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生存的诗意之源

——论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美学建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宋生贵(1956-)男,内蒙古和林人,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教授,主要从事审美文化研究。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010010

原文出处:
思想战线

内容提要:

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需求,总是促使其与自然环境保持一种根本性的关系,但要真正实现“和谐共存”,则必须建立相适的制衡机制。其中,关键性的问题,是要实现对于人自身的调节,而调节的重心则是要抑制贪欲,高扬诗性,建立起富有审美特质的关系。此可谓是当代背景下新的生存理性的自觉。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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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8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78X(2002)03-0097-04

      一

      德国浪漫派诗人荷尔德林曾经格外深情地说:“充满劳绩,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这一诗句经海德格尔在他的《荷尔德林和诗的本质》中着力阐释而广为流传,更加引人关注。显然,这诗句所传达的是人类的美好的生存状态,也是人类期望与追求之中的境界。

      人类最初的诗意起始于美意识的生成之时(需要特别指出,这里讲的是“诗意”而不是“诗”)。如果说美意识的生成标志着人类开始对于外在世界与人自身的内在世界有了精神意义上的感悟的话(包括非自觉到自觉),那么,“诗意”即是激活于那精神空间的自由的精灵。有了“诗意”,人类生存实践中便有了对于一般生物那种满足本能欲求的超越,同时也便有了情,有了趣,有了灵性,有了富有美的内涵的精神张力,以使人类与其他动物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并拥有了丰富的生存内容。

      “诗意”是一个富有美学色彩的概念,令人情牵意动。所谓“诗意地栖居”,是人的生活、生存的诗化。“诗意”的内涵是丰富的,而且是多指向的,但是,笔者以为,其本质是明确的,那就是自由与和谐。自由自在,其乐无穷,这是世上善良人们共有的体验;自然而然,生趣盎然,则往往又是人们生存中滋生诗情画意的根本元素。但人类的生存并不仅止于单向度地依附于自在的自然,或终日满足于欣赏自在的自然,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还要进行能动的创造性实践,即所谓“充满劳绩”。所以,如何使得人类的实践行为(包括对自然的“人化”)成为充满“诗意”的创造,亦即如何在“充满劳绩”的同时,为人类的生存创造出更大的自由空间与和谐境界,这是问题的关键——人类生存实践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人类作为从自然环境中剥离而出的一个智能物种,本质上就与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一种天缘关系。在人类历史发展演进的过程中,这二者之间,有过对立,有过混乱,有过和谐,有过平衡。顺应自在的自然环境,以求生存,是人类的天性;改造自在的自然环境,以求更好地生存,是人类的特性。总而言之,生存与发展的需求,总是促使人类与自然环境保持一种根本性的关系。在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中,自然界从“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对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1](P25),变成了对人类有益的、为人服务的对象。它或者作为人类的生活环境而出现,或者成为人类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资料来源,成为人类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故而,人类在生存实践中必须与自然环境保持和谐,包括在人类发展中对于自在的自然世界的改造,也应当把握适度。

      为此,我们特别标举“诗意”,及美学。人类是否可以“诗意”地生存于世,追问到底,则要看人与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人文环境)、人与人以及人自己的身心之间,是否具有自由和谐的空间,以至是否能够建立起富有审美特质的关系。其中,人与自然环境间审美关系的建立,则又是形成“诗意”之质的重要前提或根源。人与自然的审美关系的生成,事实上是从一个重要的角度与层面确证着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生存关系。把自然环境当作人类的异己的、对立的存在是无益的;而反过来,将自然环境视作纯粹外在于人的被支配对象,甚至以张扬“人的独立性”为由,而去无所顾忌地剥夺自然环境自在的生态机制,同样是不可取的。因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必然造成的共同结果都是人与环境之间失去和谐关系;同时,就人的生存境况而言,无论是受困于自然环境,还是以霸主的身份占有自然环境,都无法进入自由之境(特别是精神世界的自由)。与之相关,生存的危机与美感的失落往往会随之而来。可以说,人与自然环境之间审美关系的确立,能够更内在地反映出人们在特定时空的生存态度、生存处境、生存状态及生存品质。譬如,“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这是一种浪漫的、宏阔的,同时也是富有诗意的情景,是在对于自然风物的描状之中传达出的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和谐感。若再深究一步,则可以自然地联想到生活于蓝天白云与茫茫绿野间的牧人们那种自在而浪漫的生存状态——让自然“自在”,自然亦即向人而在,人们可以拥有自由而和谐的空间。

      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相适相谐,原本就是具有生态学意义的。人类历史发展演进的过程明晰地昭示着这样的轨迹:特定时空中的自然环境,产生与之相适应的人种,进而产生相应的地域性民族性文化(包括生存意识、生存状态、价值观念、人文关系,等等);反过来,这种文化又作用于滋生它的自然环境,形成相应的富有地域特点与民族特色的人文景观,其中包括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特有的美学关系的建立。(我们看到的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之间所存在的审美差异的根源即在于此;而且地域性自然环境差异愈大,彼此间的审美差异也往往愈大。)

      二

      当我们明确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和自然环境之间存在着根本性的天缘关系,以及建构美学关系的种种内在依据与可能性之后,现在再来探讨为什么要特别强调人与自然环境间的美学关系建构。

      应该说,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是人类所关注的一个最古老的话题,同时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人类只要生存与发展,则不可无视之。关于这个话题的产生之早,我们只要考虑一番世界各民族、各地区的古老神话传说,便可见出一斑。关于它的永恒,则是人与自然环境的天缘关系使然,它是关系人类生存的一切话题的前提。而且,它又往往形成了关于宇宙观、生命观的许多重要哲学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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