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随着封建帝制的灭亡,作为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精神支柱的儒学也随之衰落。在新的时代,以什么样的精神,通过什么途径,来凝聚人心,重塑民族魂魄,建构心灵家园,成为思想界仁人志士思考的重要问题。 当时,有人把西方社会的发展归之于宗教的影响,而把中国的种种弊端归之于宗教的缺失。有的“遂欲以基督教导国人”,有的“以孔子为我国之基督,遂欲组织孔教”。(《蔡元培教育文选》,第28页)对此,蔡元培坚决反对。他旗帜鲜明地提出“以美育代宗教”的主张,倾注毕生的心血为美育的实施而努力,甚至在弥留之际,仍念念不忘“美育救国”。 蔡元培何以坚持“以美育代宗教”,美育何以能够代替宗教,研究这些问题,对于现代人建构心灵家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宗教的产生缘于人的感情的需要。人类诞生之初,对万物之来源、自然之变化无从了解,故推之于种种神灵,如西方之上帝、印度之佛祖、阿拉伯之真主、中国之盘古。神灵是宗教产生的前提,但它并不等于宗教,也并非必然产生宗教。宗教产生于信仰;当人把心灵和感情交给所崇拜的神灵时,宗教便随之产生。 宗教对感情的作用,首先在于给人以现实痛苦来源之解释。不同的宗教有不同的解释,如基督教之偷吃禁果、佛教之前世罪孽,但其共同之处,是把人生的痛苦归咎于人类自身原有的罪孽,认为惟有通过赎罪,方能升入“天堂”,到达“极乐世界”。其次是通过祈祷、忏悔等形式,使人得到心理的平衡,心灵的安宁。两千多年来,宗教是西方人心灵的家园,感情的庇护所,形成了西方以赎罪为特征的罪感文化。 近代以来,随着科学的发展,宗教的谬误日益为人们所认识,于是其慰藉感情的作用也日见衰退。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进入垄断时期,现代化的工业生产,把人沦为机器的附庸、金钱的奴隶,加深了个人与社会的对立、阶级与阶级的对立。尼采用“上帝已死”来宣告两千年来基督教作为西方人精神支柱时代的结束。但是,尼采等存在主义哲学家,在把目光从神转向人时,却只看到了单个的“超”人而非社会的普通人即“末人”。存在主义提出用“行动和冒险”来逃避心灵的不安,只不过是一杯浇愁的酒,并没有为人们找到心灵的乐土。 学贯中西的蔡元培对此洞若观火。他指出:“夫宗教之为物,在彼欧西各国已为过去问题。盖宗教之内容,现皆经科学的研究解决之矣。吾人游历欧洲,虽见教堂棋布,一般人民亦多入堂礼拜,此则一种历史之习惯。”(《蔡元培教育文选》,第28页)因此,他自然坚决反对用宗教来建构国人的心灵家园。 二 令人奇怪的是,中国虽然也创造了开天辟地的神,但却没有发展为宗教。宗教的起因在于人慰藉感情的需要,那么,没有宗教,古代中国人是怎样解决这种感情需求的呢? 比较中西文化,不难发现,与西方以宗教为主流的文化不同,神在中国古代文化中,始终未居主流地位。中国古代的哲人,大多是不信神的,这一点不能不使人感到惊奇、敬佩。对于外部世界与人的关系,中国古代文化的主流认识是“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内涵极为广泛,今人对此多有争议。然究其根本,起码包括了以下三点:(1)万物与人皆是自然的产物,天包括人,人是天的组成部分。(2)万物与人的生长变化皆有其自然规律,即“天道”。(3)人生需顺应天道,即自然规律。从这三条出发,又生发出许多不同的理解。其中对中国古代社会影响较大的有二:一是以儒学为代表的将礼教神化的“天理”。《左传》云“夫礼,天之经也,地之义也,人之行也”;宋明理学讲“存天理,灭人欲”;荀子说“君臣、父子、兄弟、夫妇……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荀子·王制》)。这种把世俗道德神化的做法,其作用与用宗教规范人的行为是相同的,有利于封建社会的统治,因而为封建统治者所欣赏,在封建社会始终居统治地位。一是以道家为代表的将人生自然化的“天理”。庄子有两个故事很能体现这种思想。庄子的妻子死了,庄子击缶而歌。惠施责怪他,他却说:“人死了,生命和形体都没有了,这是自然的变化。我妻子从自然而来,又回到自然中去,这如同四季流转,有什么值得悲伤的呢!”庄子和惠施在水边散步,庄子赞叹道:“鱼戏水中,多么快乐啊!”惠施说:“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快乐呢?”庄子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快乐呢?”第一个故事从人生即自然过程的理念出发,把一般人悲伤的事也看作愉快的事。第二个故事用现代美学的理论解释,就是惟其自己心中快乐,方能视万物快乐。一个连妻子去世都能看作快乐的人,痛苦怎么能进入他的心灵呢? 以人生为自然过程的认识观,形成了中国古代的乐感文化。乐感文化作为主导,也渗入外来宗教。佛教传入中国,演变为禅。文士李翱问药山禅师何为禅,药山答:“云在青天上,水在水瓶中”。人问如何学禅,禅师道:“饿了吃饭,困了睡觉。”这已经不是脱凡超俗的天国,而是融入了世俗生活、人情常理的佛教。禅宗折射出了乐感文化的吉光片羽,表现为荣辱不惊的心境,与儒家“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处世态度相对应。 乐感文化的核心是寻求人生之乐趣,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道家以出世为特征的寄情山水之乐。如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林和靖的“梅妻鹤子”,以及由此而形成的对田园山水的审美爱好。二是儒家以入世为特征的事功之乐。如笃志向道,“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而不改其乐的颜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仲淹,以及“独乐乐”不如“与人乐乐”、“少乐乐”不如“与众乐乐”的士大夫感受和“助人为乐”的平民认识。三是以诗、文、琴、棋、书、画为代表的艺术之乐。艺术乃慰藉感情之第一工具,中外人士多有论述。中国古代文人大多集艺术家与鉴赏家于一身,对此体验更为深切。一般而言,文人士大夫多以儒道互补,达则以事功为乐,穷则以山水为娱,艺术则始终作为寄托感情的重要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