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我国早期的语法研究,重意义而轻形式。其后受结构主义语法的影响,重视结构分析,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又忽略了意义。近年来提出的“三个平面”语法理论,主张在语法研究中必须自觉地把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区别开来,在作具体分析时又要使三者结合起来,以期做到形式与意义相结合,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 一 汉语语法研究在中国已有很久的历史。古代学人,为了读懂古书,对书中的虚字和一些语法现象进行了分析,这种研究是文献学的。把汉语语法当作一个体系进行全面系统研究的,始于1898年问世的《马氏文通》,此后这类著作渐渐多了起来。举其有代表性的如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王力的《中国现代语法》、高名凯的《汉语语法论》。这些著作的学术价值不尽相同,对后世的影响有大有小,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属于西方传统语法一类的。传统语法理论在指导描写汉语的实际、建立汉语语法学方面有不可磨灭的功绩,但也有局限性,主要是过分重视意义而忽视形式。划分词类凭意义(概念),分析句子凭意义;偏重意义的必然结果是背离了语法学的轨道,而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谁也说服不了谁。这样既不利于教学,也不利于语法研究的发展。五十年代的两次语法专题的大讨论,实际上是对传统语法理论过分偏重意义倾向的检讨。1953-1955年间的词类问题的讨论,否定了单凭意义(概念)标准来划分词类,引进了结构语法的分布理论;1955-1956年间的主宾语问题的讨论,肯定了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原则,这些都是很大的收获。这两场讨论都在客观上扩大了形式分析法的影响。 西方的结构主义学派的学说,早在三十年代末就已逐步引进到中国。1952年《中国语文》连载了丁声树等人的《现代汉语语法讲话》,这是借鉴结构主义语法理论方法研究汉语的一部代表作。它注重结构分析,划分词类根据分布标准(共同性质和共同用法),确定主宾语根据位置先后(语序),分析句子采用层次分析法,从而在汉语语法研究中形成一整套比较完整的形式分析法,具有明显的结构主义语法特点。在这之后,结构主义语法的理论和方法风靡一时。不过,结构主义语法真正取代传统语法在汉语语法研究中的地位是在八十年代初期。其具体表现就是在1981-1982年间开展的析句方法讨论之后,层次分析法在语法研究和语法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使用。 结构主义语法主张通过形式来谈意义,它的理论和方法比起传统语法来有着明显的进步;但是这个学派的一些学者,在实践上往往过分重视形式而忽略了意义,甚至回避了意义。语言是一种复杂的形式和意义的结合体,忽视甚至回避意义,单从结构方面去研究它,分析它,显然是不够全面的。八十年代初,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国外很多语言理论和语法理论,比如转换生成语法、格语法、切夫语法、系统功能语法等等纷纷被介绍到中国来,在“兼收并蓄、为我所用、立足革新、不断探索”的思想指导下,认真吸取国外诸多语法理论之长,结合汉语实际,对语法研究中一些重大理论问题作了积极的反思,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观点,其中具有指导全局意义的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关于区分静态单位和动态单位的观点。吕叔湘在他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中主张把语言单位分为静态和动态两大单位,在此基础上提倡“在静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动态的研究”。这一思想的实质就是不把语言看作一个严密的、封闭的、自足的系统,而把它看作一个变化着的、开放的、相互制约的系统。尽管对动态单位的具体划分还可以讨论,但强调动态的研究则是一种观念上的更新。遗憾的是,八十年代汉语语法研究的主流是关于语言单位静态的研究,动态方面的研究成果还很薄弱。 第二,关于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相结合的观点。这一思想五十年代初期就有人提出,但什么是语法形式,什么是语法意义,怎么结合,却一直是在探索之中。朱德熙在《语法答问》中指出:“真正的结合是要使形式和意义互相渗透。讲形式的时期能够得到语义方面的验证,讲意义的时候能得到形式方面的验证。”这种具有辨证观念的观点比起传统滥用意义和某些结构主义者片面追求形式似乎高明一些。只是在八十年代,人们多在描写、分析语言的静态单位时使用它,还很少有意识地分析动态单位的形式和意义。 除此之外,八十年代汉语语法理论方面的建树还体现在对析句方法卓有成效的研究上。1982年的析句方法大讨论之后,结构主义的层次分析法占了压倒的优势,基本上取代了传统语法的成分分析法。但层次分析法的局限也是明显的,它只能揭示句法结构内部的构造层次和“显性语法关系”即句法关系,不能揭示和句法结构相关的“隐性语法关系”即语义结构及其成分间的关系,不能用来分化歧义结构。于是有人提出了变换分析法。变换分析是语法研究中一种有潜力的方法,它可以有效地分化歧义句式,但不能解释造成歧义的原因。因此,“语义特征分析”作为一种方法得到了广泛的研究和运用。按词的次范畴给词进行再分类,着眼于分析处于关键位置上的词的语义特征及其所特有的某些语法特点,能够很好地解释造成歧义的原因。这在分析上显然是更加细密了。 从层次分析法到语义特征分析法的过程,是汉语语法研究在句法、语义方面的分析逐渐走向深入、细致的过程。这种方法论的嬗变体现了汉语语法在静态的语言单位研究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同时也暴露了汉语语法研究在另一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如果说传统语法的成分分析法分析的对象是句子,析句时还考虑到句子的“零碎”如插入语、关联性词语、评议性词语等一些语用成分,还照顾到句子动态方面的因素,那么,无论是层次分析法、变换分析法还是语义特征分析法分析的对象都只是静态的句法结构,几乎没有在动态的研究方面作什么思考。这种原则性的疏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一些理论和方法的实际价值,比如过分强调汉语的句子结构同词组(短语)结构基本一致,认为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把句法分析等同于句子的分析,这在理论上、逻辑上都是有问题的。因为句子与词组不属于同一层面,毕竟不是所有的句子都可以看作由词组直接实现的;在实际分析上也会遇到困难,有些由于动态的语用因素造成的句法差异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