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先生的《走向“后实践美学”,还是“新实践美学”》一文,不仅对实践美学和后 实践美学进行了两个方面的批判,更重要的是打出了“新实践美学”的旗号。相对于那些固 守实践美学或对实践美学态度暧昧的人而言,这种观点可能更值得注意,也更有商榷的价值 。易文不满意“旧实践美学”(即李泽厚代表的实践美学)的客观论和决定论,认为它“将作 为一个被扬弃的环节而退出历史舞台”,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通过对实践美学的修正, 重新确立实践范畴的核心地位,即以“新实践美学”取代实践美学,并抵挡“后实践美学” 的崛起,这种企图却不可能实现。这是因为,所谓“新实践美学”与“旧实践美学”并没有 本质的区别,它们都以实践哲学为基础,以实践作为美学的基本范畴,而这一点正是致命之 处。不触动这个根本问题,在原有体系内的修修补补不能挽救实践美学。而“后实践美学” 正是在新的哲学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体系,因此,像实践美学一样,“新实践美学”也不可 能批倒“后实践美学”。尽管如此,易文在“新实践美学”的立场上毕竟提出了一些新的问 题,因此,仍有必要深入进行对话,以推进中国美学建设。 一、问题所在:现实还是超越 后实践美学与实践美学的争论,涉及问题很多,但关键问题只有一个,即审美是一种现实 活动还是超越性的活动。实践美学认为,审美发源于实践,决定于实践,是实践的历史的积 淀,而实践是现实的活动,因此审美也具有现实性。把审美定位于现实,用李泽厚的话来说 就是“美是客观的社会属性”、“美是理性向感性的积淀、内容向形式的积淀”、“美是人 化自然的产物”(其他实践美学家表述为“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美是真(合规 律 性)与善(合目的性)的统一”、“美是现实肯定实践的自由形式”等。而“后实践美学”却 认为,审美是超越性的活动,即超越现实的生存方式和超越理性的解释方式;审美具有超越 现实、超越实践、超越感性和理性的品格。正是这种超越性才使人获得了精神的解放和自由 。在对待审美具有现实性还是超越性这一根本问题上,“新实践美学”与“旧实践美学”站 在同一立场,并无区别。易文对我主张的审美属于“超理性领域”、“终极追求”等一概否 定,甚至认为这些概念与美学无关。它认为所谓超越精神,“只能来源于实践并指向实践” ,只能“诉诸实践,否则就没有意义”。事实并非如此。首先,超越性植根于人的存在(生 存),而非外在的规定。易文以历史发生学的实证研究来代替和否定哲学思辨,这正是其方 法论方面的失误。超越性作为生存的基本规定,只能经由生存体验和哲学反思而不证自 明,而不能被历史经验证实或证伪。同时,不能断言超越性来源于实践。从历史上讲,超越 性肯定与实践有关,但不能说仅仅是实践的产物,实践只是它发生的条件之一而非全部,不 能把超越性还原为实践。这不是什么神秘主义,而是人的本质的无限性和哲学思辨的非实证 性使然。至于说超越性“指向实践”则更没有道理。超越性作为一种精神性的、自由的、终 极性的形上追求,必然是超越实践的,怎么能是“指向实践”的呢?如果这样,岂不是说, 人的一切精神追求都是为了物质生产(“实践是物质生产”这一观点是实践美学的基本规定) ,人只要物质生活满意就没有形上的诉求、就没有苦恼了吗?这是一种物质还原论,是对生 存意义的贫化以及对人的自由、超越品格的抹杀。当然,人的终极追求并不是只有一种形式 ,审美体验、哲学思辨、宗教信仰都体现了形上诉求。易文把超理性独归于老庄、禅宗,排 斥和否认审美的超理性,完全是没有道理的。 奇怪的是,易文同意我“生存意义问题不是现实努力所能解决的”论断,而这个论断正是 针对实践美学主张的实践可以解决生存意义问题的。更奇怪的是,易文又断言“实践和审美 都解决不了”生存意义问题,这样一来,实践美学和新实践美学主张的所谓实践、审美的自 由本性就成为一句虚言。按照易文的逻辑,实践和审美都以现实为归宿,没有什么终极追求 ,也无法解决生存意义问题,人只能通过实践“使自己越来越成其为人”,这就是它所谓的 “ 人的宿命”。如果这样,还要审美干什么,有实践不就成了吗?而且,这种只有现实没有梦 想的人生不是太残酷了吗?它所谓的“人”只是一种有限性实践动物,是缺乏超越之维的现 实的人,人的无限性被抹杀了。而事实是,在实践和现实之上,有人的超越性追求,也有审 美对生存意义的体悟,这是生存体验和审美经验昭示给我们的。我们不会满足于现实,有 生存本身的苦恼,要追问生存意义问题,这正是对“人的宿命”的抗争。因此,人不仅是现 实的生物,更是形上的生物。这种超越性需求是审美的前提。在审美中,特别是在优秀的艺 术中所领悟到的,不正是生存意义吗?这种领悟是不能“指向实践”和归结于现实的,相反 ,它正是实践和现实所不能解答的。 二、逻辑起点:实践还是生存 美学的逻辑起点是什么,这是关系到美学体系的合理性的关键问题。易文提出美学逻辑起 点的三项规定:一、从逻辑起点到审美本质之间有中间环节;二、审美的其他规律要由审美 本质推演出,不能从另外的原则引入;三、此逻辑起点必须是不可还原的。对此,笔者完全 同意。同时,还应当补充一项重要规定,即此逻辑起点必须包含着推演出的结论即审美的本 质,否则,就违背了逻辑规则。如果同意这些规定,就可以继续讨论下去。 我以生存为美学的逻辑起点,由生存的超越性推演出审美的超越本质。生存作为美学的逻 辑起点,符合了前面的四项规定。它是最一般、最抽象的逻辑规定,一切具体存在都包含于 其中,包括主体——人和客体——世界,都是从生存中分析出来的;物质生产(实践)和精神 活动也包含其中。因此,生存是不可还原的源始范畴。而且,生存也是不证自明的公理。我 存在着,这是无可怀疑的事实,由此出发才能合理地推演出哲学和美学的体系。生存也包含 着审美的本质,审美不是别的,而是生存方式的一种即超越的生存方式;由于生存的解释性 ,审美也是超越的解释方式。易文批评说“生存并不等于超越”,并且对这个推演过程加以 质疑。生存的超越性只能由生存体验确证,经过现象学的体验和反思,就会领悟:生存不是 已然的现实,而是一种超越的可能性;它不是指向现实或实践,而是指向超验的、形上的领 域。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的王国只……存在于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6页。)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