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276.44 文献标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753(2001)09-0083-05 90年代以来,随着民营科技企业的迅猛发展,以民营科技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科技园区应运 而生。截至2000年1月,全国已建立民营科技园区40多个。民营科技园区的崛起,标志着我 国科技园区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民营科技园区是科技园区的一种新的构成形态, 目前,对民营科技园区问题的研究尚处于初始阶段,本文拟就其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希 望对民营科技园区的发展能有所帮助。 一、民营科技园区的内涵、地位和特点 (一)民营科技园区的内涵 科技园区的概念是在50年代的美国形成的,美国科技园区“硅谷”就是当时的产物。通常 认为,科技园区是一种以智力密集为依托,以开发高技术和开拓新产业为目标,促进科研、 教 育与生产相结合,推动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基地。作为一种与高技术发 展共生的社会现象和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新型的组织管理形式,它已有40多年的历史。实践 证明,科技园区已成为20世纪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1]。 90年代以来,伴随民营科技企业的迅猛发展,以民营科技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科技园区应运 而生,它标志着我国科技园区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作为科技园区一种新的构成形态,它 既包含有科技园区的共性,又有着自身独特的内涵。第一,它是以民营科技企业为主体。民 营科技园区作为民营科技企业的聚集地域,主要是通过制造“小气候”,依靠市场机制来培 育和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第二,它是以技术创新为方向。作为园区主体的民营科技企业,具 有知识型和创新型的特征,以技术创新作为实现企业利润的主要手段。民营科技企业从诞生 时就以科技成果的转化为主要目的,在成长过程中,民营科技企业探索出以市场为导向、技 工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技术创新模式。第三,它以发展民族科技产业为目标。民营科 技企业是我国民族科技产业的核心载体之一。民族科技产业是指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 够加以有效控制并能从中获益的科技产业,其核心是民族高科技产业,民族实用科技产业( 按技术创新水平划分)也是重要组成部分[2]。民营科技企业一方面致力于高科技产业的发展 ,一方面致力于实用技术的发展,使科技产业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角落,从总量上提高民 族科技产业的水平。第四,它是一种非政府经营的经济实体。民营科技园区在运行机制上不 是依 靠政府提供财政经费和人员编制的传统计划模式,而是以市场为导向,按“自筹资金、自愿 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民营模式发展。在这里,政府不直接 参加园区的经营管理,也不是投资的主体,而主要是发挥宏观调控、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的 “软”环境的职能。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对民营科技园区的内涵作如下概括:民营科技园区是以民营科技企业 为主体,以技术创新为方向,以发展民族科技产业(包括民族高科技产业和民族实用科技产 业)为目标,按照民营机制运行和管理,是促进教育、科研和生产相结合,推动科技、经济 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基地。其主要任务是培育新兴先导产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 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使产业升级,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二)民营科技园区的地位 国内外的实践证明,通过建立科技园区,优化局部环境,是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发展科技 产业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正如江泽民主席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四次领导人非正式 会议上所指出的:“本世纪在科技产业化方面最重要的创举是创办科技工业园。这种产业发 展与科技活动的结合,解决了科技与经济脱离的难题,使人类的发现或发明能够畅通地转移 到产业领域,实现其经济效益。”[3]但是,由于财力有限,我们国家只能建立少数的国家 级和省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而不可能大规模地创办这类开发区,因而难以适应我国当 前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经济技术一体化发展的需要。为此,大力借助民间力量,利用民间的资 金,创办科技园区,进一步推动科技产业化工作,既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也是国际上的普 遍做法。 民营科技园区的崛起,是我国科技园区发展进入到一个新阶段的重要标志。它是我国科技 园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重要补充。它不仅开拓了一条以民营 模式发展科技园区的新路子,拓展了科技产业化的空间,而且开创了我国多种经济成分共同 发展的新局面,成为我国实现科技与经济结合的一个新的突破口和经济增长点。 (三)民营科技园区的特点 民营科技园区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样,都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其根本目的都是为 了加快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二者虽都具有享受特殊政策的共同特性,但相互之间也有 明显的差别。 1.主体构成 民营科技园区的主体是民营科技企业。民营科技企业是由科技人员创办或以 科技人员为主体合办的,实行以“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为主要原则 ,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活动的 非政府经营的知识密集型企业。民营科技园区作为民营科技企业的聚集地域,主要是通过创 造“小气候”,依靠市场机制来培育和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它坚持以民营为特色、科技为先 导,按市场规律运作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