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全文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目前已有的几种湖南方言分区作了分析和评论,其中,重点讨论了周振鹤和游汝杰的分区。第二部分提出了一种新的分区方法(声韵调系统三重投影法)并用这种方法给湖南方言重新分了区,分区结果用湖南花鼓戏的流行区域来作验证。第三部分,结束语。 一 湖南省方言分区述评 1.0 到目前为止,国内外学者对湖南方言已有了五种分区。这五种分区分别是:杨时逢先生的分区(1974年,台北,《湖南方言调查报告》1442-1447页,下简称《报告》),日本学者辻伸久先生的分区(1979年,东京,《湖南诸方言の分类上分布——全浊声母の变化12基く初步的试み》,载《中国语学》226期,下简称《分布》),湖南师院中文系的分区(1960年,长沙,《湖南省方言普查总结报告》(石印本)240-247页,下简称《总结》),鲍厚星和颜森的分区(1986年,《湖南方言的分区》,载《方言》1986年第4期,下简称《分区》),周振鹤、游汝杰的分区(1985年,《湖南省方言区画及其历史背景》,载《方言》1985年第4期,下简称《背景》)。这五种分区,从方法上看各具特点,从结果上看互有参差,下面,我们将其分成两类来讨论。 1.1.1 杨时逢先生分区的方法是:“把某一处的方言特点归纳起来,取它最重要的不同特点,声调的类别,音韵特点,开合口及调类等区别,来作分区的条件。”实际工作中,杨时逢先生用作分区条件的特征条件有十二项。根据这些分区条件,杨先生把湖南方言分成五个区。第一区是“典型的湖南话”,第二区“大都跟第一区差不多,第三、四两区难以命名,第五区接近西南官话”。对这个分区结果,杨先生自己也很不满意,认为“不很理想”。对这个结果,方言学界也议论纷纷。鲍厚星认为《报告》把长沙和慈利、平江、浏阳等地画一区,把衡阳和常德画为一区都是不合适的(见《湖南省汉语方言地图三幅》的文字说明部分,载《方言》1985年第4期)。《背景》则认为《报告》的“分区图有些支离破碎,难于令人满意”。我们的看法是:《报告》立足于语言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反映了湖南方言的真实面貌,如一、二两区的大多数方言点,学术界一般都认为属湘语系统,第五区划归西南官话也大体无误,至于作出的方言分区图看去有点支离破碎,只要符合语言实际,也不应算是作者的错。但勿庸讳言,《报告》的分区也与湖南方言的实际情况有相当的出入。如湖南的郴州、蓝山、嘉禾等地,按《报告》上列出的语言材料就应划归西南官话(见黄雪贞《西南官话的分区(稿)》,载《方言》1986/4),如果考虑到这些地方的双重方言性质则可暂列为双重方言区来处理,具体分区待查明全部情况后再作决定(见鲍厚星《湖南省汉语方言地图三幅》中有关的文字说明,载《方言》1985/4)。《报告》分区偏离语言实际的原因主要是:提出的分区条目有综合无系统,不能总括湖南全省的语言实际,用这样的条目来分区,自然要影响其分区质量。 1.1.2 《报告》的分区中,长沙和城步同属第一区,与城步接境的武冈却属第二区。对此,《背景》批评道:“城步跟长沙不但主要的语言特征相差甚远,而且很难通话,而城步跟武冈则语言大半相似,交谈也不很困难。”在这里,《背景》用来衡量分区质量的标准看来是两条:主要的语言特征和通话程度。可以据此推知,如果甲乙两地方言的主要语言特征相近或相同,能通话或通话不大困难的,就应划为同一方言区,如城步与武冈,反之则否,如城步与长沙。可见,这两条不但是检验分区结果的依据,也是分区时应遵循的标准。这两个问题虽然是在对《报告》的批评中提出来的,但由于它们在方言分区中关系重大,有必要略作进一步的讨论。 先谈“主要的语言特征”。 到底长沙、城步和武冈三个方言点各自“主要的语言特征”是什么,《背景》并没有明确指出。倘若真的只用一两条特征就可以进行有效的方言分区的话,那不但《背景》对《分布》的批评难以成立,而且《背景》用数学方法来进行分区也属多此一举。因此,《背景》据此批评《报告》不但不得要领,而且还自相矛盾。究竟某方言区有没有“主要的语言特征”,“主要的语言特征”具体所指又是什么,对此,方言学界有种种看法并有过大量的分区实践,笔者的看法是:由于“主要的语言特征”难以确定,宁可用方言的“区别性特征”来代替它。在分区实践中,这种“区别性特征”可以通过多方比较来抽取。根据分区的需要,可以用一条,也可以用多条。这些分区条目不论是“一”还是“多”,都要求对内有尽量大的周遍性,对外有尽量强的排他性。 用能否通话来检验分区结果也是值得考虑的。就《背景》的分区而言,也不乏同一区中有不能通话或通话困难的,如第三片中的湘乡与零陵,而分属两片却也有通话不大困难的,如第二片的怀化与第五片的郴州,等等。大量的语言事实证明,同属一个方言区中的不同方言点可以有不能通话的,如闽语区中的厦门话和福州话;而不属同一方言区甚至不同的语言也有可以通话的,如德语和瑞士语。这是因为,能否通话不仅决定于两种方言的相似性,还决定于两种方言的交际频度。一九八七年笔者曾以湖南师大中文系八四、八五、八七三级的同学作为调查对象调查过外地同学对长沙话的可懂度和认同感,经计算机处理后的结果是: 大体听懂基本听不懂大体相同基本不同 八四 97.5% 2.5%34.6% 65.4% 八五 95.7% 4.3%25.5% 74.5% 八七 62.8%37.2%12.2% 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