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焦点的分布和焦点化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鑫民 1963年生,河南鄂陵人。现为宁夏大学中文系副教授。曾发表《音位试论》、《现代汉语线性序列形成的内部机制初探》等论文多篇。

原文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1995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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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过去对焦点所下定义存在不足,本文给出了一个比较确切又和汉语研究传统吻合的定义,同时归纳了现代汉语表达焦点的各种手段。现代汉语的特点是在句子中分散地形成信息焦点。考察了汉语信息焦点在序列中的分布,探讨了汉语的焦点化、焦点化的类型以及如何实现焦点化。

      关键词 现代汉语

      语序 焦点 焦点的分布 焦点化

      对语言仅仅做出描写是不够的,同时还要做出解释,即说明语言结构为什么是这样的。而要说明这一点就必须从语境、从句子的用途、从使用者的心理上去寻找理由。正如哈里迪(Holliday)曾经说过的:“语言必须预先在语言自身和被使用的语境间造就一种联结的纽带。”①在不同的语境中,由于言语主体的心理状态不同,交际任务不同,意欲传达的信息的结构不同,就会造成句子的结构方式的不同。例如下例a、b两句:

      ①a.书包挂墙上。

       b.墙上挂书包。

      从表达上看,①a的主题是“书包”,回答的问题是“书包怎么样”,信息焦点是“墙上”①b的主题是“墙上”,回答的问题是“墙上怎么样”,信息焦点是“书包”。苏联学者科弗图诺娃指出:“交际任务指的是说话者特别强调上下文或该语境中起主要作用和本质作用的那一方面内容的愿望。”②①ab两句语序安排的不同和两句强调的内容或者说信息焦点的不同是相对应的。语言是传递信息的工具,信息之正确、有效地传递的需要时时处处影响着句子的结构方式,正因为这样,布拉格学派的语言学家提出了一个FSP原则,即功能性句子展示性(Function Sentence Perspection)原则,认为句子成分的顺序取决于信息的内容。FSP原则是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原则,但是句子的信息内容对句子结构的影响在不同的语言中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本文的目的就在于探讨一下信息焦点的表达对汉语语序的影响。

      一 焦点和焦点的表达手段

      什么是信息焦点?汉语学术界比较流行的看法是把焦点视为“句子当中新信息的重点”。③它是新信息的结束。笔者认为这样定义信息焦点存在许多弊端:(一)、由于布拉格学派的一些学者把新信息和述题、已知信息和主题等同起来,因而造成了在语言分析实践中对焦点理解的分歧。比如汉语是句尾焦点还是句首焦点的争议盖源于此。汉语句尾焦点论者认为句子的主题结构呈现出“主题+述题”的形式,与此相应,句子信息结构的模式是“已知信息+新信息”,主题是已知信息,述题是新信息,因而信息焦点只能出现在句子结尾,即新信息(述题)结束的地方,是不可能出现在句首的。而与此相反,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不能把主题和已知信息、述题和新信息等同起来,主题也可以是新信息,因而也可以成为信息焦点,即信息焦点也可以置于句首。(二)、由于对新信息的理解不同,不同学者在焦点的解释上很难取得完全的一致。美国学者W·Chage认为“新信息是指说话人认为他的话初次传递给受话人的信息”,这是对新信息的一种比较广义的理解,按照这种理解,有些信息虽然上文已经提及,但仍然可以看作是新信息。但是也有人认为应该根据上下文来确定已知信息、新信息的界线,把已知信息和新信息的区别“建立在上文提及的原则基础上”,新信息都是上文不曾提及的。(三)、受布拉格学派观点的影响,不少学者认为句子通常可以切分为已知信息和新信息两部分。但是,用语言材料检验一下就会发现,这种切分方法把复杂的语言现象过于简单化了。比如,从事汉语研究的人一般认为,在“慢慢地,我们变得熟悉起来了”这个句子中,“慢慢地”是强调的对象,是信息焦点。而对这个句子的信息结构进行切分时“慢慢地”却不在新信息部分。如果硬要从“我们”后把该句切分为“已知信息/新信息”两部分,那么“慢慢地”怎样处理呢?归入已知信息部分?显然不能;归入新信息,可从位置上它又不在通常所说的新信息部分。对这样的信息焦点如何解释?由此可见,新信息、已知信息的区分、句子信息结构的构成是一个非常复杂还有待深入研究的问题。正是由于看到了这一点,拉普捷娃指出:“把‘已知部’和‘新知部’不加批判地运用到现实话语上受到材料上的很大限制。”④他还说:有时会“没有根据找出‘已知’‘新知’部分”。⑤近年来,甚至有的学者指出要在“已知”和“新知”部之外建立“中部”的概念,这说明语言学家已越来越感到用已知-新知两分法分析信息结构的不足。(四)、已知信息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成为信息焦点。有些信息虽然是从上文中已知的信息,但如果说话者有意加以强调,已知信息仍然可以成为信息焦点。如:

