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关于汉语词类研究的重要性,龙果夫教授在其《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序》中有这么一段精辟的论述:“(词类问题)有巨大的理论的和实用的意义,因为各种语言的语法结构的本质反映在词类上。离开词类,既不可能理解汉语句法的特点,也不可能理解汉语形态的特点,因而也就不可能说明汉语语法,无论是从科学的角度还是从实用的角度。”正是基于这一点,又由于汉语自身特点的原因,汉语词类问题一直是语法学界研究、争论的热点。从《马氏文通》至今,虽几经反复,犹未有定论,大有继续深入研究的必要。为了给研究者提供方便,我们把自《马氏文通》以来的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加以搜集、整理,并对此作一个简单的评述。为了叙述得清楚、透彻些,在此不妨也把古人的一些有关认识附录在前。东鳞西爪,多有不足之处,冀读者笑正。 一、《文通》以前的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1898年的《马氏文通》揭开了汉语语法学的序幕。但是,对汉语语法现象的研究则是古已有之,而其中研究最多、取得的成绩最大的无疑是对汉语词的研究。 从汉代开始,我国就有了对“语助”的研究。此后直至清代,历代都有人对汉语词的一些现象及其特性加以描述和说明,诸如“实字、虚字”说,“死字、活字”说,“叹辞”说等等,多散见于一些私人学术著作和笔记中。元代(一说明万历20年),我国出现了一部专门论述汉语虚字的著作——卢以纬的《助语辞》第一次对汉语虚词作了较为集中的论述。当然,这种研究多从表义、释义出发,很少涉及语法功能。 清代是我国古代对词类研究的集大成时期。清人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前人未加留意的词的类别概念。如王筠《说文句读》中的“动字、静字”说,王引之《经传释词》中的“问辞”说,其他像“称代辞”、“形容辞”、“指辞”、“设辞”这些称谓也都出于清人之口。对前人已有研究的现象,清人又加以进一步的细致研究,扩大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如王鸣昌的《辨字诀》在南宋张炎等提出“实、虚字”之说后,又进一步把虚字分为起语辞、接语辞、转语辞、衬语辞、束语辞、叹语辞、歇语辞等七类。代表清人对词类问题认识的最高成就的是刘淇的《助字辨略》和王引之的《经传释词》。 在从汉代到清代的漫长历史阶段中,我国古代学者对汉语词类的认识始终是朦胧的、模糊的,还没有进入自觉阶段。他们没有视词类问题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而只是附之于“小学”(文字、训诂之学),并使之成为经学的附庸,所以不可能真正触及汉语词类的本质问题。 从另一方面看,古人对汉语词的研究也是很不全面、很不均衡的,主要侧重于虚词的诠释和说明,而对于争议颇多的实词却往往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提及,即使触及到的也只是从词汇平面去解说,而很少从语法平面去探讨。古人所以这样做,在于他们感到实词意义明了,便于理解,毋需为之多费笔墨。 另外,古人研究语法还有一个普遍的、严重的缺点,即所用术语从来不给予定义,因而一些有关汉语词类概念的术语的含义往往不很明确,有时前后用语歧出,缺乏规范化,这都给汉语词类研究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这个缺点在后来的《马氏文通》得以幸免。 但是不管怎么说,这一时期前人对词类的研究还是很有成绩的,他们首创了不少语法学上的概念和术语。只要稍微浏览一下《马氏文通》,我们不难发现,其中不少有关的术语大都取之于古人。不难设想,如果没有古人的数千年的辛勤探索,汉语语法学要一下子达到《马氏文通》这样的起点,恐怕也是不可能的。 总之,这一时期古人对汉语词类的研究还是不全面的、不系统的,它只能称作是汉语词类科学研究的前奏或准备。 二、《文通》至文法革新讨论之前的汉语词类研究述评 《马氏文通》的诞生标志着汉语语法学的兴起,同时也标志着汉语词类研究的真正开端。从1898至1938的四十年的时间里,汉语语法学处于草创之时,同样对汉语词类的研究也处在新生阶段,既有不少建树,也存在着很多问题。 这一时期的汉语词类研究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文言词类的研究;一是对国语白话文词类的研究。前者以《马氏文通》为代表,后者以《新著国语文法》为代表。虽然它们研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总倾向还是一致的,因而不妨合在一起论述。 A.共同的倾向 首先,这一时期词类研究的最大的共同倾向是模仿倾向。《文通》在词类分别上基本套用拉丁语法,把汉语的文言词分成九类,其中实字包括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五类;虚字包括介字、连字、助字、叹字四类。而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则参照了纳斯菲尔德的《英语语法》,也将汉语的词分成五大类共九种:实体词:名词、代名词;述说词:动词(同动词);区别词:形容词、副词;关系词:介词、连词;情态词:助词、叹词。 两者一比较,不难看出,除了在每类词的具体范围上有所差别外(如黎氏把指代词、疑问代词统归入形容词,而马氏未曾),马、黎两家词类体系大致相当。而同期的其他一些语法著作在词类的划分上,或以《马氏文通》为法,或仿效《新著国语文法》,即有变更,也是无伤主体,均没有突破原有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