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饮食活动中的美学基因

作 者:

作者简介:
万建中(1961-),男,江西南昌人,民俗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邮编:100875,电子信箱:jianzho@dnu.edu.cn。

原文出处:
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

内容提要:

从审美人类学的角度,对中国传统饮食活动中的文化意蕴作了全面的审视。揭示了中国饮食对味道的追求,是产生原始美意识的直接动因;而古典美学中“和”之美学范畴,也是建立在中国烹饪调和鼎鼐基础上的。中国饮食文化具有浓厚的社会功利性特征,这对古典美学也产生了难以磨灭的深层次的影响。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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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8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887(2002)05-0011-05

      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吴森教授曾说:“哲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经验(广义的经验,和狭义专指感官经验的不同)的全部。‘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饮食烹调和男女关系是人类经验的重要部分,为什么研究哲学的人总对这些经验避而不谈呢?”[1](P1)吴森教授的这段话肯定了从饮食活动入手,研究和审视哲学(当然也包括美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鉴于中国是一个“烹饪王国”,饮食在中国文化中具有特殊地位,中国饮食活动对中国古典美学的重要影响,就成为颇具历史意义和理论价值的课题。

      一、美意识的起源及“味”的美学范畴

      中国人最初的美意识起源于“甘”——味觉的感受性。从人类审美意识的历史发展来看,最初对与实用功利和道德上的善不同的美的感受,是和味所引起的感官上的快适分不开的。尽管味觉的快感只是生理层面反应,在后世不再被归入严格意义的美感之内,但在开始时却同人类审美意识的发展密切相关。事实上,美之原始概念就是嘉味。《吕氏春秋·本味》提及的美的事物,都是指优质食物,可见美的本义,是指饮食中的色味鲜美。

      我们还可从“美”字字源上证实这一点。如德文的"Gesch mak"一词,既有审美、鉴赏的含义,也有口味、味道的含义。英文的"taste"一词也是如此。中国的“美”字,最初是象征头戴羊形装饰的“大人”,同巫术图腾有直接关系,虽然其含义同后世所说的“美”有关,但所指的是在图腾乐舞或图腾巫术中头戴羊形装饰的祭司或酋长。后世比较纯粹意义上的“美”的含义,已脱离了图腾巫术,而同味觉的快感相连了。依据《说文》,“美”字从“羊”从“大”,就是说,它是由“羊”和“大”二字组合而成的,它的本义是“甘”(《说文》羊部)。又据段玉裁的说法,“甘”字本来一般是作为所谓五味(甘、辛、酸、苦、咸)中的一味,表示口中有“甜”的味道。然而在这里不是这一意义,它与“甘”、“辛”等无关,主要是意味着适合人们的口味(关于“甘”字,《说文》甘部说是“从口含一”,其意是“美”)。所谓“羊大”两字组合创造了“美”字,这是美字的本义(《说文》美字,段注)。换言之,按照段氏的解释,“美”从“羊”从“大”,本义并不是指对那样的羊的姿态和外观的感受性,而是指肥大的羊的肉对人们来说是“甘”的,是表达“甘”这样的味觉美的感受性。在《说文》以外的文献中,谈到饮食的味道,“美”字也常常在“甘”的意义上使用。例如,“”的后起字、“甘”的本字“香”也训“美”。[2](P120)此外,旨、甜等这类从“甘”或从“舌”的字,也都以“美”训(《说文》甘部,旨、甜字,段注)。这些事实,都是“美”与“羊”、“甘”相联系的明证。由上可知,中国人最初的美意识,就起源于“肥羊肉的味甘”。这种古代人们的味觉的感受性,表明美的概念最初是以实体作为表述对象的。

      羊之大者肥美,是我们祖先选择食物原料经验的一个结晶,不久,“美”字便从表达肥羊肉“甘”这种本来的、特殊的意义中解放出来,而用于更普遍更广泛的范围。《淮南子·说林训》有“梨、桔、枣、栗不同味而皆调于口(注云:调,适)”。只要某种饮食的味“甘”,不问这种饮食的种类、性质如何,它的“甘”味都可以用“美”字表达,或者把“甘”饮食的名称,附以“美”训。而所谓饮食的“甘”、“美”,说的就是肉体官能的体验,是指食物含在口中(因为“甘”字的写法本来就是表示口中含物之状),引起口舌的快感,从而给心以喜悦、快乐的感受。“美”的本意是“甘”,或者说是“甘”的引申意。

      美感肇始于味觉,这是因为味觉快感已包含了美感的萌芽,显示了美感所具有的一些不同于科学认识或道德判断的重要特征。李泽厚认为:“从人类审美意识的发展史上看,味觉的感受起着重要作用,因为它最明显地表现了美感所具有的一些重要特征(直觉性、超功利性、个人爱好的差异性)。而一般对色和声的感受,却常常易夹杂着许多非审美的因素,如单纯的理智的认识,功利的考虑,等等。”[3](P85)除此之外,从心理学方面讲,我们以为味觉是一种复合感觉,它不仅包括酸、咸、甜、苦四种感觉,而且联系着嗅觉、温度觉和对于食物质地的肤觉。古代烹饪大师伊尹论烹饪时说:“鼎中之变,精妙微纤,口弗能言,志弗能喻”(《吕氏春秋·本味》)。这里,饮食中的味就作为通感而成为审美过程中“实不可言”的微妙快感。从味觉的诸上特点看,古典美学从饮食活动中升华生成,并不是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

      耐人寻味的是西方古典美学诞生之初,也与饮食活动发生一定关系,但那不是一种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而是一种否定与被否定的关系。利普曼及康德都把由嗅、味、触三觉所引起的官能快感美,视作为动物的感觉而被贬斥在(艺术的)美的领域之外。我们还不会忘记柏拉图的名言:“如果说味和香不仅愉快,而且美,人人都会拿我们做笑柄”(《文艺对话集》)。[4](P31)有趣的是,中国人却不会拿这话“做笑柄”,中国古典美学恰恰是在肯定饮食活动的基础上产生的。

      之所以有这种差异,当然是因为中西方古代饮食活动自身的基本特质、价值观念乃至历史功能各有不同。西方古代的饮食基本上是为吃而吃,文化意义甚少,当然不能从中直接酝酿产生古典美学思想。没有超越,没有否定,就不会有美学思想的产生。中国则不然,在古代饮食活动中,文化意义要远远超出于生物性的“吃”本身。因此在其自身已经潜在地含蕴了大量的审美文化的因素,这就使得古典美学思想有可能直接从古代饮食活动中酝酿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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