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道家之“道”的审美特征

作 者:

作者简介:
南昌大学文学院,江西 南昌 330047/School of chinese Linguistics & Literature,Nanchang University,Nanchang 330047,China 王哲平(1962—),男,浙江临海人,教授,复旦大学中文系博士生,从事文艺学、美学研究。

原文出处: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道”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元范畴,其语源学根据源自《老子》。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 家,通常将“道”视为“无为”、“无己”的自然之道,主张从无形观察“道”的美妙、从 有形的变化观察“道”的界限,从而使道家之“道”呈显出素朴、变易、博大、玄妙四个审 美特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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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元范畴,也是其它美学范畴的基础。其语源学根据源自老子。作 为一个美学范畴,“道”有一个从哲学理念到主体现实生命形态欣赏,再到审美观念渐次递 变的过程。尽管对中国古典美学影响至深至巨的儒、道两派都言“道”,但“道”在儒家的 道德本体论的框架内,主要是指人道或仁道,在道家的自然本体论框架内,主要是指“无为 ”、“无己”的自然之道,二者的价值分野泾渭分明。由此所呈显的审美特征自然也迥然有 别。本文仅就道家之“道”的审美特征作一初步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一 素朴

      素朴是道家之“道”最典型的审美特征,也是道家美学的最高审美形态。素朴不等于质木 无文,也不是素笺一纸,而是所谓大巧若拙,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一如天籁,自发自止。 其特点是内蕴深沉丰腴而外观本色天然,所谓看似平常却奇崛,天香国色不须脂粉者便是。 从审美角度而言,素朴首先表现为执守原生态的本性本色,消弭一切人为的意图,拒斥一切 明确的价值取向,否定一切感性的愉悦刺激,摒弃一切具有形态特征的美和为美的行为。一 言以蔽之,曰“自然”。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不臣。”[1](第32章)“道”原本是无名的,是本然自在的状 态,如同木材尚未剖割雕琢为器时无名一样。“道”虽然幽微无形,但天下却没有人能臣服 它。一切具体的存在形态最终都归于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第 25章)“自然”的涵义就是天然自成、自然而然,凡物莫能使之然,亦莫能使之不然。这里 不仅说“道”要法“自然”,其实天、地、人同样也要效法自然。在老子看来,一切有形自 然之物生命的最高本质,就是消解了外在力量的阻遏、祛除了外在意志的纷扰的自然之质, 由自然之道而生,又是自然之道的感性显现。故而老子又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 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1](第51章)

      《庄子·天道》曰:“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庄子·刻意》亦曰:“淡然无极而 众美从之”。既然朴素之美宇宙万物无一能与之匹敌,因此庄子一再吁请世人“既雕既琢, 复归于朴”[2](《山木》),自然地向人的素朴本性回归。在《齐物论》里,庄子论述了所 谓天籁。天者自然,籁者箫管,以喻自然之美。自然者,率性而动,自己而然,非有意为之 ,故谓之自然。物各自生而无所出,形殊态异而不知其所以然,美而不自以为美,故谓之天 籁。所谓“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淮南子》言“自然” 之美更是触目皆是。《俶真训》曰:“浑浑苍苍,纯朴未散,旁薄为一,而万物大优。” 《本经训》曰:“太清之始也,和顺以寂寞,质真而朴素。”《原道训》曰:“已雕已琢, 返反于朴”,“其金也,纯兮若朴;其散也,混兮若浊”,“所谓天者,纯粹朴素,质直皓 白,未始有与杂糅者也。所谓人者,偶之故,曲巧伪诈,所以俛仰于世人,而与俗交者 也。”等等。要 而言之,美在于返朴归真,求其自然。引而申之,则一切文学艺术应守持自然之美;反之, 人工雕琢,披锦列绣,反而破坏了自然质朴之美,这也就是“饰其外者伤其内”,“见其文 者蔽其质”。[3](《诠言训》)

      其次,素朴表现为主体行为和心态上的清静与无为,憧憬远古时代浑沌未化的社会理想, 向往一种愚知不分无知无欲因而相安无事的道德境地,厌恶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化。一言以 蔽之,曰“无为”。

      在“五千言”中,老子反复申明天的自然性和无目的性。《老子》第5章写道:“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老子以天道喻人道,认为天地对于万物无所谓人间的爱与憎、亲与疏、 仁 与不仁。万物按春夏秋冬自然而然,于雨露霜雪自生自灭。这是“自然无为”的生动写照。

      在老子看来,人之有欲有为是因为人有知。人对美的追求是从人知道有美丑之别开始的, 所以要让人做到无欲无为,还必须使人无知。世人若能保持质朴,减少私欲,抛弃学问,抑 或回复到婴儿般浑朴纯真的状态,自然也就无为无欲了。可见,素朴之美最根本的主体条件 就是无欲,无欲才能无为。心如止水,自然就形存素朴了。而对于那些已经有知或已经自觉 的人,老子则为其指点迷津——主动地去追求真正达到大知的得道境界,也即清静无为的境 界,因为道的本质就是本然自在,无为无不为。得到了道,也就无所可为,以无为为为了。 老子极力反对“人多伎巧,奇物滋起”的文化自觉和审美自觉,主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 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1](第57章)以无为当作为,以无事 当作事,以无味当作味,将无为的原则贯彻到底,在审美上也就可以做到素朴了。

      其实,老子的“无为”并非真正的“无为”。魏源《老子本义》认为,它是“非徒断之 见,托诸空言而已。”所谓“无为”,不过是“不妄为”。只有“不妄为”,才能事事必成 。对此,老子作了进一步的阐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1 ](第37章)万物自化,正是自然之美得以生生不息呈现于世,“无为”就向“无不为”转化 了。

      基于对素朴之美的肯定,老子、庄子激烈抨击先秦儒家的伦理、政治实践,指斥充满奢华 、伪饰之弊的礼乐社会使人异化,并销蚀了人的生命本性,因而他们断然排拒一切人工、人 力(技)染指的声色之美:“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1](第12章) “文灭质,博溺心,然后民始惑乱,无以反其性情而复其初。”(《缮性》)为了实现使人类 社会“复归于朴”的理想,庄子甚至主张“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师旷之耳,而天下始人 含其聪矣;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毁绝钩绳而弃规矩, 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含其巧矣。”[2](《胠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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