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族企业上市后呈现新的“一股独大”现象 随着民营背景的家族上市公司的不断出现,一个类似于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倾向今年已 经引起了投资者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民营背景的家庭控股上市公司也存在着严重的另类“ 一股独大”(私人或家族大股东“一股独大”)现象。 其实,在今年以前,上海、深圳两地股市已经有家族控股上市公司。如1998年在深圳上市 的以饲料行业起家的新希望(0876);第一家以自然人身份发起成立并成功上市的纺织类公司 帝贤B(2160),发起人、董事长王淑贤个人持股8510万,占总股本的比例39.58%,从而实现 了 个人对于B股上市公司的相对控股。但是,这些公司在市场上的表现一直比较温和,并没有 受到过市场的热烈追捧。 市场之所以在今年对家族上市公司投入了比以往多得多的关注,是由于中国证监会推行新 的 不问“出身”的发行政策、市场化导向的监管政策,并结束了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行政审批 制,引入了核准制,使得资本市场只为国企脱困服务及民营企业、三资企业上市受歧视的上 市政策终止,民营企业被批准公开募集并完成上市的活动也迅速被提上议事日程。2月以来 ,已先后有4家个人股份占很大比例的家族型公司在资本市场上出现,这几家家族控股上市 公司本身具有小盘、拥有高新技术或生物技术,或有新材料的概念在里面,而并不仅仅由于 它们是家族上市公司。他们在为我国资本市场注入新的活力的同时,也创造了格外引人 注目的资本神话,即他们在由私人独资或家族向公众公司转化中,利用原始资产存量的资产 评估、溢价发行和挂牌交易的三级放大,把握上市名额资源的稀缺、资本市场严重供不应求 和股本规模小的先机和便利,顺利实现了高市盈率、高溢价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后价 格的高开,成为利用上市政策实现“一夜暴富”的典型。 这些家族控股企业的股份持有人一夜之间身价增加数以10亿元计,股市的财富堆积效应被 演 绎得淋漓尽致。4家家族控股上市公司上市前后整个家族的资产竟发生了几十倍甚至近百 倍的增值,如用友软件的私人股东就从上市前的5000万元个人财产左右(含资产评估增值)增 加到上市后50亿元的财富,增值高达百倍。私人发起人股东是资产评估增值基础上按每股1 元 钱左右折价入股,然而市场投资者在这个并不成熟的市场上,却按照每股36.68元购买一股 ,而只享有与发起人用1元钱折为一股股票的同等权利,其余的35.68元都作为资本公积金被 全体股东共同占有。而从占有的数量上看,因为上述“一股独大”的私人家族公司占有的比 例往往均在20%-50%以上,事实上就合理合法地把溢价发行中每股N(N=发行价-1)元的公积 金所形成的总和中的20%-50%以上占为己有。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增 发这一过程完成,就意味着私人发起人在瞬间由于得到一个上市名额而能实现了“一夜暴富 ”(至少在帐面上)。其示范效应江苏省、浙江省等地的民营企业现在已掀起了一股改制上市 的热潮。 可以说,家族企业的汹涌上市,是其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必然结果,否则不足以解决企业永 续发展和家族成员全身而退的问题。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 好事。以新希望、帝贤B、天通股份、用友软件等公司的上市为标志,可以说家族控股的私 营、民营类企业的上市,已经在我国股市初步形成了气候或者说群体,所以,它们所存在的 问题,以及由此可能给市场带来的潜在风险,如在其个人身价大涨的同时,由于个人持股过 于集中而带来的“一股独大”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统计数字表明,康美药 业的马氏家族、用友软件大股东——董事长王文京、国栋建设的王氏家族、太太药业的朱氏 家族、广东榕泰的杨氏家族,其持股比例已经远远超过目前我国1100多家A股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如截至4月底,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为44.8%。
二、家族企业上市后呈现新的“一股独大”的利弊分析 目前,社会上大部分人士对家族控股上市公司的“一股独大”均持否定态度。但是,任何 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应该说,家族控股上市公司的“一股独大”也是利弊兼有,不可一 概否定其有利的一面。 (一)有利之处 在民营背景的家族企业中,家族成员高比例持股现象的出现有一定的可以理解的客观原因 :这些企业大多由家族成员携手创业而成,所以创业者对自己的企业往往保持着相当的控制 权。但是,目前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假如当这些家族企业变成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者——公 众上市公司后,若其股权结构仍然维持“一股独大”的状态,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有可能 给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如同国有股“一股独大”一样的损害。 然而,对于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的担忧,也有人持反对态度。如太太药业董事长朱保国认为 民 营企业是上市公司中风险最小的企业,因为家族企业的最大优势就是全体中小股东的利益最 大化与个人最大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的一致度最高,不存在伤害中小股民利益的问题,不太可 能出现像在一些国企中存在的乱投项目等问题。按照朱的解释,在太太药业等家族控股企业 中因为产权关系明晰,不存在出资人虚置的现象,大股东与小股东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所 以,他认为家族企业不一定是劣势。更重要的是,这种治理结构“保证了公司的运营效率” 。如果公司的股权过于分散,不利于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会造成股东的“搭便车”的 心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闻不问,对经理人员的监督变得软弱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