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和庄子以“自然无为”,“无为无不为”的道家基本宗旨,以人法天地自然的中心命 题,广泛论析了人与天、心与物、神与形、性与习、行与休、巧与拙、美与丑等一系列对待 范畴,力图穷究人在“万物毕罗,莫足以归,芒乎何之,忽乎何适”(《庄子·天地》,以 下皆注篇名)的大化流行中,“道通为一”的奥妙和“乘物游心”的真谛所在,昭示人以天 地自然的规律,生命自由的至境。老庄正是在以人为主体的存在与外物自然的关系分析中, 以及人自身的多种存在关系分析中,清楚地表述了他们的审美自然观。老庄这方面的思想开 启了中国美学史上以自然朴素为最高美的思想先河。 一、天地自然所启示的物性 老庄美学中的“自然”,本义是事物自身的本然,亦即老子所说的“莫之命而常自然”, “ 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十七章)的“自然”。在道家看来,万事万物皆是以道为因的 自在自为,没有此外的任何原因可以使然,而背道之为是与自然无为之为完全相反的,所以 自然无为就是循道而行的无为之为。老子认为,作为万事万物的本体的运动规律是自然:“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六章)所以这里的“自然”与现代语言中与“ 社会”范畴相对待的自然界的“自然”,在意义上完全不同。虽然如此,但是老庄的形而上 的“自然”范畴,却与天地山川、鸟兽虫鱼的大自然的存在,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甚至可 以说是老庄对于大自然的万有品类,经由特殊观察体验而悟出的又广及人类社会的“道通为 一”的规律,所以论及道家的自然观,就不能不由大自然对他们的启示说起。 大自然的最大的启示,莫过于天地的自然而然地运行,它们除了无为而为则无以使为。老 子 以自然的天地不为己、不自谋说明它的自然而然的物性,说:“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 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六章)又以水的不自利、不营求的善性说明它的自然而然 的特性,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八章)同样, 广容百川之流的江海,也是以其原为低下则以低下自安:“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 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六十六章)庄子与老子的道取法于天地的自然而然的思想是完全 一致的。庄子说“天地虽大,其化均也;万物虽多,其治一也。”(《天地》)“天道运而无 所积,故万物成。”(《天地》)“夫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天地之本,而道德之至,故圣 人休焉。”(《天道》)“夫天地者,古之所大也,而黄帝尧舜之所共美也。故古之王天下者 ,奚为哉?天地而已矣。”(《天道》)“天其运乎,地其处乎?日月其争于所乎?孰主张是, 孰维纲是?孰居无事而推行是?意者其有机缄而不得已邪?意者其运转而不能自止邪?云者为雨 乎?雨者为云乎?孰隆施是?孰居无事淫乐而劝是?风起北方,一西一东,在上彷徨,孰嘘吸是 ?孰居无事而披拂是?”(《天运》)“夫恬淡寂寞虚无无为,此天地之本而道之质也。故圣人 休焉,休则平易矣,平易则恬淡矣。平易恬淡,则忧患不能入,邪气不能袭,故其德全而神 不亏。”(《刻意》)。 老庄说的这些属于天地自然运行,无为人使的本性,揭示了自然原本的内存之道,它可以 对人在社会行为中实现“法天贵真”,达到生命生存的自然而然,起到示人以法的作用。 老庄的天地自然的“大美不言”的审美自然观,是从参悟天地大美而推及人的行为,要人 法天而行,不要背天道的而逞人巧;人巧不仅其效有限,而且执意妄为还害莫大焉。在老庄 的美学范畴中,违背天道的有为之为是“执”、是“修”,无为之为是“观”、是“休”, 两者之间老庄特别反对“执”和“修”,而主张“观”和“休”。所以如此,是因为“执” 、“修”是牺牲人的生命生存的自由本性为代价,把不合于自然之道的贪利欲求、礼乐教化 奉为神圣,使“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齐物论》),以致会使真善美与假恶丑完全颠 倒。而“观”与“休”,并不是“休息”,而是“处无为之事”(二章),行无为之为,它对 于背道而为来说是“观”是“休”,但在顺道而为上说来,却又是不休,是观“万物将自化 ”,复归于道,即“出为无为,则为出于无为矣。”(《庚桑楚》)老庄强调人应该像天地、 日月和水流那样不修:“夫水之于勺也,无为而才自然矣。至人之于德也,不修而物不能离 焉。若天之自高,地之自厚,日月之自明,夫何修焉!”(《田子方》)老庄认为天地自然之 美全在于不加人工修饰的自然而然,才成就为“大美”。而背道之人,不能原天地之美而达 万物之理,行的是不休之修,结果是适得其反。在《庄子》中,这样的事例很多很多。其中 最为人所乐道的是“寿陵余子之学步于邯郸”(《秋水》)和西施之里的丑女学西施而颦其里 (《天运》)的故事,前者后人名之为《邯郸学步》,后者后人名之为《东施效颦》。 二、顺物之性在于因其固然 老庄对于事物的运动根源尽归之于道,这道是常理,它是一切运动变化的律则。老子说: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回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 明。不知常,妄作凶。”(十六章)庄子以老子万动皆是“归根复命”之常,落实在人的无为 之为的行为层面,并将其称之为“因其固然”。庄子在《养生主》中以庖丁解牛实际经验提 出了人的行为“因其固然”的必要性,认为这是人的行为以有为进入无为之境的必由之路, 他 是人们意求顺任自然而实际能真正得以顺任自然的实践依据。这样,“因其固然”就具有了 导入规律的意义;这也正是道家美学的自然观所指向的目的所在。 为文惠君解牛的庖丁,他10年中奏刀解牛数千头,每次都是“动刀甚微,磔然已解,牛不 知其死也,如土委地”,把劳动技艺在动作上变成舞蹈,在声音节奏上变成音乐,在心态上 变 成“踌躇满志”的自我神思的对象化的观照,究其根本原因全在于行动的“因其固然”。在 庖人宰杀的对象中,牛是一个庞然大物,如果不能掌握其骨骼筋络的构成与走向,而是随意 地挥刀便砍,一把刀也解不了一头牛,怎能19年所用之刀仍能“刀刃若新发于硎”,而远远 超过“良庖”与“族庖”?庖丁他在解牛经验纯熟之后,不仅解牛之时“未尝见全牛”,甚 至是“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却。导大款,因其固然,枝经 肯綮之未尝微碍,而况大軱乎!”这是在操作上顺依牛的筋骨构成,以锋利的剖刀,行进于 牛的骨缝之中,此时“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有余地 矣。”(《养生主》)由此可见,人在实践中,主体正确地掌握实践对象的内在构成特点,顺 势而就,即可以用特殊专对的方法解决特殊矛盾,达到实践行为的合规律性。这在庄子的言 语中就是“依乎天理”,“因其固然”,总而言之就是遵道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