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谈的是“使”字在现代汉语中单独使用,表示一种使令意味时的词类归属问题。在现代汉语中,“使”字的单独使用相当广泛。它有时能表示一定的动作行为。例如: ①我使这把锹。 ②使把劲就拉上来了。 ③有劲难使。 ④使过这件工具。 ⑤使了很大的劲。 但“使”字的这种用法并不普遍,且受到一定的方言区的局限。使用最为广泛的则是表示一种使令意味。例如: ⑥这不由得使我们想起松树的崇高的风格。(陶铸《松树的风格》) ⑦它会使你变得更好。(巴金《人间最美好的感情》) ⑧这里面最使人感动的是少年儿童们的来信。(冰心《咱们的五个孩子》) ⑨它象鲜红的朝阳,使我欣快,使我感奋。(刘白羽《红玛瑙》) ⑩徜徉在这个花海中,常常使你思索起来。(秦牧《花城》) 当“使”字单独使用时,它该归入什么词类呢?到目前为止,在承认汉语有词类分别的各家语法体系中,“使”字一般都归入实词类的动词中。确实,当“使”字在表示一种动作行为时,它具有动词的一般特点,如以上所举的例句①②③④⑤,这里的“使”字一般都能用动词“用”字来替换,这时候“使”字属动词。但是,当“使”字在句中表示一种使令意味时,如以上所举的例句⑥⑦⑧⑨⑩,它却完全失去了动词的一般特点,因此,不能归入动词。本文正是就这一问题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词类的划分标准 要给“使”字归类,就得先明确汉语词类的划分标准是什么。现代汉语的词类问题,是我国语法学界分歧最大、争论最久的一个问题。各家的词类划分标准不尽相同。有以马建忠的《马氏文通》为代表的词义标准;有以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为代表的句法标准;有解放后才被人们提出来的形态标准;也有高名凯的汉语无词类说。1956年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汉语编辑室制定的《暂拟汉语教学语法系统》所采用的词类划分标准是“根据词的意义和词的语法特点”,实际上也就是将词义、形态、句法三个标准结合起来的一个标准。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特别是中学语法教学的检验,证明这一标准是比较符合汉语特点的,在汉语语法教学中是行之有效的。尽管有人认为这三个标准有矛盾,结合起来欠妥,但是,人们在讲到词的分类时总离不开这三个标准。从文革后出版的三本高校文科统编教材《现代汉语》来看,在现代汉语词类划分标准这一问题上,描述各不相同。上海本认为:“分类的基本依据是词的语法功能。”(上海本《现代汉语》1981年版第317页)郑州本认为:“词类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抽象意义、功能意义、句法结合形式、词法结合形式四种”。(郑州本《新编现代汉语》1980年版第100页)兰州本认为:“分类的依据是词的语法特点,分为词法特点和句法特点”。(兰州本《现代汉语》1980年版第284页)但仔细看它们的解释,就会发现,这些标准还是包容了“词义、形态、句法”这三个标准。事实上在今天,划分词类要从词义、形态、句法这三方面来考虑的观点,已为绝大多数汉语语法工作者和中学语文教师所接受,并运用于自已的实际工作中。 二、“使”在表示使令意味时不属于现代汉语实词类中的动词 根据“词义、形态、句法”标准,我们可将汉语中有下列特点的词归入动词: 1.能表达具体的词汇意义,包括动作行为、发展变化、心理活动、动作的始终等。 2.能单独回答问题,或和其他虚词组合在一起回答问题。如果是及物动词,只要带上一个和它相配的名词或代词,也就能够回答问题。 3.能单独充当句子中的各种成分。 4.能带动态助词“着、了、过”和趋向动词“起来、下去”等。 5.能用肯定否定相叠的方式表示疑问。 6.能重迭。 7.能和名词组成词组,动词在前为动宾词组,名词在前为主谓词组。 8.能受副词修饰。 当然,我们说动词有以上这八个特点,并不是说只有完全具备这些特点的词才能算作动词。事实上,一个词类的特点是综合了该词类中所有词的特点而归纳出来的。因此,要某一个词具有本词类的所有特点是不恰当的。但是,在语法中划分词类所依据的就是该词本身所具有的特点(词义、形态、句法特点),因此,要将一个词归入某类,那么,它至少应具有该词类的大部分特点。拿现代汉语的动词来说,其中有部分表示静态的词,如“象、含有、姓、需要”和表示心理状态的词,如“害怕、希望”等,虽然它们当中没有一个是具备动词所有特点的,但是,它们当中的任何一个都至少具有动词的五个特点以上。另外有一部分词,如“把、被、从、为”等,尽管它们在古代汉语中属于动词,而且就是在现代汉语中也仍然保持着动词的某些特性。但是,由于它们不具备现代汉语中动词的绝大部分特点,所以,人们还是把它们归入介词。 现在我们来看“使”字,当它在表示一种使令意味时,是否具有现代汉语中动词的一般特点呢?并不具有。 1.它不能表达具体的词汇意义,仅在句子中表达一定的语法意义,表示一种因为“甲”而影响“乙”去做到某一结果的使令意味。例如:这块稻田大得使人一眼望不到边。句中的“使”字既不表示动作行为,也不表示发展变化、心理状态,它在句中仅仅说明影响到“人(乙)一眼望不到边”的,是因为“这块稻田大”(甲),在句中引出使令的对象“人”,起到一定的语法作用。 2.由于不能表达具体的词汇意义,因此,它不能单独回答问题。即使在它的前后各附上一个实词或虚词,也还是不能回答清楚任何问题。这在汉语实词中是绝无仅有的。 3.不能单独充当句子中的各种成分。有人认为,“使”在表示使令意味时能单独充当谓语。例如“他使我更幸福”这个句子,有人就套用英语语法,认为“他”是主语,“使”是谓语,“我更幸福”是主谓词组组成的复合宾语。然而,这种划分并不妥当。“他使我更幸福”确实和主谓词组作宾语的句子有些相象,但却并不是主谓词组作宾语的句子。“我更幸福”实质上是谓语的一部分,或称为谓语的延伸。试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