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语法与人类认知规律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四川外语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9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一、语言习得机制(language Aquisition Device)与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

      乔姆斯基语言理论的最高目标是在对语言的观察充分性、描写充分性的基础之上达到语法解释的充分性,进而建立普遍语言理论。乔姆斯基试图从人类语言官能的角度,从人类的生物学角度寻找语言的基础,制定适合人类所有语言的语法。按照乔姆斯基的观点,从个别语法(particular grammar)中抽象出来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这种人类语言共有的原则系统具有高度的限制性,是语言的本质核心,是人类所具有的可以学会任何一种具体语言的能力模式。普遍语法描写儿童的初始态(initial state),个别语法描写他的终止态(final state);初始态是人类通过生物进化和遗传先天获得的,而终止态则是人出生后在一定的环境中通过学习掌握的。乔姆斯基认为:人出生时大脑构造已经决定了人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这种人人生而有之的内在能力建立在大脑物质基础之上。出生时大脑处于初始状态So,出生以后人逐渐接触到周围其他人说的话,积累了一定量的经验,他的语言知识也随之逐渐扩大丰富,他的大脑也就从So出发,经过S[,1]、S[,2]、S[,3]……一系列状态,最终到达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Ss。说不同语言的人,So是相同的,Ss是不同的。So就是普遍语法,Ss中扣除So余下的就是个别语法。根据以上假设,人以大脑中的普遍语法为内因基础,以所处的语言环境为外因条件,获得完整的本族语语法知识。这种母语习得的过程可以用函数式Y=f(x)来模拟,x=经验,y=Ss,函数f就是普遍语法。根据语言普遍性的基础理论,这种全人类共有的普遍语法是人类天生具有的某种机制的集合(set of mechanism)或语言官能(language aculty),是一种正常的人类生物功能和人类共有的禀赋。

      普遍语法暨语言习得理论是乔姆斯基语言观中最引人注目、引起争论最多的理论。按照乔姆斯基的设想,语言习得机制作为一种物种属性,是普遍语法的物质基础,这个大脑中特殊化了的语言加工器存储了一整套潜在的规则,这些规则通过一定的逻辑程序构成了一系列候选的转换语法。在接触具体语言材料时,语言习得机制根据母语的话语样句,把处于So状态的语法与母语输入中的结构描写进行比较和筛选,编制出母语的工作模式,经过评价尺度(Evaluation measure)的评估和取舍,过滤出母语特定的、抽象的语法。根据语言习得理论,一种语言所含有的规则只是普遍语法的一个子集,母语习得过程就是普遍语法向个别语法过渡的过程。

      语言习得机制在乔姆斯基语言理论中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解释人类各语言(包括历史上和地理上互不相干的那些语言)之间存在的显著相似之处。例如每种语言都有区分疑问句和陈述句的语言手段,或者保留陈述句结构,改变语调;或者改变句法结构,或者添加词或词组。如果说构成疑问句的这几种语言形式是受语言习得机制支配的,以致具有这种语言习得机制的人只可以学会或使用某种疑问式,那么语言之间的相似之处就可以追溯到学习和使用有关语言的人的天赋语言资质。

      从上述语言习得机制的两个作用中可以看出语言普遍现象的存在,找到普遍语法的心理基础。从生物角度看,人类的自然语言也受到制约。人类的发音器官限制了人类能够发出的语音类型,而耳朵的物理结构和大脑的感知神经决定了连续话语中的音响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方面必须具有音位上的区别性特征,另一方面具有区别特征音位的数量又必须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这些不同的音响要能够组合成单词和语素以构成语库,词库里的词汇必须组织成一种灵活的生成性的语法体系来造出交际所需的各种类型的句子。这种所有语言在音位上和语法体系上的结构层次使受到物理局限的音的产生和听辨得以以某种特定的形式来满足变化无穷的交际目的。尽管各种语言以不同的语法形式来达到交际的目的,但它们之间的差异都局限在言语发生和语言功能要求这个范围内。因此,可以说,人类的天赋感知能力和发音能力制约着语言变化的方式。语言的生物遗传基础就在于此。

      生成语法理论对语言共性问题的关注使其研究重点从八十年代以来转向对普遍语法原则的研究,生成语法学家对语言普遍现象(Language universals)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从实体(substantive universals),形式(formal universals)和功能(functional universals)的范畴建构普遍语法的理论框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普遍语法原则,包括x 理论(x theory)、O理论(O theory)、格理论)case theory)、管辖理论(government theory)、约束理论(binding theory)、界限理论(bounding theory)和控制理论(control theory),这些理论都包含了适用于各种语言的普遍原则,以及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出现的各种语言之间的差异,即参数差异。

      乔姆斯基坚持普遍语法的可验证性,并为达到一点而不断修正和发展自己的理论。虽然在普遍语法的具体原则上常常有人怀疑其概括性,也有人担心新语言的发现会推翻普遍语法现阶段已经作出的或者可以作出的最有意义的论断。但无论如何,构成普遍语法理论的基础——一切语言都能由相同的一组基本规则生成——已越来越被接受。现在的问题是:这些普遍语法的基本规则从何而来?乔姆斯基坚持的天赋语言能力及语言的可学得性(learnability)目前还没有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只有假设和局部概率性验证,而认知科学倒是从几个方面论证了语言服从一般的认知规律,普遍语法现象受到认知的普遍规律影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