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古典美学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美学家们提出了许多的美学范畴和美学命题。进入 近代以后,中国的美学和其他的文化思想一样,也面临着一个如何应对西学冲击的问题。在 这样一个社会动荡不安、东西文化激烈碰撞交汇的时刻,中国的哲人们必须做出选择。王国 维就是一位较好地继承和融合了中国古典美学和西方美学的典型的代表人物之一。 一 王国维的美学思想,从其基本观点来看,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认为生活的本质是“欲”,并进而认为欲、生活、苦痛是三者合一的。他在《红楼 梦评论》中对此作了详细的阐述,他说:“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欲之为性无厌,而其 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状态,苦痛是也。既偿一欲,则此欲以终。然欲之被偿也一,而不偿者 什百。一欲既终,他欲随之。故究竟之慰藉,终不可得也。既使吾人之欲悉偿,而更无所欲 之对象,倦厌之情,既起而乘之。于是吾人自己之生活,若负之而不胜其重。故人生者,如 钟表之摆,实往复于苦痛与倦厌之间者也,夫倦厌固可视为苦痛之一种。有能除去此二者, 吾人为之曰快乐。然当其求快乐也,吾人于固有之苦痛外,又不得不加以努力,而努力亦苦 痛之一也。且快乐之后,其感苦痛也弥深。故苦痛而无回复之快乐者有之矣。未有快乐而不 先之或继之以苦痛者也。又此苦痛与世界之文化俱增,而不由之而减何则?文化愈进,其知 识弥广,其所欲弥多,又其感苦痛亦弥甚故也。然则人生之所欲,既无以愈于生活,而生活 之性质,又不外乎苦痛,故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注: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第50页。)王国维所讲的生活之 “欲”偿之不足是苦痛;如愿以偿是倦厌,也是一种苦痛;要追求“快乐”的努力,是苦痛 ;“快乐”以后又回复快乐,又是苦痛。这种苦痛,随着文化的发展,知识的增多,苦痛更 深。由此,他得出的结论只能是:世界是地狱,生活是无穷的苦痛。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 都是如此。要摆脱这种生活之欲带来的苦痛,唯一的办法就是求助于美和艺术。因为“美之 对象,非特别之物,而此物之种类之形式,又观之之我,非特别之我,而纯粹无欲之我也。 ”(注:王国维:《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第37页。)显然,王国维想通过对美的欣赏和陶醉以达到暂时的忘我和解脱,并进而认为最高的 解脱境界是自我毁灭。 第二,王国维认为,美在形式。他说:“一切之美,皆形式之美也。……就美术之种类言 之,则建筑雕刻音乐之美之存在于形式固不俟论,即图画诗歌之美兼存于材质之意义者,亦 以 此等材质适于唤起美情故,故亦得视为一种之形式焉。”(注:王国维:《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第138也。)他认为,人们对于艺术品的审 美是离开其内容的,只是感受着无限的快乐,产生着无限的敬仰。因此,王国维认为美和美 感都是超功利的。他这样说道:“美之性质,一言以蔽之曰:可爱玩而不可利用者是已。虽 物之美者,有时亦足供吾人之利用,但人之视为美时,决不计及其可利用之点。”(注:王国维:《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第137也。)王国 维认为“美术之务,在描写人生之苦痛与其解脱之道,而使吾侪冯生之徒,于此桎梏之世界 中,离此生活之欲之争斗,而得其暂时之平和,此一切美术之目的也。”(注: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第57页。)在王国维看 来,艺术的目的和任务,就在于使人暂时超出利害的范围,脱离生活之欲带来的苦痛。所以 ,他反对把艺术作为政治道德的手段,主张保持艺术的纯粹性和独立性。这一点,在王国维 的学术生涯中也是较为突出的。 王国维根据自己的美学观点,总结提出了以下几个美学范畴和结论: 第一、优美、壮美、古雅、眩惑 王国维把美分为美的第一形式和美的第二形式。第一形式有“优美”和“壮美”,第二形 式就是“古雅”。“一切之美,皆形式之美也”,这是王国维的一个最基本的美学观点。这 个“优美”,王国维认为是“由一对象之形式不关于吾人之利害之念,遂使吾人忘利害之念 ,而以精神之全力沉浸于此对象之形式中。”(注:王国维:《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第137—138也。)他又说道:“苟一物焉,与吾人无利害之 关系,而吾人之观之也,不观其关系,而但观其物。或吾人之心中,无丝毫生活之欲存,而 其观物也,不视为与我有关系之物,而但视为外物,则今之所观者,非昔之所观者也。此时 吾心宁静之状态,名之曰优美之情,而谓此物曰优美。”(注: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第52页。)对于美的第一形式的另一种美 —壮美,按照王国维的观点,自然与“优美”有区别,他说:“由一对象之形式,越乎吾人 知力所能驭之范围,或其形式大不利于吾人,而又觉其非人力所能抗,于是吾人保存自己之 本能,遂超越乎利害之观念外,而达观其对象之形式。”(注:王国维:《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第138页。)这实际上是王国维对“壮美” 的定义。他还说:“若此物大不利于吾人,而吾人生活之意志之破裂,因之意志遁去,而知 力得为独立之作用,以深观其物,吾人谓此物曰壮美,而谓其感情曰壮美之情。”(注:王国维:《<红楼梦>评论》,《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第52页。)以此 为出发点,自然界的高山大川,烈风暴雨,艺术中宏伟的殿堂,悲惨的雕像,历史画,戏曲 小说等都是属于壮美一类。 王国维还认为,有时美既不表现为优美,也不表现为壮美,而是有一种美的例外的形式, 这 种形式就是古雅。一般而论,优美和壮美存在于自然和艺术中,古雅却只存在于艺术中。如 果说优美和壮美都是形式美,是第一形式的美,那么,古雅便是形式之形式美,是第二形式 的美。王国维是从两个方面来论证古雅是第二形式的美。一是自然中自然寻常的事物,以人 们的肉眼来观察,是没有崇高感的,然而经过天才的艺术家的加工和表现,便能使人感到一 种不可言状的兴味。他说,在艺术中,“同一曲也,而奏之者各异;同一雕刻绘画也,而真 本与摹本大殊;诗歌亦然。”(注:王国维:《古雅之在美学上之位置》,《王国维学术经典集》(上),第1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