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施拉姆关于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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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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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D2
分类名称:中国共产党
复印期号:2002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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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方的毛泽东研究中,斯图尔特·施拉姆是一个很有影响并为国内同行所熟悉的权威学者,他的研究著作和论文,被译成中文出版的,除了著作和专题论文外,还有《施拉姆集》。从施拉姆的诸多分析范畴可以发现,他对毛泽东的“群众路线”思想予以了特别的重视,并提出了一些值得商榷的见解。本文拟就此问题谈点看法,以引起国内研究者的重视。

      “群众路线”确实是毛泽东思想的一个基本概念,并被概括为党的三大作风之一。国外的研究者对毛泽东的群众路线思想也有相当的关注,并形成多种解释。比较典型的如美国威斯康辛大学教授莫里斯·迈斯纳,他将毛泽东的群众路线思想与“民粹主义”倾向相挂钩,认为“就一般意义而言,毛主义中的民粹主义倾向,是在一种视‘人民’为有组织的整体并赞美他们自发的革命行动和集体潜力的强烈倾向中表现出来的”,“毛主义非常著名的‘相信群众’的观点,实质上是对中国人民的绝大多数、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主角——农民的信任”,他还指出,毛泽东的这种群众路线思想“完全是非列宁主义的”。(注:[美]莫里斯·迈斯纳:《毛泽东主义中的民粹主义倾向》,见萧延中等编著:《外国学者评毛泽东》第一卷第76-77页,中国工人出版社1997年出版(下同)。)施拉姆与迈斯纳的看法不同,他并不赞成将毛泽东看成一个“民粹主义者”,在评价群众路线思想时,他相反认为毛泽东更多地是继承了列宁主义的思想,“以群众路线为象征的发动人民群众自己掌握自己事务的方法,总是带有列宁主义杰出人物统治论的严重倾向”。(注:[美]斯图尔特·施拉姆:《论无产阶级大革命在中国政治发展中的地位》,见萧延中等编著:《外国学者评毛泽东》第二卷第308页。)关于将毛泽东与民粹主义相联系的看法,国内已有研究者撰文进行过辩驳,而施拉姆的这个见解则迄今尚未引起重视,值得提出来讨论。

      施拉姆的许多篇论文和有关的著作中,都涉及对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的评论。从他的思绪来看,可以概括以下几个主要的观点。第一,认为“‘群众路线’是一个含混的概念,它有两个发展方向:既可能发展为列宁主义的专家治国论,也可能发展成为真正让人民管理自己的事务”。(注:[美]斯图尔特·施拉姆:《1949年前毛泽东的思想》,《剑桥中华民国史》第二部第93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出版。)第二,认为毛泽东提出的群众路线思想,虽然以确认人民群众可以成为制定正确政策的思想源泉而与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愚民”思想相“决裂”,但受列宁主义的影响很深,主要表现在对人民群众觉悟程度的估计上,即“革命运动的领袖们虽然相信群众,但归根结底仍要向他们灌输那些单靠他们自己根本不可能系统阐述的思想观念”。(注:[美]斯图尔特·施拉姆:《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见萧延中等编著:《外国学者评毛泽东》第一卷第13页。)第三,认为毛泽东的群众路线思想是与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截然对立的,他指出,毛泽东一方面强调“革命精英实施集中领导的原则”,一方面“号召实行‘群众路线’”,因此,这种矛盾使毛泽东虽然具有“真正的民主精神,但如果纵观毛泽东的一生,显然可以看出,他的思想有一个突出的特征,即坚持群众必须接受政治杰出人物的坚定领导”。(注:[美]斯图尔特·施拉姆:《是党的领袖还是“天子”》,见萧延中等编著:《外国学者评毛泽东》第二卷第168页。)第四,认为毛泽东的群众路线思想鼓励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但在列宁主义的“专家治国论”框架下,“杰出人物统治论就在群众路线的名义下演变成为寡头政治,群众‘参与’就很容易变成操纵群众”。(注:[美]斯图尔特·施拉姆:《论无产阶级大革命在中国政治发展中的地位》,见萧延中等编著:《外国学者评毛泽东》第二卷第308页。)由此而言,施拉姆对毛泽东的群众路线思想的评论是成系统的。

