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长期以来,受结构主义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语言分析就是形式分析,语义分析最终要依赖形式上的证明。其实,语义结构和语法结构并不是一一对应的,这就决定了并不是所有的语义分析都能得到形式上的验证,以往汉语语法分析特别是词类划分上造成进退维谷的局面的原因也在于此。次范畴的分析是对词类的再分类,表层的形式标记进一步失去,而语义在次范畴确定中的独立作用则显示出来:一是语义指向可以对单复数名词进行区分,二是对歧义现象可以有独立的语义上的解释,三是运用义素分析可以在搭配中发现次范畴。语言表达的根本目的是表达意义而不是表达形式,这是运用语义分析的理论基础,而建立次范畴的依据是搭配中义素的会同意义。 一、形式验证的困难 自从1980年邢公畹先生的《语词搭配问题是不是语法问题》引出次范畴研究以来,国内的许多语言学者都或直接或间接地对次范畴问题进行了研究,①但总的感觉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究其原因,主要是深入词类的内部发现的搭配规律,常常是以语义为依据的,如“块”、“方”、“张”、“片”、“幅”、“层”等量词能和“云”、“手帕”、“画”、“毛巾”等搭配,是由于这些名词有着共同的语义特征——“块状”。这种语义上的搭配能否找到形式上的验证呢?可以说,有的能找到,有的找不到;有的问题已经说得很明白了,为了加一个光明的尾巴——形式验证,也要费上九牛二虎之气力,千方百计地找形式上的依据。这样做的结果,使验证的方法、途径五花八门,成了一种负担,一个杂烩,一种深入语言分析的羁绊。 为什么语言工作者们如此注重形式验证这一环节呢?长期以来,受结构主义的影响,人们普遍认为语言分析就是形式分析,语义分析最终要依赖形式上的证明。朱德熙先生说:“事实上,凡是得不到形式验证的语义分析对语法研究来说都是没有价值的。”②“当你还没有找到形式上的表现的时候,我们没有办法判断这种语义分析是否真有价值。”③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人们对汉语这种缺少形式表现的语言进行形式分析就十分费力,有些问题就总是弄不清楚。人们就一个语法问题进行研讨时,常常以对立的观点更加分歧而告终。对于这种不正常的现象,人们总是觉得自己的研究还不够细致、不够深入,不肯看看自己使用的武器是否得当,运用的方法是否对头。 次范畴问题属于语法问题,这是语法学界公认的,只是人们在研究时,总是以形式验证为先决条件,这就使次范畴研究长时间停留在表面而无法深入了。 二、语义在次范畴确定中的独立作用 次范畴是对词类的再分类。我们知道,词类的划分是在词的表层进行的,这一类和那一类的区别相对比较明显,就在这种情况下,汉语的词类还是由于缺少形式上的标志而划不清楚。次范畴是对词类进行内部的、深层的分类,势必失去更多的原本就不够用的形式标志。如果我们再死抱着形式分类的标准来进行次范畴分类,结果恐怕是更加“无一处无矛盾,无一类无问题”——这也是次范畴问题多年来难以深入的原因。 既然用形式验证来确定次范畴有如此难以解决的困难,人们不妨退后一步,看是否有其他的方法。一般说来,语言由语音和语义两个方面构成。近年来虽然有加上内容的三个平面之说,但范畴的确定显然无法作内容上的说明。因此,我们只能从语义找根据了,一是看语义是否可以独立地在类的划分上起作用,二是在类的划分上应该使用哪一类语义。 语义分析是否自足呢?我们用下面的例子来说明问题: 大家互相学习 *小张互相学习 第二个句子为什么不能说,在语义分析上是容易得到解释的。即:“互相”这个词在语义上是前指的,它要求施事者须是复数。 再看下面三个句子: A 他们大都吃了。 B 他大都吃面条。 C 他们大都吃面条。 “大都”的语义联系:在A句中是前指,在B句中是后指,在C句中则既可前指,亦可后指,这就是造成对C句的歧义理解的原因。对C句歧义原因的分析,说明了对于歧义现象不仅可以在形式上,也可以在语义上给予独立的解释。 语义分析的独立价值,已有一些学者指出。邵敬敏先生说:“语法结构是语法结构,语义结构是语义结构,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既有对应的一面,又有不对应的一面。”④语义结构和语法结构的不对应决定了并不是每一语义分析都能找到形式上即语法结构上的对应。更重要的是,正如切夫(Wallace.L.chafe)所说:“是语义结构决定着句子的合格性。”⑤我们说话,是为了表达意义而不是表达形式。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要表达的意思是无限的,而使用的形式却是有限的,不同的意思常常要使用相同的形式来表达,这时,要想对于这类使用相同形式的不同意思进行剖析,就只能从语义上入手了。又如“我喝饭”为什么不能说,在形式上无法找到原因,只能在语义上找原因,“喝”在语义上要求其搭配对象具有〔-咀嚼性〕,如“茶”、“水”、“咖啡”等;而“饭”不具有这一义素特征,因而这一搭配是失败的。 三、建立次范畴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