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针对形训的种种弊端和当前学术界存在的问题,全面论述了以形说义的理论根据,说义的条件和方式,使之成为行之有效的训诂方法。 关键词 说义;根据;条件;方式 以形说义是与文字学相关的一种训诂方法,这种传统方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如果运用不当,就会产生主观臆测等毛病。我认为所以产生这些弊端,与以形说义的理论不够完备是不无关系的。为了完善以形说义的训诂方法,进一步研究和探讨以形说义的理论是十分必要的。 一、以形说义的根据 以形说义所以成为可能,是由于汉字字形与词义的特殊联系所决定的。王筠在《说文释例》中说:“许君之立说也,推古人造字之由,先有字义(词义),继有字声,乃造字形,故其说义也,必与形相比附。”传统的形训就是在《说文》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里有两方面的理论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一方面是汉字依义绘形,另一方面是以形说义。汉字的字形是根据单音词的词义和读音绘制出来的,其中非表音字则全是依义绘形的。因此我们必须认清词义的基本属性。首先,词的同一意义有概括义和具体义之分。概括义指在贮存状态下对某类客观事物本质属性的抽象概括;具体义指概括义在使用状态下所特有的具体内容。概括义贮存着具体义的全部内容,具体义则包含着概括义的共性。如《尔雅·释诂》:“战栗震惊
竦恐慴,惧也。”这些字的概括义都有“害怕、恐惧”的意思,但用在具体语言环境中,则各有更具体的内容。如《诗经·秦风·黄鸟》:“临其穴,惴惴其栗。”“栗”在语境中则指“恐惧得发抖”。《左传·隐公元年》:“庄公寝生,惊姜氏。”“惊”用在这一特定语境中,意思是“使……受到惊吓”。其次,词义还有共性与民族性之分。由于民族生活、文化和心理状态的不同,同一概念不同民族所贮存的具体内容却往往相异,如“如”的概括义是“从顺”。从共性方面说与其它民族并无差异,但“从顺”所贮存的具体内容却是由民族性所决定的。《说文》:“如,从随也,从女从口。”段注:“从随即随从也。随从必以口,从女者女子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故《白虎通》曰:‘女者,如也。’”段氏用三从四德解释“如”,非是。“女”本指“女奴隶”。《周礼·天官·冢宰》:“女酒十三人。”郑玄注:“女酒,女奴晓酒者。”“如”的字义是女奴之口的特点,记录的词义是“从顺”。“如”用在具体语境中便有“顺遂”、“遵从”、“依照”等具体意义。由此可知,词义有概括性又有具体性,有共性又有民族性。汉字绘形很难表示抽象的概括意义,这样汉字依义绘形就与词义的概括性、共性形成了一定的矛盾。如何克服这一矛盾呢?古人依义制字往往避开共性、概括性的一面,而利用词义具体性、民族性的一面绘形。如绘制“黑”字,根据它的概括义不易绘形,于是古人就依据汉民族的生活体验来制字。《说文》:“黑,火所熏之色,从炎,上出囱。”“囱”是古窗字,室内的烟火一律由上窗排出。古人正是用火熏之色来表示这一概括意义的。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汉字依义绘形往往不是与词义直接联系着,而是通过原始造字意图与词义间接地联系着。 形又联系的另一个方面是以形说义,其理论基础又包括两点:一是分析字形、字义的理论根据,二是利用字义探求词义的理论根据。传统的“六书”说,虽有弊端,但仍不失为探求字形、字义的理论根据。其中的非表音字,经过匡谬,去伪存真,通过字形分析可以直接获得字义。如《说文》:“飞,鸟翥也。象形。”“飞”的字义是“鸟飞”,非指虫鸟鼓翅飞行。《说文》:“血,祭所荐生血也。从皿,一象血形。”“血”的字义特指“祭祀献牲之血”,不包括人与其它动物的血。《说文》:“尘,鹿行飞土也。”字形从三鹿从土,字义专指“群鹿奔跑扬起的尘埃”,非泛指尘土。表音字中的形声字虽然不能以形直接获得字义,但可以根据形旁了解字义的意义类属。如从页的形声字都与头相关,从瓦的形声字都与陶器相关等。 传统有“四体二用”说,认为后二书只是用字法则①。这样理解,恐简单化了。我认为转注是今字的造字法则,假借是表音字的间接造字法则。如“赴”本义为“奔赴”,引申为“奔告丧事”。这个引申义后来写作“讣”。今字“讣”就是用转注法造出来的,即依“奔告丧事”建类于“言”部,借授“卜”声而把“赴”的引申义授给今字“讣”。因此二字可以互训。又“属》的本义是“连接”,引申为“系”、“缀辑”、“集合”等诸多意义,但引申不出“请托”的意义。而先秦却可以用“属”表示“请托”这一假借义。《左传·隐公三年》:“召大司马孔父而属殇公焉。”如此一个“属”字便表示两个词的意义,这就等于造了一个表音字。后来人们依“属”的假借义用转注法又造了一个今字“嘱”,即依假借义“请托”建类于“口”,借授“属”音而把“属”的假借义授给今字“嘱”。这样理解转注与假借在训诂学上有其积极意义。我们根据同源转注字可以追溯到发源字,如依“讣”声旁的音义可以追溯到“赴”;依“讣”的形旁可以追溯到“赴”分化义的意义类属。同理,依假借义可以找到与假借义相切合的今字,从而根据今字的字形以形说义;依今字的声旁可以追溯到假借字,从而因声求义。我认为文字学知识可以做为探求字形、字义的理论根据。 字义不只是文字问题,也是训诂连带的问题,字义与词义的特殊联系有如下几种: 第一、字义是古代文献语言用过的多义词中的某一概括意义。如《说文》:“鱼,水虫也。象形,鱼尾与燕尾相似。”《后汉字·张纲传》:“若鱼游釜中,喘息须臾间耳。”“鱼”的字形仅是鱼的一种,指“鱼尾与燕尾相似”的一类,但《说文》已把字义概括为“水虫”,这样字义就与词的概括义基本一致了,指“水生脊椎动物,鱼纲的总称”。《说文》:“渔,捕鱼也。”《史记·货殖列传》:“舜渔于雷泽。”“鱼”用作动词,就是“捕鱼”的意思。在“渔”下段注:“捕鱼字古多作鱼。”可证“渔”是“鱼”的同源分化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