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不同组织类型私营企业发展的比较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 杭州 310000/CCP Zhejiang Provincial Committee School Hangzhou Zhejiang 310000 王祖强,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汪水波,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副校长、教 授。

原文出处: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内容提要:

近几年来,浙江私营经济出现了从初级的传统市场经济向高级的现代市场经济演变的生动 画面,企业制度的发展呈现出从个体作坊、家庭工商业逐步向现代公司制企业发展的鲜明特 点;企业的产权结构从比较封闭单一逐步走向开放和多元化;企业领导层构成逐步社会化、 职业化;家庭成员居多的现象逐步减少,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开始较多地参与企业高层决策 ;企业开始注重建立自己的销售网络,建立独立或合作的研究开发机构。


期刊代号:F22
分类名称:乡镇企业、民营经济
复印期号:2002 年 03 期

字号:

      一、浙江省不同组织类型私营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1.从企业平均规模看,有限责任公司明显大于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大于独资企 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收入、注册资金和年末职工人数分别是独资企业的3倍、3.4倍和1.8倍,合伙企业又分别是独资企业的1.3倍、1.5倍和1.1倍。销售收入、注册资金的规模差异 大于职工人数的差异,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均经济技术条件优于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 。

      2.从企业规模分组看,有限责任公司较大企业的比例明显高于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高于独资企业。按销售收入分组,有限责任公司的众数组是年销售收入大于500万元的 组,比例为30.03%;合伙企业的众数组是年销售收入在10~50万元的组,比例为29.21%;独 资企业的众数组也为10~50万元组,比例为34.08%。按注册资金分组,有限责任公司的众数 组是注册资金在50~100万元的组,比例为59.5%;96.2%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在50万元 以上,这反映了《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在注册资金上的基本要求。合伙企业的众数 组是注册资金在10~50元的组,比例为44.27%;独资企业的众数组也在注册资金为10~50万 元的组,比例为52.23%。按年末职工数分组,从总体上看,有限责任公司大于合伙企业和独 资企业,合伙企业大于独资企业,但三类企业之间的差异比较小。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 和独资企业的众数组均为30~50人组,分别为32.12%、37.52%、40.12%。

      

      

      3.从增长情况看,三类私营企业都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业绩优于合 伙企业和独资企业,独资企业略优于合伙企业;同时,有相当一部分私营企业经营状况不佳 ,发展缓慢,其中合伙企业的比例最高,独资企业次之。

      

      4.极大多数私营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企业用工制度也不规范。具体情况是,有限责任 公司组建工会和企业用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高于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与独资企 业在这方面的差异不大。只有24.34%的有限责任公司、16.19%的合伙企业、15.77%的独资企 业建立了工会;有81.24%的有限责任公司、71.55%的合伙企业、70.06%的独资企业用工签订 或部分签订劳动合同。

      二、浙江省不同组织类型私营企业的治理结构

      1.总的说来,这三类私营企业的产权结构比较封闭,有很强的血缘和地域色彩。极大多数 企业为个人、家庭或一个大出资人控制;相对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社会化程度较高。有80 .85%的独资企业由个人或家庭经营,请帮工、带学徒经营的不到20%。有77.84%的合伙企业 合伙人为2~3人,4人以上的只占22.16%。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构成是:由一个大股东与其 他 小股东构成的占76.18%,由几个大股东与其他小股东构成的占7.18%,由多个股东相对 均等持股的占16.64%。调查资料显示,浙江省私营企业的产权特征,不论是独资企业、合伙 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是个人或家庭控制。在许多场合,有限责任公司可能只具有工 商登记和帮助业主逃避债务的意义,而不会给企业的治理结构带来根本性的变化。

      2.极大多数企业的经营者来源于大股东或出资最多的合伙人。只有22.94%的有限责任公司 、25.29%的独资企业、33.98%的合伙企业的经营者来源于一般股东、合伙人或外聘。有限责 任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重大特点是最大股东兼任董事长和总经理,既负责重大经营决策又管理 公司日常事务。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最大股东任董事长的占29.94%,任总经理的占17.42%, 兼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占49.24%,其他占3.40%。也就是说,有96.6%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 长或总经理或董事长和总经理由最大的股东担任。可见,产权的集中导致了决策权、经营权 、管理权的集中,最大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占居着支配地位。

      3.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领导体制主要是厂长制,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体制的主要特征是董 事长和总经理合一。这种企业领导体制是与上述私营企业产权和控制权高度集中的情况是相 对应的。有90.88%的独资企业、75.50%的合伙企业的领导体制为厂长制;有64.83%的有限责 任公司的领导体制为董事长、总经理合一。

      

      

      4.从企业领导层构成看,独资企业的家庭色彩最浓,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导层初步形成了多 元格局。有54.22%的独资企业、39.79%的合伙企业、32.17%的有限责任公司的领导层构成家 庭成员居多;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企业领导层管理人员居多的比例(35.48%)超过了家庭成员 居多的比例(32.17%),技术人员居多的比例(24.01%)也较高,管理人员居多和技术人员居多 的比例合计达59.49%,这表明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较多参与企业领导层,其企业领导层构成 逐步社会化、职业化。这样,从独资企业到合伙企业再到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领导层构成中 ,家庭成员居多的现象逐步减少,有限责任公司初步形成了企业领导层多元化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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