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了杨春时先生发表在《学术月刊》今年第一期上的《新实践美学不能走出实践美学的困境——答易中天先生》一文,感到双方真正的对话并没有形成起来,主要是文中所涉及到的不少概念讨论双方的理解并不一致。这也是当前国内大多数学术争论的通病,它使得加入争论的人常常是自说自话,答非所问,众声喧哗,却不会产生任何促进学术的成果。在此,我作为“新实践美学”的一员,试图通过对一些基本概念的澄清,来表明这种美学究竟在哪些方面不同于以往的美学(包括旧实践美学),它的体系结构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并以此就教于杨先生及学界同仁。 一、何谓“实践” 综观杨先生的文章,他对新实践美学的一个最重要的误解就在对“实践”概念的理解上。他说:“所谓‘新实践美学’与‘旧实践美学’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它们都以实践哲学为基础,以实践作为美学的基本范畴”,并说这一点“正是致命之处”。但也正是在这一“处”上,暴露出杨先生根本没有弄明白新实践美学与旧实践美学的“本质区别”何在。其实,杨先生只要读一读我和易中天所写的《黄与蓝的交响》(注:邓晓芒、易中天:《黄与蓝的交响》,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或《走出美学的迷惘》,花山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这个问题本来是不存在的。如在该书第397页上我们写道:“许多人已经意识到马克思主义实践论是当代中国美学的出路,但对实践的理解却仍然受到传统的机械唯物主义观点的束缚。它通常被像费尔巴哈那样理解为一种纯粹物质的谋利活动、谋生活动,因而也像费尔巴哈那样被一道鸿沟与人道主义原则隔离开来:人道主义是心,实践是物,心与物不相谋。……这是我国当前美学界走向深入的最大障碍。”在第386页上则对李泽厚的“旧实践美学”作了如下批评:“李泽厚为了使客观美学摆脱其庸俗性、机械性,他引入了马克思的实践的能动性;而为了从实践观点坚持美的客观性,他又从实践中排除了人的主观因素,使之成为一种毫无能动性的、非人的、实际上是如费尔巴哈所认为的那种‘丑恶’的实践,这种实践只有在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即那种动物式的谋生活动中才得到体现。这正是李泽厚美学中所贯穿的最大矛盾。实际上,一旦把‘人’完全还原为‘客观的人’、‘物质的(筋肉的)人’、‘自然的人’,则‘自然的人化’就等于‘自然的自然化’,就成了毫无意义的同语反复;‘实践’的主观能动性在哪里?‘人’在哪里?‘美’又在哪里?” 我不相信杨先生如果读到如此明确的表述,还会认为我们与李泽厚所代表的“旧实践美学”“没有本质的区别”。这两段话已经透露了我们的正面的观点(实际上是我们所理解的马克思的观点)。在同一本书第402页上,我们对这一正面观点展开了论述:“虽然马克思关于人的类本质、人与动物的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即劳动这一观点,在今天几乎已成了普通常识,但奇怪的是,许多人至今没有将它理解为对实践概念的本质规定,对实践的最精炼的表述。”“只要不带偏见地领会马克思的意思,我们就不难发现,在马克思看来,实践既不是一种纯主观的东西,也不是一种纯客观的东西,而是‘主客观的统一’。最基本的实践,即作为人类的现实本质和整个社会存在基础的实践,是人的社会物质生产劳动。在这种劳动中,主观自觉性、目的性和伴随而来的‘自由感’,是产生于肉体的客观物质需要,又体现为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因此,生产劳动是‘主观统一于客观’的活动。”然而,如果说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唯心主义把劳动颠倒为“客观统一于主观”的活动(马克思所批评的“精神劳动”)的话,那么费尔巴哈(及李泽厚等人)则是把劳动中的主观意识“消融于”或“等同于”客观。而在我们看来,“实践首先是一种‘客观现实的物质性的活动’,不承认这一点,就会陷入康德、黑格尔式的唯心史观;但是,实践又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情感的物质性活动,而不是像动物或机器那样盲目的物质性活动,它把人的主观性或主体性……作为自身不可缺少的环节包含在内。不承认这一点,就会陷入费尔巴哈(从否定的态度上)和现代行为主义、操作主义(从肯定的态度上)的机械论观点,同样落入唯心史观。”(注:邓晓芒、易中天:《黄与蓝的交响》,第403页。)由此观之,我们与“旧实践论美学”的本质区别不是很清楚了吗?显然,在我们看来,就连最基本的人类生存活动,包括杨先生所说的巫术观念支配下的“原始劳动”,都具有精神性或主观性的因素,否则就只是动物的本能活动。旧实践美学正是由于企图把这些主观因素从物质生产劳动中清除出去,才导致了机械主义和行为主义,从而失去了建立美学的合理根据。在这方面,旧实践美学和蔡仪派的“机械唯物主义美学”才真正是“没有本质的区别”。新实践美学则是对这一切旧唯物主义美学的根本超出,因为它把人当人看,把人的活动当作人的活动(而不仅仅是动物的活动)来看,并试图从人的最根本的物质生产活动中发现人的全面丰富的本质要素,以从中引出人的一切人化活动、包括审美活动的根据。这就涉及到了我们要加以澄清的第二个主要概念,即“超越性”的概念。 二、何谓超越性 杨先生认为,他的“后实践美学”与我们的“新实践美学”的一个重要的区别在于承不承认审美的“超越性”。他说:“审美是超越性的活动,即超越现实的生存方式和超越理性的解释方式,审美具有超越现实、超越实践、超越感性和理性的品格。正是这种超越才使人获得了精神的解放和自由。