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从尧舜到周公的礼乐之治是孔子心目中的理想政治,在孔子的时代已感到那是一去不复返的乐园,在孔子之后,那更是一种“永恒的乡愁”(注:礼乐之治为“儒家在政治上永恒的乡愁”是徐复观的动人诠释。见《由音乐探索孔子的艺术精神》,《中国艺术精神》,台北学生书局1974年版,第23页。)。用现代的语言来说,“礼乐之治”是一个美学化的社会,在此,政治的最高境界并不只是获得民主、自由、平等、正义,而是达到了美的境界,在这样的社会中,上述那些政治领域中的积极价值都不是在法制规范中勉力获得的,而是在美的涵泳陶冶之中自然而然达到的。因此,儒家理想中的政治是一种无政治的政治。按照孔子对先王之道的理解,这个美的社会是经由礼乐教化而达到。 就诗礼乐的实际关系而言,乐在典礼中演奏,诗是乐的文辞,因此诗礼乐有不分的情形。或者在典礼之外,在日常生活之中,人们鼓瑟而歌,此时则是诗乐不分的情形。不论是典礼中的诗礼乐一体演出的盛况或日常生活中歌咏自娱的经验都是孔子亲身体会过的,因而是其诗乐美学的现实基础。整部《论语》通过片段的对话传达了孔子的美学思想,其中包括对诗乐本身之“艺术美”的思考,以及对于由诗乐而来的“社会美”的思考。用思想的语言来说,“整体性”可能是最有助于理解孔子诗乐美学的概念。“整体性”不仅体现于艺术品本身,也体现于作者与听者(读者)的互动,更是“社会美”的理念基础(注:对整体性的说明参考陈昭瑛《艺术的辩证:黑格尔与卢卡契》,台湾大学哲学所硕士论文1985年版;陈昭瑛:《美学的面向·译者导论》,台北南方出版社1987年版,第7~59页;陈昭瑛:《刘勰的文类理论与儒家的整体性世界观:一个辩护》,台湾大学外文所比较文学博士论文中文本1993年。)。 简而言之,“整体性”(totality)或指两个以上之实体的合一,或指两种以上之存在状态的交融。在黑格尔和马克思学派,这合一与交融的获得是通过双方之冲突、矛盾而终于达到。在儒家,冲突、矛盾虽然没有被特别强调,但是“中和”、“节制”等看法的提出,事实上仍带有压抑的痕迹,不能否认在“合一”之前曾有“不合一”的过程。在黑格尔和马克思学派,包含了矛盾而又克服了矛盾的整体性是世界的本质,因而人这一认知的主体与实践的主体也惟有通过整体性的思维才能认知世界并改变世界。兴起于二千多年前的先秦儒学不可能用概念性的语言建构任何与整体性相关的哲学体系。然而因着华夏民族在轴心文明时期所感受到的“人文精神的跃动”和“忧患意识”的觉醒(注:这两个词出自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台湾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二章。),孔门提出了对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世界的关系的真知灼见,而其中包括了美学见解。在这里,美学不是关于官能享受的心理学分析,也不属于认知实在的知识论部门。孔子自然不会否认美带有情绪享受的成分,同时也是认知世界、掌握世界的方式。但更重要的,美是具有改变世界、美化世界(所谓“移风易俗”)之能力的人文精神。于是在美的领域中,个体与个体、个体与整体之间的互动成为关注的焦点。 中和:情理相得 孔子认为艺术创作者、艺术品本身及艺术品的接收者应达到“中和”的精神状态。“和”在《论语》并不是很重要的概念,《学而》篇记载:“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和”被连系于“礼”(应包括“乐”),也被连系于“美”,更被联系于先王之道。朱注认为“和”是“从容不迫之意”,“盖礼之为体虽严,然皆出于自然之理,故其为用,必从容不迫,乃为可贵。先王之道,此其所以为美”(注: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以下同。)。朱子以“体用”来说明“和”,视“和”为功能性概念,而非实体性概念,是合乎文本之意的。但仅以“从容不迫”形容“和”仍有不足。孔子在《八佾》的一段话:“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被认为是孔子较具体说明“中和”的地方。朱注中针对这一段的解释也涉及“和”字。朱注:“淫者,乐之过而失其正者也;伤者,哀之过而害于和者也。”徐复观则引述荀子之言来说明,如“诗者中声之所止也”、“乐之中和也”。(《荀子·劝学》)“故乐者,中和之纪也。”(《荀子·乐论》)并强调“不淫不伤的乐,是合乎‘中’的乐”。“中与和是孔门对乐所要求的美的标准。”(注:礼乐之治为“儒家在政治上永恒的乡愁”是徐复观的动人诠释。见《由音乐探索孔子的艺术精神》,《中国艺术精神》,台北学生书局1974年版,第14页。)“快乐而不太过,这才是儒家对音乐所要求的‘中和’之道”(注:礼乐之治为“儒家在政治上永恒的乡愁”是徐复观的动人诠释。见《由音乐探索孔子的艺术精神》,《中国艺术精神》,台北学生书局1974年版,第22页。)。李泽厚也认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体现了“中庸”的“哲学尺度”,也是“乐从和”“所讲求身心、人际、天人的和谐”的“标准尺度”(注:李泽厚:《华夏美学》,香港三联书店1988年版,第19页。)。他更从中西美学的差异,强调此中所呈显的中国美学特色,他说:“中国重视的是情、理结合,以理节情的平衡,是社会性、伦理性的心理感受和满足,而不是禁欲性的官能压抑,也不是理知性的认识愉快,更不是具有神秘性的情感迷狂(柏拉图)或心灵净化(亚里士多德)”(注:李泽厚:《美的历程》,文物出版社1981年版,第51页。)。在和西方美学的比较之下,若说“中和”是中国美学的特色并不为过。 《论语》虽然没有明确提及“中和”概念,但是若“乐而不淫”包含着“中和”思想的主张可以成立的话,则“中和”亦被视为“君子之美”。在《尧曰》篇,孔子提出君子“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的看法,句式与“乐而不淫”相同,涵义也在于“适中而不太过”,可以说对孔子而言,“中和”不仅是孔门诗乐美学的核心概念,也是君子的美德。甚至还应该这样推论,体现“中和”的诗乐正是陶养君子“中和”美德的必修科目,从艺术的创作欣赏到君子的修为乃是一脉相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