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论 现行的高校现代汉语教科书对普通话韵母的分类都基本一致。以北京大学中文系现代汉语教研室编的《现代汉语》(1993)一书为例:普通话韵母首先分成单韵母、复韵母、鼻音韵母三大类。大类之下,复韵母又分为前响、后响、中响三小类,鼻音韵母又分为舌尖鼻音韵母、舌根鼻音韵母两小类。 方言学界常用、但在现代汉语教学中影响不大的是另一种韵母分类方案。该方案可以以《语音常识》(董少文,1959)为代表。它首先把普通话的韵母分为开尾韵母(i
、i、u、ü 、a、ia、ua,o/e、uo,ie、üe①)、元音尾韵母(ai、uai、ei、uei,ao、iao、ou、iou)、鼻尾韵母(an、ian、uan、üan、en、in、uen、ün,ang、iang、uang、eng、ing、ueng、ong、iong)、卷舌韵母(er)四大类。元音尾韵再分为i尾韵和u尾韵,鼻尾韵母再分为n尾韵和η尾韵,各两个小类。(前面所列韵母示例中的逗号表示小类的界限) 本文拟比较这两种方案的优劣。为称说方便,我们把前一种方案称为A方案,后一种方案称为B方案。具体比较之前,我们先在什么是理想的分类这个问题上花些笔墨。 从理论上说,分类的目的一是使同一层次的单位显示出内在的组织条理,便于记忆。二是使组合规则的描写简明。 分类的结果应该满足下面的要求:1.同类成员至少在一个自然属性上相同且分出的类型成整齐的格局。这样的分类才便于记忆。2.同类的成员在结合成更大的结构体时的作用有共同之处。这样的分类才有用处。在一个自然属性上相同且能构成整齐分类格局的同组成员,在组成更大的结构时必然会有相同的作用。比如普通话声母表对声母的分类。表中每一横行的声母发音部位相同,每一竖列的声母发音方法相同;无论是横向还是竖向,同行或同列声母的发音和谐,也就很好记。同时,每一横行的声母在组成音节时的行为相同。如g、k、h都不与齐齿、撮口呼相配,j、q、x都不与开口、合口呼相配等;每竖列的声母在语流音变中也有相同的行为,如b、d、g、j、zh、z在词中位置出现时常常浊音化,f、x、s、sh可能自身浊音化也可能使后面的韵母无声化,m、n则可能使后面的韵母脱落而自成音节等。这样的分类很有用,也表明了它们的确属于系统里同一个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小组。 用上述标准衡量,高校教学中普遍采用的A方案无论在科学性还是在实用性上都显然不如B方案。下面我们分别讨论两种方案的分类依据、系统价值和实用价值。 B方案其实是根据韵母的组成成分韵头和韵尾的情况来分类的。根据韵头位置可能出现的音位,韵母分为开齐合撮四呼。根据韵尾位置可能出现的情况,就得到B方案所主张的四大类。 B方案的分类有自然属性依据:它抓住韵尾的特点从而反映了韵(韵母除韵头之后的部分)发音时的舌位走向和气流通道,从而形成了韵头之后的音段在发音上大致接近的类。念起来上口,便于记忆。 B方案的分类更能很好地反映系统的格局。韵和韵头是韵母的直接组成成分。开齐合撮反映了韵母起始部分是否相同,开尾/元音尾/鼻尾/卷舌尾则反映了剩余部分是否有相同的趋向。二者相配,形成了说明韵母大类特点的理想的纵横两轴。普通话的韵母表正是按这两根轴设计的。安排在这样两根轴中的韵母显现出纵横系列颇为平行对称、空格很少的格局,便于掌握和记忆。 B方案的分类对于音系规则的描写也很有价值。在音节结构的构造、语流音变、儿化等构词音变、诗歌押韵、方言对应等诸多方面,韵母都常常按B方案的四大类或按以四大类为基础的更大的类或更小的类分组活动。更大的类如元音尾韵与开尾韵可合为非鼻尾韵,元音尾韵又可与鼻尾韵合为有尾韵。更小的类如前述的i尾韵、u尾韵等。这一级分类还可以按韵腹的情况再细分。分到最小就是韵腹与韵尾都相同的韵母,即韵母表同一横行的韵母,称为一组韵(如a、ia、ua)。此外,i尾韵与n尾韵可合称前韵尾韵,u尾韵与η尾韵可合称后韵尾韵。有了四大类及以它为基础的大类和小类,就可以以简驭繁地掌握各种规则: 一、韵母分类与音节结构规则完全相应。记住了音节的韵尾位置可以出现哪些音位,也就很容易掌握B方案四大类韵母的区分。记住了韵头及韵腹位置可出现哪些音位,也就等于记住了四大类各类辖有哪些韵母。 二、语流音变韵母弱化的规律由此可表达为:开尾韵央化
若没有四大类及其上下级的分类,就只能逐个韵母地列举这些现象,规律将被掩盖。常提到的语气词“啊”的音变也是如此,这里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