入我国市场的。也即了解出口国的产品正常价值,只要不低于出口国的正常价值,而是低于本国产品价格,不属倾销的产品就可以购买。否则,还是离倾销产品远一些好,以免贪图一时之利而招惹大麻烦。 保护好自己免受倾销的损害 我们不仅要注意不购买倾销进来的产品,还要充分利用反倾销条例保护好自己不受倾销的损害。 入世以后,许多产品的关税都会出现减让变化,由此就会带来进口产品价格降低的现象。我们的企业面对降低了不少价格的进口产品,要注意区别哪些是倾销进入的产品。如果发现有倾销进入我国市场的产品,对自己生产的同类产品的国内市场份额造成实质性损害,或者造成威胁,就可以利用反倾销条例所作的规定,向外经贸部提出反倾销诉求,请这些部门进行调查。如果调查确证倾销属实,就会对倾销者征收反倾销税。 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能够代表一个产业的企业而言的。往往这种情况会发生在某个企业群体之中,也就是说,要启动反倾销调查,除非企业产品产量占到国内相同产业产品的50%,方可作为该产业的代表性企业提出申请,要求作反倾销调查。如果我们的企业可以代表一个产业,或者虽不能代表一个产业,但发现倾销产品的确损害了自己所在产业的利益,就那可以联合本产业内的相同企业,共同提出启动反倾销调查的申请。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免受倾销产品的损害。 不要倾销自己的产品 乡镇企业还有一点应该注意的是,不论是出口自己的产品,还是在国内市场上销售自己的产品,都应注意不要以倾销方式销售自己的产品。 由于我们的市场现在整体上处于买方市场,许多产品供过于求,为了处理库存积压,我们的企业往往习惯于采取降价促销策略。一般说来,由于汇率的影响以及国际市场消费需求水平较高等因素的影响,我们的产品打入国际市场后不仅不会低于本国正常价值,而且会高于(有的甚至大大高于)本地正常价值,从而给企业带来较高的利润,与倾销也挨不上边。但也不排斥有少数情况例外,出口产品的价格低于国内市场正常价格的情况也不是绝无仅有的。如果企业生产的产品在国内市场已趋饱和,再降价也卖不动,而可以出口国际市场,同时国际市场的价格也很低廉,这样企业就可能以倾销方式将自己的产品出口出去。如果做出了这样的选择,一旦被老外提出反倾销诉求,而且一告就准的话,我们的企业就会得不偿失,损失惨重。 不仅国际市场如此,国内市场也存有反倾销问题,只不过要区分好低成本竞争战略与倾销的界限罢了。 总之,乡镇企业要尽快掌握、充分利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保护自己的产业免遭外来产品倾销的损害。同时,也注意不要使自己误入倾销产品的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