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产”理论与审美价值的创造

作 者:

作者简介:
闫星(1976-),男,陕西省汉中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研究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71 赵伯飞(1954-),男,广东省新会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071

原文出处: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的“艺术生产”论蕴涵着对商品经济条件下艺术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的揭示,即审美价值的社会实现和艺术商品经济价值的社会实现的两重矛盾。艺术生产的本质是审美价值的实现。在市场经济下,审美价值与艺术商品经济价值相互促进、共生共进之路是我们的现实选择。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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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72X(2002)03-0016-04

      马克思关于“艺术生产”的论述最早见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在该文中论述了人是生产的动物之后指出,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种特殊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又进一步提出了“精神生产”、“科学劳动”等概念,并在“关于意识的生产”一节中,专门讨论了“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关系。以后,马克思、恩格斯又在《共产党宣言》中具体以文学为例,再次论述了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关系,认为物质生产中世界市场的形成,精神生产也就成了世界性的,“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1](p276)而在后来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和《资本论》中,更是比较集中地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的艺术生产问题。可见马克思、恩格斯不断地丰富和深化着“艺术生产”理论。[2](p454)

      从“艺术生产”的视角来研究艺术活动,有其自身特有的意义和价值。然而,以往对“艺术生产”理论的研究大多集中在运用该理论来阐释艺术的本质或是用于对艺术进行生产论式的考察。比如,朱光潜就曾把文艺归结为一种实践活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本雅明则深入探讨了技术手段与艺术发展的关系。这两方面的研究不仅是对马克思、恩格斯“艺术生产”理论的重要补充和创新,其中还存在着对艺术生产的机械性理解,这与以往的美学研究主要是本体论的研究有关。而当我们以价值论的视野去研究“艺术生产”理论时,它却向我们展现出了生机与活力。

      一、“艺术生产”理论——研究审美价值创造的理论基石

      艺术和生产本是分属美学和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但马克思、恩格斯却将两者结合起来,提出“艺术生产”的概念并在其著作中加以延续和发展,这是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思想相一致的,是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考察艺术生产活动所总结出的科学的结论。

      联系马克思在其著作中曾提出“劳动创造了美”、“按照美的规律建造”等重要美学思想,从中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坚持从物质实践出发研究社会问题的立场,认为在生产劳动中孕育了“美”。因此,我们必须先考察劳动与美的内在联系。

      在恩格斯的劳动发展史理论中,有两个方面直接联系到人的美感和现实美的产生。首先,劳动是人和动物最后的本质区别,而有无美的追求和美的感受能力正是劳动与非劳动区别的内容之一,所以人的劳动必然包含着对美的追求和美的感受能力的积淀;其次,由于劳动是人类社会活动的第一个基本条件,美的追求和感受作为第二位的东西,就必然在历史和逻辑上都是第一个基本条件的派生物。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也提出“劳动创造了美”的命题。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作为“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3](p254),从历史观和方法论的角度为我们指明了美学研究的方向,使我们认识到:从人类的历史来看,艺术品作为美的一种纯粹而集中的物化形态,从一般的劳动产品中的逐渐分化;艺术生产从一般生产劳动中的逐渐分化,它们都是因为劳动的进步和发展。

      从根本意义上说,自然美、社会美、艺术作品的美都离不开在劳动中建立并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发展了的人与外部世界的审美关系,离不开劳动中丰富起来的人的审美欣赏能力和审美创造能力。

      然而,本来意义上的“劳动”并没有创造出这许多的美,对于“劳动创造了美”、“美起源于劳动”的命题应作广义的、根本意义上的理解。在社会生活中,是艺术生产创造了诸多的“美”,如果说“劳动创造了美”揭示了美的起源,那么“艺术生产”则向我们描绘了审美价值创造的图景,即人类的劳动不但使某些自然对象成为实用产品,而且成为美的产品,发展了的劳动不但生产使用价值,而且生产审美价值。最初审美价值总是与使用价值紧密联系的,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就通过引述艾德尔关于海湾地区的原始民族烧制陶器的描绘,具体说明了实用产品和美的产品是怎样结合在一起的。[4]随着人类对美的追求在生产活动以及各种实践形式中愈来愈完美的体现,艺术品中的经济价值与审美价值便进一步拉开距离;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艺术生产也就逐渐地从生产活动中分离出来,形成了独立的领域——艺术生产。

      二、艺术生产的本质——审美价值的创造及其实现

      我们知道,马克思在对商品生产的研究中,以商品的二重性为逻辑起点揭示了商品生产中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内在矛盾,即“价值是作为对象化而产生的,并作为社会需要的对象而实现的。对象化使价值变成可能的东西,而实现则使价值变成现实的东西。”[5](p24)也就是说,在商品生产中,劳动者的任何一种创造都不是实现了的价值,而只是作为一种可能的价值而存在。这对于商品经济条件下的艺术生产而言也具有普遍的规律性。在商品经济中,艺术生产也是一种特殊的价值的创造活动,即审美价值和经济价值两重价值的创造活动。从艺术商品的生产阶段来看,审美价值的创造和经济价值的创造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在审美价值创造的阶段,艺术家们独立地按照个人意愿,为了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而进行创作活动;在经济价值的创造阶段,文化生产部门运用社会化的生产工具,借助于机器和材料的物的功能将前一阶段创作出的审美价值转化为社会产品。这两个生产过程在艺术商品生产的连续性上是同一生产的两个阶段,具有生产目的的一致性。但是,这两种生产又各自具有相对独立的目的性。譬如说诗就是诗人的目的,这个目的可以在前一个生产阶段(创作阶段)中完成,而印刷出版则是使诗人的目的变成社会的目的。这两种目的性是有明显差别的,再加之生产手段、工艺和完成产品的形态的差异,艺术生产的这两个阶段就成为各自独立的生产过程。[6](p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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