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汉语中,大部分虚词是由实词演变而来。至于如何发生演变,演变的原因及条件是什么,一般语法著作常以“实词虚化”一笔带过,未加深究。似乎实词的虚化仅仅是其词汇意义减弱的过程,仅仅是通过词义引申而产生的。这显然并不全面,亦不准确。笔者认为,实词虚化是词的性质变化。词的性质变化与句法结构的变化有着直接的、根本的联系。换言之,即句法结构的改变是导致实词虚化的根本原因。为说明这个问题,本文将通过“见”字的演变过程,对实词虚化与句法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见”字的本义是“看见”。《说文·见部》:“见,视也。”如: (1)仁者见之谓之仁,知者见之谓之知。《易·系辞上》 (2)一日不见,如三秋兮。《诗·王风·采葛》 “见”为及物动词,其后一般带名词宾语,组成结构V+O[,1](V为动词,O[,1]为名词宾语),如例(1)。宾语O[,1]亦可省略,但并不影响“见”的动词性质,如例(2)。在结构V+O[,1]不变的条件下,“见”的词义可以发生改变。如: (3)齐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左传·庄公八年》 (4)宋华父督见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艳。”《左传·恒公元年》 上面两例中,“见”字所处的结构仍是V+O[,1],未发生变化,但词义已有分别,例(3)记齐侯田猎。田猎则必见野兽,“见大豕”当属意料之中,故“见”义仍为“看见”。例(4)述华父督与孔父之妻不期而遇,事属偶然,记述的着眼点在“遇见”,而不在“看见”,下句“目逆而送之”才特写其“看”的动作情态。故此句中“见”当为“遇见”之义。 “见”由“看见”发展出“遇见”之义,是词汇意义的改变,是词义引申的结果。从词义引申的规律来看,一个词由甲义引申出乙义,是由于它们有一定联系。这种联系一旦被人们认识到,并带入词语中,就可能产生引申。在一般情况下,“看见”了某人或某物,也就“遇见”了此人此物。可以说,“遇见”是因,“看见”是果,此二义的联系是明显的。对此,古人亦有说明。《尔雅·释诂》:“遘、逢、遇、逆、见也。”郭璞注:“行而相值即是见。”《礼记·檀弓》:“遇于一哀而出涕”,又:“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郑玄并注:“遇,见也。”由此可见,“见”由“看见”向“遇见”演变是十分自然的。但这一变化仅仅是词义的变化,词性并未改变,因为其所处结构仍为V+O[,1],没有改变。有的书仅限于从引申方面探讨词义的虚化,认为由“看见”向“遇见”这样发展,就逐渐成为虚词。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在方法论上是不完善的。我们应当进一步从结构方面进行探索。 (5)儒……劫之以众,沮之以兵,见死不更其守。 《礼记·儒行》 (6)故国离寇敌则伤,民见凶饥则亡。《墨子·七患》 上二例中“见”的词义为“遭受”,系由“遇见”义引申而成。因“见”后的宾语是不祥之事,具有感情色彩,故“见”也受其影响而带上感情色彩。但此二句中“见”字的变化不只是词义及感情色彩两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原结构V+O的变化,因为结构的变化是词性变化的关键之处。例(5)中“见”的宾语由动词“死”担当,结构为V+O[,2](O[,2]为动词宾语)。例(6)中“见”的宾语是形容词“凶饥”,结构为V+O[,3](O[,3]为形容词宾语)。在一般情况下,“见”的宾语当是名词、名词性词组或代词,其内容是人或物。而(5)(6)两例中,“见”的宾语是某种情况或状态,性质也由名词改换为动词、形容词。我们知道,在句子结构中,谓语与宾语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组成一个结构段。如果宾语性质改变,必然对谓语性质有所影响,乃至使其变化。(5)(6)两例中“见”的宾语性质已变,但“见”仍为动词,充当谓语,其结构尚未明显变化,这是因为“死”是不及物动词,“凶饥”是形容词,它们均不能自带宾语。虽然作为动词和形容词,它们的语法功能本应是在句中充当谓语,但在上面例句的结构中,却失去其固有的性质特点,成为宾语。它们的语法功能未能显现出来,处于抑制状态,因而整个“V+O”结构处于一种暂时的平衡状态。但是,O[,2]、O[,3]、代替了O[,1],结构中有了变化的因素。因此,整个结构只是一种不稳定的平衡状态。一旦宾语的性质进一步变化,那么,这个结构的平衡态将被打破,而“见”的性质亦将改变。如: (7)所说出于为名高者也,而说之以厚利,则见下节而遇卑贱,必弃远矣。所说出于厚利者也,而说之以名高,则见无心而远事情,必不收矣。 《韩非子·说难》 上例中“见”后的“下节”、“无心”均为动宾关系,意为“认为品节低下”、“认为不用心机”。“见”与它们所组成的结构段,已不再是V+O的形式。这首先因为,原当属宾语的“下、无”此处作为动词而自带宾语。在句中,它们的动词特点和语法功能通过支配宾语而呈显著状态,不再处于抑制状态。由于“见”后本应出现的宾语性质改变,故原V+O结构的平衡状态就被打破。其次,“下”、“无”的宾语“节”、“心”是主语“游说者”这个整体中的一部分,这样,“下”、“无”虽在语法结构中直接支配“节”、“心”,但主语“游说者”也作为其语义指向,受到间接支配。由此可知,主语“游说者”并不与“见”字发生直接关系,并不发出“见”这个动作,而是与“下”、“无”相关联,可见“下”、“无”已在句中处于谓语地位。通过分析可以肯定,该句中“见”字与其后面部分所组成的结构已不再是“V+O”,而是“(R)+见+V+O[,1]”的新结构段(R为受事主语)。这种结构段,可以看作是“见”字插入了“R+V”结构中,担负着表示被动的意义。“R+V”结构一般是意念被动句,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