在对待审美具有现实性还是超越性这一根本问题上,‘新实践美学’与‘旧实践美学’站在同一立场,并无区别。”(注:见杨春时:《新实践美学不能走出实践美学的困境——答易中天先生》,《学术月刊》2002年第1期。以下对杨文的引述,均出自该文,不再注明。)很明显,把“现实性”和“超越性”完全对立起来,是杨先生这一段立论的根据。然而,按照我们上述对实践的理解,人类精神生活的超越性正是从现实的实践活动中升华出来的,因为实践本身就具有自我超越的因子,这就是实践作为一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和“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本身所固有的精神性要素。在《黄与蓝的交响》中,我们把这种“有意识”所体现出来的超越性概括为三个方面:“1.意识使动物也有的对客观外界的直观的‘表象’,上升到了人的‘概念’;2.意识使动物也有的对自己生存必需的物质对象的‘欲望’,上升到了人的有目的的自觉‘意志’;3.意识还使动物也有的由外界环境引起的盲目的‘情绪’,上升到了人的有对象的‘情感’。”(注:邓晓芒、易中天:《黄与蓝的交响》,第405页。)人类实践活动所不可分离的“知、意、情”三维特点,就是其对动物的活动所具有的超越性的最根本的体现,正是在这些特点的基础上,人类才能够发展出对真、善、美的超越性追求(顺便说说,超越性并不只是审美所特有的属性,而是包括人类真、善、美在内的一切精神生活的属性;至于说审美的“超越感性和理性的品格”,则并不一定是绝对必要的品格,审美也完全可以与感性和理性和谐共存。杨先生对审美的这两个规定,一个太大,一个则太小)。当然,在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即物质生产劳动中,实践本身的这种自我超越性还只表现为对以往的现实和以往的实践的超越,即马克思所说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则甚至摆脱肉体的需要进行生产,并且只有在他摆脱了这种需要时才真正地进行生产。”(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0页。)其现实后果是创造出以往从未有过的现实和实践,由此而有了人类的历史和发展;但它本身确实已经蕴含了对整个现实生活和物质实践活动的超越性的萌芽。随着生产劳动中社会性分工(而不只是男女老少等等的“自然分工”)即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的必然发生,于是“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真实地这样想像:它是某种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东西,它不用想像某种真实的东西而能够真实地想像某种东西。从这时候起,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注:《德意志意识形态》,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5页)。不言而喻,意识从这时起也才能着手去构造“纯粹的”艺术,从事“纯粹的”审美活动。显然,从“想像某种真实的东西”到“真实地想像某种东西”只有一步之遥,它们都是想像力对现实的超越活动。超越性来自于人的现实生活本身的自我超越的本性,而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或上帝赐予的。杨先生退一步又说:“从历史上讲,超越性肯定与实践有关,但不能说仅仅是实践的产物,实践只是它的发生条件之一而非全部,不能把超越性还原为实践。”无疑,这一判断的依据仍然是对“实践”一词的上述片面的理解,即理解为一种(李泽厚所说的)“纯物质过程”,所以才有“还原”之一说。如果改用我们的“实践”概念,则完全可以说,超越性最终仅仅是实践的产物,实践是超越性的最本源的发生条件。显然,在这方面,“后实践美学”还完全没有摆脱李泽厚所设定的概念框架。其实,李泽厚本人近年来也正是看到自己对“实践本体”的狭隘理解在运用到美学上时的失败,才又另外提出了一种“情感本体”来解释美学问题(所谓“双重本体论”),而把“实践本体”仅仅当作他的美学理论的“基础”,这就使他的美学煮成了一锅“夹生饭”;“后实践美学”则试图抛开任何“外在的规定”,干脆直接从“作为一种精神性的、自由的、终极性的、形上追求”的“超越性”出发,认为这种超越性“作为生存的基本规定,只能经由生存体验和哲学反思而不证自明,而不能被历史经验证实或证伪。”这种致思方向与李泽厚何其相似!只是李泽厚还对自己悬在半空中的“情感本体论”缺乏自信,想要对它作某种来龙去脉的说明;杨先生却一口咬定:人就是有超越性,其他免谈。我们并不反对审美具有超越性或情感性,也不否认这种超越性和情感性都植根于人的“存在”或“生存”,我们只是要求把这些抽象的字眼在理解上落到实处,与人类的生活经验和审美经验合理地结合起来,而不是设定一种概念的“游戏规则”让大家来玩。当李泽厚抓住审美超越中的“情感”这个核心要素时,他还注意到了美学理论应与自己切身的审美体验相契合(审美离开了情感感受还能是什么呢);杨先生却笼而统之地诉之于人的“存在(生存)”、“哲学思辨”、“自由超越品格”、“形上诉求”等等玄秘莫测的字眼,难怪易先生要把这种思辨称之为“神秘主义”了。但至少,既然杨先生自己也承认“人的终极追求并不是只有一种形式,审美体验、哲学思辨、宗教信仰都体现了形上诉求”,那就起码应当用更为具体一些的规定把审美从其他形上诉求中区分开来。逻辑上说,这叫做给审美下一个“种加(最近的)属差”的定义,杨先生只规定了“种”(“超越性”),但还没有规定“属差”(什么样的或什么东西的“超越性”)。审美的确是“一种”超越性的活动,但并非“所有的”超越性活动都是审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