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店楚简《老子》的美学意义

——老子美学再认识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振复,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出处:
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本文通过对楚简本、通行本《老子》以及《论语》有关论述的比较与分析,认为楚简《老 子》关于“有状混成”而非“有物混成”的道论,体现了原始道家的一种具有思想深度的“ 美学”;楚简本以“大”名“道”,而通行本同时以“大”、以“玄牝”名“道”的不同美 学意义,前者基于崇父、崇天的原始男性生殖崇拜,后者则体现战国中期天地、乾坤、男女 并称的哲学观念与审美意绪。值得注意的是,从楚简《老子》看,原始道家思想并非是尚阴 而守雌的;本文论证了老聃、孔子时代儒、道相容的思想格局,以及所谓儒、道美学原本“ 对立”这一学术见解的不能成立。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02 年 0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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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考古,1993年10月在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区四方乡郭店村出土的楚简《老子》,是迄今所 发现的最古的《老子》抄本。该文本的学术思想,显然更接近于《史记》所言那个“周守藏 室之史”老聃所撰的《老子》原本,与1973年10月所发掘的长沙马王堆帛书甲、乙本《老子 》、尤其与通行本《老子》相比较,具有重大差别。如果说,通行本《老子》为太史儋所编 纂,它所体现的主要是战国中期的道家思想及其美学见解的话,那么,郭店楚简《老子》的 思想,可以认为是更直接地接近于道家原貌。楚简《老子》的篇幅,虽不及通行本的五分之 二(注:楚简《老子》的篇幅之所以不及通行本的五分之二,学界以为有三种可能:一、该墓曾 遭盗掘而导致竹简残损;二、陪葬时未将《老子》全文放入墓中;三、原本如此。既然是古 抄本,篇幅短小合乎常理。究竟如何,目前学界尚无一致结论。),但其古朴、深邃的哲学及其美学意识,它所独具的重要学术价值,为体现于老子哲学 中的美学意识问题的重新研究与再认识,提出了一个学术新课题。关于这一点,与《论语》 比较,也能见出。

      道:“有状混成”还是“有物混成”

      无论通行本或郭店楚简《老子》,道都是其哲学及其美学意识的元范畴。道,有事物本原( 本体)、运动规律性、道德准则与人生理想境界这四重哲学意蕴。通行本《老子》说,道“ 可以为天下母”(本原、本体);“反者,道之动”(运动规律性);“道生之,德畜之”(形 上之道贯彻于形下之德,体用不二,为道德准则);“道法自然”、“无为而无不为”(注:依次见通行本《老子》第二十五、四十、五十一、二十五、三十七章(后文引用该书,不 再注明)。)(人 生理想境界),此之谓也。

      楚简《老子》有道字凡二十四,也依次具有四重意义,比如:一、“道恒亡(无)名朴”; 二、“返也者,道动也”、“天道员员(圆圆),各复其根”;三、“保此道(指德行)者,不 欲当盈”;四、“道法自然”、“亡(无)为而亡(无)不为”(注:《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5月版(后文引用该书,不再注明)。)等。说明楚简本与通行本《老 子 》在思维理路上是一致的。

      可是,在思想属性及其深致程度上,两者存在重要区别,体现其美学意识与见解的不同。

      通行本《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 为天下母。”这明白无误地称“先天地生”的“道”是一种“物”。既然道为“天下母”, 自然可称为“原物”。由于道是“物”,以往有的学人就说老子的哲学及其美学意识是“朴 素唯物主义”的,并引发所谓老子“美学”究竟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的长期争 论。敏泽说,“至于《老子》一书所说的‘道’,究竟属于物质性存在,或是观念性存在, 长期以来却聚讼纷纭,莫衷一是……笔者认为:老子的‘道’,在基本上是属于物质性的。 ”(注:敏泽:《中国美学思想史》第1卷,齐鲁书社1987年版,第221—222页。)道具有“物质性”,自然是“唯物主义”的道论了。

      问题是,通行本《老子》一边称道为“混成”之“物”,一边又在该书第四十章赫然写道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其第一章也说:“无,名天地之始”。显然自相矛盾。 因为,如果道为“物”,则无异于说道是有限的、形下的时空存在物,说明老子哲学及其美 学意识具有经验性的思维品格。道既然是“物”的经验性原始存在,那么,它当然是原本之 “有”。可是《老子》一书不是说道又是一种“无”么?这种关于天地万物及其美既始原于 “有”(物)、又是“无”的文本矛盾现象,要么说明通行本《老子》的编纂可能并非出于一 人之手,因而在道这一问题上观点相左;要么是该本老子思想逻辑上的不周密。

      这种颇为“尴尬”的文本现象,在郭店楚简《老子》这里,是不存在的。

      考通行本所谓“有物混成”,楚简本原作“有状混成”。

      可以从楚简《老子》图版有关文字符号的书写得到有力的证明。

      笔者检索到,“物”字在楚简《老子》全文凡十一见。是为“是故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 、“而万物将自化”、“万物将自定”、“万物作而弗始也”、“天下之物”、“万物将自 宾”、“万物方作”、“而奇物滋起,法物滋彰”、“物壮则老”与“是以能辅万物之自然 ”。这十一个“物”字,简文大多写作“”,个别写作“”。

      而在通行本所谓“有物混成”这文辞相应处,楚简《老子》写作“”。可见 ,这里的“”,显然并非“物”字。因为正如前述,楚简《老子》另有十一个 “物”字。所以,如将这“”字也释为“物”,无疑是欠妥的。侯才《郭店楚 墓 竹简老子校读》一书释“”字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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