      以上这些关于毛泽东群众路线思想的观点,我们是决不能同意的。如果以上的归纳没有曲解施拉姆的意思的话,那么,施拉姆提出的这些看法实际上涉及到如下问题:群众路线的涵义究竟是什么?笔者以为,施拉姆的这些观点错误之处正是在于没有正确地弄清楚这个问题。

      毛泽东关于群众路线思想是在早年的革命实践中就已形成的。他对党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问题作过很多阐述。例如,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发动和领导农民运动时,毛泽东就表现出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的鲜明态度,著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有充分的体现。1927年后,残酷的战争环境、恶劣的割据形势和农村的客观条件,使毛泽东在建立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中,进一步坚定了依靠群众的思想。他明确指出,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是农村红色政权得以存在和向前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发动土地革命、开展武装斗争、建立红色政权都离不开人民群众。1929年12月,毛泽东起草《古田会议决议》时,特别针对党内流行的单纯军事观点,强调了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他指出:单纯军事观点的来源之一就是“不相信人民群众的力量”,我们的党应该认识到,“红军的打仗,不是单纯地为了打仗而打仗,而是为了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如果我们的红军脱离群众,就有可能“象国民党军队所走的军阀主义的道路一样”。1934年1月,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又明确地提出了“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的著名观点。(注:《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136页,人民出版社1991年出版(下同)。)而在全民族的抗日战争中,发动和依靠群众的思想更是得到强调。在毛泽东的一系列著作和报告中,是否依靠人民群众甚至成为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两条不同抗战战线的分水岭。他强调指出:“民族战争而不依靠人民大众,毫无疑义将不能取得胜利”。(注:《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347页。)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在论述群众路线思想时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注:《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94页。)建国以后,毛泽东对群众路线有更多的论述,尽管其中也有一些值得反省总结的缺憾之处,但强调群众路线思想基本精神是始终一贯的。

      根据毛泽东的论述来理解群众路线的涵义,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群众路线首先是党的一个领导方法。这就是说,在中国这样一种客观条件下,中国共产党所从事的一切活动与人民群众有着密切依存关系,所谓“鱼水关系”就是形象的比喻。按照这种“鱼水关系”来认识党和群众的联系,我们并不讳言其中利益驱动的纽带存在,但这种利益驱动并非是那种狭隘的功利主义所可涵盖,而是基于党和人民群众利益高度一体化。因此,如果仅仅将群众路线视为党的领导方法是不够的,它更是与体现党的宗旨紧紧相关。这就是说,党的利益群体是群众,党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体化决定了群众路线是党必须奉为圭臬的目标追求。1945年中国共产党的“七大”会议上,第一次在党的章程中贯穿进群众路线的思想。刘少奇代表党中央所作的修改党章报告中,集中解释了群众路线思想的核心观点:第一,一切为了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第二,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第三,相信人民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第四,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注:刘少奇:《论党》,见《刘少奇选集》上卷第348至353页,人民出版社1981年出版。)这些核心观点浓缩性地提炼出党的群众路线的精华思想,其中已清楚地把执行群众路线上升到实现党的宗旨来强调。结合党的领导方法和宗旨两个层面来理解群众路线的涵义,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它不仅是一种形成工作模式的形表问题,更是一种体现价值内涵的本质问题。《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将“群众路线”列为毛泽东思想的三个“活的灵魂”之一,具体表述是:“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注:见《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第834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出版。)我们以为这是对群众路线涵义最准确的概括,它明白地揭示了群众路线与党的宗旨的紧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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