      ②a、他的书丢了,所以在哭。

       b、是书丢了呀,我还以为丢了什么宝贝!

      ②b中的“书”虽然是已知信息,但仍然被说话者作为信息焦点来看待。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用“新信息的重点”来定义信息焦点不但难以概括所有的信息焦点,而且在实际语言分析中会带来很多分歧,难以前后一致地贯彻下去。正像拉普捷娃所指出的那样:“信息中心远非在所有情况下都可以用‘已知-新知’这些术语做出内容一致的解释”。⑥“对表述作交际本质分析时,只能肯定表述可以切分为若干信息中心这一事实,却无法用已知-新知这一套术语对这些中心进行有内容的实质性的分类。”⑦

      那么,怎样来定义信息焦点呢?我们认为信息焦点是一个句子中心里重要性比较大的语言成分。它可以分为绝对信息焦点和相对信息焦点两大类。绝对信息焦点是指绝对信息量比较大的信息焦点。从原则上讲,任何语言单位所载的绝对信息都是可以根据预期(expectancy)来测量的,绝对信息焦点所载的信息往往是听话者难以预期的信息。而相对信息焦点所载的信息虽然是听者根据上下文和语言背景知识比较容易预知的,但是由于说话者为了某种需要而故意将之加以强调,因而它承载了比较大的相对信息量。但是不管绝对信息焦点还是相对信息焦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说话者在心理上以认为它们都是对完成交际任务比较重要的成分,因而是说话者有意加以突出、强调的对象。

      不同语言中表达信息焦点的手段不尽相同。在汉语中,表达信息焦点的手段主要有语音手段、词汇手段、句法手段。

      1、语音手段。在口语中往往通过逻辑重音来指明信息焦点,同样一句话,逻辑重音不同,信息焦点也就不一样。

      2、词汇手段。比如用“是”或“就”来指明信息焦点的开始(加着重号的部分为信息焦点):

      ③是你这工于吠声吠形的东西,丑人做怪似地惊醒了人。

      ④咋天就你没有来。

      表疑问的代词也往往表明信息焦点的所在:

      ⑤你手里拿的什么?

      ⑥谁告诉你这件事的?

      3、句法手段。语序是表达信息焦点的一个重要手段。比如下边⑦句语序的不同安排就是为了适应表示不同信息焦点的需要。

      ⑦许多人死了,许多家毁了。

      →死了许多人,毁了许多家。

      平行结构也是表达信息焦点的句法手段。

      ⑧我花费了自己不少的眼泪和欢笑,也消耗了别人不少的眼泪和欢笑。

      平行结构往往具有对比的意味,对比的成分往往为强调的对象--信息焦点,⑧中上下两个分句结构相似,大部分词语也相同,在平行的两个分句中,通过“自己”和“别人”两个不同成分的相互对比形成信息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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